最近廢死刑議題又被位前法務部長給挑起(= =為什麼老娘我跟她同姓來著?)
人權團體認為不可以隨便剝奪一個人的生命
總是站在加害者的角度去想
是啊
我們不能用法律制裁他
那麼已死之人的人權呢?
有誰為他去討個公道?
國際、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務部長王清峰倡言執行死刑是人權倒退,引起朝野與社會大眾的關注與討論。而在鄰近的日本仍保有死刑,其中,在近年來,最有名的死刑案例,就是1999年在山口縣光市,一名剛滿18歲的少年殺害了一對母女,並且姦屍的案子,儘管人權律師大聲疾呼槍下留人,但日本輿論卻強烈支持被害人家屬,經過纏訟9年,少年終於被判死刑,這是日本第一個剛滿18歲判死刑的案例。
1999年4月14日,23歲的本村洋下班回家後,發現大門沒鎖、家裡一片凌亂。不安的本村洋開始在不算大的家裡找尋妻女的蹤跡,最後,在收納棉被的櫃子裡面,發現妻子本村 彌生半裸且已經變僵硬的屍體。本村洋報警後,警察趕抵後,在收納櫃最上層的地方,再發現用塑膠袋包著,當時才11個月大的夕夏。
日本警方很快抓到剛滿18歲的兇手福田孝行。根據犯人的供述,他於 4月14 日當天下午2時左右,喬裝成排水管檢查的工人,以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他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強姦被害人;他將本村彌生強壓在身體下面,但遭到激烈反抗,於是他掐死被害人,再事先準備好的膠帶將被害人雙手綑綁,並在口鼻處也黏上膠帶,以防被害人突然甦醒,然後進行姦屍。
小嬰兒夕夏一直在媽媽的旁邊哭泣不休,少年將她拋往別處,但她仍掙扎哭著,往已死去的母親遺體處爬去,獸性大發的福田孝行怕哭聲引起鄰人的注意,於是將哭鬧不止的夕夏抱起,重摔地面數次後,再用繩索將之勒斃。
而在開庭當中,辯護律師推推福田,要他向被害人家屬道歉。福田於是鞠躬說,「真是對不起,我做了無法寬恕的事。」他們認定藉由表達悔意,可以讓法官減輕判刑,且靠少年法保護,若表現良好,頂多關個7、8年就可以出獄。
當時被告辯護律師,曾在法官做出無期徒刑的判決時,對著旁聽席的被害家屬,比了一個勝利手勢。本村洋在聆聽判決後召開記者會,他悲痛的說:「我對司法很絕望。原來司法保護的是加害人的權益,司法重視的是加害人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兒?被害家屬的權益在哪兒!?如果司法的判決就是這樣,那不如現在就把犯人放出來好了,我會親手殺了他!!」
官司從一審打到三審,纏訟9年,21位贊成廢死刑的人權律師,加入替福田辯護,甚至宣稱福田是因為欠缺母愛,所以才緊抱彌生不放,是過失致死,而非計畫強姦。還有律師替福田辯稱,福田是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至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他想讓夕夏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檢察官得知被告在獄中曾經寄出幾封信件給外面的友人,於是挨家挨戶的查訪,終於探訪到差出信件的收件人,並且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親筆書寫的信件。讓人震驚的是福田孝行竟然在信中寫道:「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信中甚至充滿了侮辱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言論,其中還有藐視司法的部分,他寫著:「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7、8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本村洋雖沒有龐大律師團助陣,卻不是孤軍奮戰,2008年4月22日高院開庭,4千位日本民眾齊聚替本村加油打氣,福田終於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訴最高法院。但本村洋說,「我會把判決書帶到墓前讓妻女知道。」在被判死刑後,福田才真正的做出省思自己的所做所為,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網友認為,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會了解生命的尊嚴及意義。「沒有親人、好友被凌虐殺害,你不懂那種痛!社會要和平本該存在尊重他人生命!不尊重他人者沒資格談人權!法律保護人,但不該保護加害者。」在「強烈反對台灣『廢除死刑』」 Facebook上留有這麼幾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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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孝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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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新聞
實在很想說
人權團體你們能不能站在受害人端想一想
極其荒謬的開罪理由
只為了廢死而胡亂護航
若是法律無法還被害人公道
那要法律何用
要警檢何用?
一個無法保障大多數良善百姓的機關有存在的必要嗎?
廢死聯盟要求廢除死刑改成終身監禁
但是
老娘我就不爽花稅金去養那些人渣啊
我把錢捐給慈濟捐給慈善團體都還贏過去養那些人渣
如果殺人下場就只是關
那麼兇手更加肆無忌憚了
進入屋內搶劫
被抓到也不過就是關
逃走算他好運沒被抓去關
要是有目擊者
就全殺光了吧
反正就算被抓了
也不過就只是關
沒被抓他就逍遙法外啦
廢死聯盟無腦的保護著加害者
卻一刀又一刀的往受害者家屬身上砍
要求他們
你要原諒你要包容你要寬恕
我說啊
你們這些人既然那麼有大愛
那就請那些突然發狂想殺人的就全往你家殺
你是上帝你是神
你寬容大度你慈悲為懷
就是全家被砍死
你依舊原諒包容兇手
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
滿口仁義道德的人
好好想想吧
你在維護一個殺人不眨眼的兇手
可以說因為他現在被擒沒有反抗能力我們不能殺一個沒有反抗能力的人
那麼當時無反抗能力被他殺的人就活該死好
反正死了就死了唄
誰讓你不反抗不是殺人的那個
就算你倒楣投錯胎
人家還是"好心"的讓你再投一次胎而已啊
還是要每個人都帶把槍防身
遇到有想對你幹嘛的人
要先下手為強幹掉他
反正到最後一定會有人保護你的
你絕對死不了
看到不順眼的大可以一槍轟了他
大家有冤報冤有仇報仇
反正了不起就是關一關嘛
是不是這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