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跟大多數人一樣,當有需要回答時,李大偉會告訴別人,自己的興趣是打球、聽音樂看電影或者打電動(當然,視情況而定。像是如果問的人是老師,最後一項就會變成看書)。
也跟大多數人一樣的,以上這些的答案都不是真正的答案。或者說,他的確喜歡上列的那些興趣,但卻不是最愛的──就像他也很清楚有些人最愛的是打砲(對某些人而言則是打手槍)是一樣的。
他自然不敢跟別人說、也可以說他自己也不能承認。
他最喜歡用拖鞋打蟑螂。
啪!啪!啪!
隨著拖鞋的揮落,隨著那股震動跟獨特的蟑螂殼碎裂聲響,他都不自覺地感覺到一種滿足。他很難形容這種感覺,但他確信這不是一種病態──喜歡踢小狗、剪蝴蝶翅膀的人才叫變態。所以他不是,因為他殺的都只是害蟲。
要怪就怪你們是害蟲。他邊想,邊用拖鞋朝一群才剛孵化好的白色小蟑螂打下──他等這個卵孵化可等了好久。
就在他觀察著是不是還有其他餘孽倖存之際,外頭突然傳來了一聲尖叫。
一開始是一聲,接著有其他人加入,很快的,尖叫成了大合唱。
還握著拖鞋的大偉朝窗邊走去,卻見站在路上的人們都看著天空(有人還用顫抖的手指著),有人睜大雙眼,有人則是張大嘴,發出的無聲的尖叫。
他轉過頭,朝著天空望去。
他的思考驟然而止。
手中的拖鞋也掉落在地,幾隻剩下半截的小蟑螂在藍色的鞋底縫隙蠕動著。
──這根本不可能!
他盯著天空的景象想。
然後,就在他搞清楚情況,搞清楚他看到的景象是個比地球還要大的巨人拿著一個同等比例的拖鞋之前──
他們就已經全都被打成肉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