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娟芬
出版:行人
與作者張娟芬討論的時候,我們同時想到了法律最矛盾之處:法律只是社會最低限度的保障,但人們總是冀望法律明辨是非善惡。一邊質疑司法的不公,同時卻又深深地依賴法律為我們說清楚誰對誰錯。而夾在這種期望與失望之間的我們,最終會為這樣的落差感到疲倦。究竟我們該將法律擺在什麼樣的位置?這個社會會有包青天嗎?或者,我們需要重新去釐定法律在我們心目中的地位? 蘇建和案是張娟芬參與社會運動的轉折點,因為這個案子,她將視野放到了司法改革以及廢除死刑的訴求。二○○四年撰寫《無彩青春》時,張娟芬試圖從堆疊了十多年的卷宗裡,疏理出蘇案的面貌,並潛藏她對於司法制度漏洞的抗議。二○一三年《無彩青春》重新出版,我們則希望將問題拉大一些:可不可以透過蘇案,讓我們用更多元的角度來思考司法?思考死刑? 如果你對死刑還沒有想法,或者你明確支持或反對廢死,都希望可以花一點時間閱讀《無彩青春》。《無彩青春》存在的意義並非勸說人支持廢除死刑,而是告訴我們三位極可能沒有犯下殺人罪的青少年在法庭迷途二十年的故事,這之間他們被判多次死刑,遇見許多人要替他們伸冤,在絕望與懷抱希望之間遊盪、喪失信念後復又得到救援,他們的故事透露出法律的漏洞、司法尚需改進的空間,以及最脆弱的人性。 這個故事裡的警察是否有錯?檢察官是否有錯?承認殺人的蘇建和等三人又有錯嗎?(甚或是有罪嗎?)答案在每人的心中自有定論。我們只是希望透過重現蘇案,能讓我們有更多的空間去思考:法律是什麼?法律及社會有何需要我們推動改進之處?如果讓我們重新思考死刑,我們可以怎麼想?死刑背後所代表的人權,甚或是社會對於人權的觀念,還有可以調整的空間嗎? 這次看的是以蘇建和案為主軸的《無彩青春》。看完之後我頓時不知道心得該如何下手。每一次的冤案不管是真實事件抑或虛構小說,內心都會燃起一股異常的沈悶。我知道僅僅是一位市井小民在看待這些悲劇的發生,無法做出怎樣的實質影響力。但是累積的力量是不容被忽視的。當一個人的聲音太微弱,累積了兩個、三個、四個⋯⋯直到上千個,上萬個人一同正視這個問題,正視那些被剝奪過著平凡而幸福生活的替死鬼們的權利,才能有改變的機會。 (以上節錄自博客來網路書店) |
《無彩青春》裡面描述的很多細節都讓我想起之前看過的《泰米斯之劍》,以及最近在看的《信號》、《99.9刑事案件》,這幾部題材講述的都與《無彩青春》相似。當中被冤枉而視作罪犯的無辜者們生死全交由法官裁量。法官不是神,我們都知道,可是法官被賦予的職權,讓他們成為接近神的角色,這名罪犯真的有罪嗎?挽回不了的生命真的是出自這些人毒手嗎?坐在庭中最高位置的他們,真的能綜觀整個案件,還原其全貌,做出最正確的判斷,還給受害者公道,被冤枉者遲來正義,以及使真正罪犯繩之以法嗎?
很抱歉,我們都是人,我們與神不同之處在於,不管你的身份背景、性別、種族、年紀、學歷,再怎麼優秀的人,還是會不小心做出令自己後悔的決定。
在《無彩青春》當中,講述了三名我認為大概是這世上最倒霉名單當中,榜上有名的受冤者,他們與辯護律師團隊攜手向司檢單位奪回屬於他們人生,還給他們被搶走的自由過程。
蘇建和案在還不熟悉這個案件之前,我曾耳聞過,但沒有機會深入瞭解這是個怎樣的事件。在不知道的前提下,我一直以為這是一名為蘇建和的男子被誤捕視作犯人的冤案,而事實上,除了蘇建和,還有劉秉郎、莊林勳這兩位與他年紀相仿的被誤捕者一同在這次的冤案挑起主角大樑。
只要大家上網搜尋資料,就會知道蘇建和案現今已經以宣判三人無罪結案。他們各自獲得五百萬的賠償金,金錢的多寡相信從青年轉為壯年的他們,所消逝的那些光年而言,不管用再多錢補償都賠不起,然而這是他們的命運,正如蘇建和父親曾經對兒子所說的:「這些都是命。」
因為被主謀的虛構證詞陷害,使他們當中有人在牢獄裡等不到與父親團聚對方便過世;與女友分別,只因為不想牽連到她;心理壓力開始不知道怎麼應對人群,漸漸疏遠社會。帶走的不只是行動自由,更多是看不見的情感與作為一個人應該享有的基本幸福。一切,都歸咎於警察與檢調單位的「程序不正確」。正如作者張娟芬提到:程序一旦不正義,真相就被污染了,永遠沒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讀這本書的時候,可能是張娟芬的文字之間流露的情緒渲染了我,也可能是基於我對這三人的遭遇表示同情,淚水禁不起理智壓抑,從眼眶中流了出來。他們的心情從一開始的抵抗,期待,失望,燃起一絲希望,又熄滅,來來回回反反覆覆,時光流逝了,唯一不變的是他們想要獲得清白的堅持。
張娟芬留了一篇幅講述為這三人進行辯護的律師團們。他們義務替三人發聲,當中,蘇友辰律師還花了十多年的時間在這件蘇案上。書中說道蘇律師不僅是為了三人,更是拿出他的專業與他的名譽全賭在這件全國上下為之注目的刑案上。實在不得不讓人欽佩蘇律師與該辯護團隊的用心付出(好流水)。
畢竟只有透過這本書了解蘇建和案,即使張娟芬解釋她並沒有特別偏頗哪一方,引述資料也都原汁原味呈現,然而我仍不敢全然相信這些描述是全然的真實。也許,在這次的案件的確檢方與某幾審的法官的確錯了,錯得離譜,才會導致這三人受到冤枉對待,被誤認了幾十年的殺人犯,也是多虧這三人有幸遇到這群貴人與其他民間司法改革團隊的鼎力相助,才能迎來算是公正的結局。
正義女神被人塑造成矇眼的模樣是因為不希望被人影響,要公正執行祂認為的正義。而書中便反詰這個傳言,會不會正是因為眼睛被矇上了,才看不見真正的正義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