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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人專欄] 《專欄:別鬧了,蓋曼先生》

作者:XO│2015-11-28 19:49:46│巴幣:144│人氣:999
你有沒有想過,若面具英雄真的存在會是怎麼一回事?
若他們真存在我們社會又會是怎樣的故事?




《專欄:別鬧了,蓋曼先生》

  很久很久以前,也許是襁褓中染濕的尿片、蹣跚步履中的跌跤、商家架上的精美玩具,或是餐桌上某道不討喜的菜色總之……就是些會讓我們皺起眉頭的東西。當你還是個孩子時,你不會有太多手段能表達不滿,但天生的直覺總會選出最有效、最引人注目的一項。
 
  孩子的哭聲持續著,直至有人關切;他們會為你換上張乾爽的新尿片、在叱責地板的同時抱你起身、掏錢買下架上的商品哄你開心,還有默默吃完盤中無法取悅你的餐食──直到某天,你哭啞了嗓、流乾了淚,發現再也沒人在意你的感受──你會含起拇指、學著自立、放棄欲求與奢望,然後乖乖將那些難以下嚥的東西通通吞下肚。
 
  這是你第一個學會的生存技能:『妥協』。
 
  予取予求的單純世界自此產生了無法回溯的複雜變化。
 
  回首人生,印象最深的妥協是初中畢業的那個夏天。我在夏夜的悶熱中昏沉入夢,直至父親將我催醒。那時已是半夜三更。牆上那只壞了的掛鐘長短針分別指著七與五──深夜七點二十五分──這荒謬的時間始終在我腦海徘徊,至今無法忘卻。
 
  父親搖著扇子驅熱,一語不發。我揉著惺忪的睡眼,連個盹兒都不敢打。父親是個嚴厲的軍人,敢在他面前打盹兒?見著了我家家法,再怎麼大膽的瞌睡蟲也不敢在人身上多待一秒。
 
  在我打下了隻嗡鳴的蚊子後,父親才打破沉默。父親是個心思縝密的人,但這向來不會表現在他的言行上,他要處理一件事,往往都會在心底盤算老久,但只要他決定開口、行動的話,就不會有絲毫拖泥帶水。
 
  父親開門見山地跟我說道,因為家境的關係,他必須想辦法減一張吃飯的嘴。孩子們大的已經在外頭幫忙賺錢,小的不是兩手才離開地上就是剛進小學,不得已只能把我這夾在中間的送去軍校,讓國家養。
 
  那時我初中才要畢業,正準備高中考試,依我的學力要往上唸是絕對沒問題的;班排名第一,就算是校排名,在我前頭的扳扳兩手也能數得出來。在我的理想裡我可以念高中、上大學,甚至未來出國讀個博士。可在那個夏夜,軍校成了我唯一的未來。
 
  我沒有哭鬧、氣憤或是展現任何當時年紀能被容許的執拗,雖然我可以。一個月後我別過家人,坐上部隊的卡車到軍校報到。
 
  那年我還只是個十來歲的孩子,下巴連根鬍鬚都沒冒頭,就這樣離鄉背井到了冰冷嚴酷的部隊。年少歲月中關於玩樂的記憶實在不多,大部分都是嚴苛的按表操課,還有許多軍隊裡噁心、令人髮指的階級制度與傳統。為了家人,我全忍了下來,每個想家的夜裡都緊攢著棉被,就怕哭出聲……
 
  雖然這麼說肯定有很多人認為我在倚老賣老,不過當年的部隊可沒像現在這麼好混。當時台海關係比現在緊張上幾千倍,只要上頭一個命令,軍校學生是隨時都要準備上陣的。但好在那樣緊張的情勢並沒有真的爆發過什麼實際衝突,水鬼摸哨與情資諜對諜好過再打一場八二三砲戰,雖然那不是屬於我們的仗,當年衝突留下的爛攤卻少不了要後人善後──金門的掃雷行動──到了現在,我有時仍會在凌晨驚醒,一身冷汗地顫抖著,想著等會兒就要被派去掃雷;當然,在我發現自己已不再是那睡在軍營裡的年輕小伙子,而是個髮際灰白的老傢伙之後,這些恐懼又被我扔回回憶中。
 
  掃雷是件可怕的任務。
 
  駐派金門的兵在交情上通常挺兩極的,不是生與患難的至交就是形同陌路的夥伴。因為任務之故,很可能早上還跟你吃同鍋飯的同事,到了晚上就已沒了人影,若每天都得跟同批人在死線上徘徊,他們將會是你最好的兄弟,但相對的,只要別放太多情感,生離死別其實也沒那麼難受。畢竟這是軍隊,屍體是稀鬆平常的事,還能收個全屍算是你幸運,其他的斷骨、殘肉、破碎的內臟……沒法習慣這點的不夠格自稱軍人。啊,扯遠了,回題、回題。
 
  退役後在軍校同袍的牽線下,我成為了當時社會經濟主力的一份子;當然,這只是說好聽的,講白點就是家中小企業的業務。其實我本來打算當一輩子的兵,我早已習慣軍校與部隊的規律生活,一時間突然改變還真有點不習慣,況且我父親就是個軍人,子承父業沒啥不好的。可惜的是當時我女友的父親不是這樣想。
 
  跟我父親一樣,他也是參了半輩子軍的老兵,那種沒背景、沒門路的萬年基層。我能理解他的心情,換做是我我也不會讓女兒跟一個這麼樣的男人──軍人──誰見過『軍』字出頭的?『好漢不當差』在那經濟起飛時期是千真萬確的真理。改行後我憑著當年在部隊裡的毅力掙得了不錯的成績,那是個只要你肯賣命就有飯吃的時代。畢竟跑業務、跟廠商套關係、在摩托車上日曬雨淋……相較於金門的地雷?這口飯吃起來太容易了。
 
  可惜的是,對方仍沒有要把女兒嫁我的意願──跑街;又跑又街的,怎麼給他女兒一個安定的家?──幾十年後的現在想起這件事我都有點想笑。他也許只是捨不得女兒嫁人罷了。
 
  就像多數水到渠成的事一樣,挖下渠溝的第一鏟往往沒有太多思量。那時我女友家新買的機車被偷,雖然報了案但警方那卻幾乎沒有回音,而在那時間點上的我正極力想討好她家人,於是就在這有點不單純的動機下展開了看似見義勇為的追查。
 
  我找了位跟我同時申退的同袍幫忙。當年在部隊裡他是專門修裝甲車、吉普車跟戰車的,退役後自己搞了間修車行,一人當起老闆、股東兼員工。在他的幫忙下找到了專門收受贓車拆解分售的地下車行,趕在車子被分解前攔了下來。
 
  對方開了個價,我砍了幾個子兒後完成這筆交易;完好的機車就這樣回到了它該回去的地方。這件事雖然得到了我女友父親的讚賞,但是嘛……這麼說好了,那曾是我女友的女孩幾年後聽了她父親的話,嫁給了個他老人家認同的男人。而我至今仍然單身。
 
  每次提起這段往事都讓我有些沮喪,說真的,我不怪她,孝親正是我喜歡她的理由之一……私奔?像瓊瑤小說裡那種不顧一切的愛?我們沒有那麼愚蠢,傻到將那些少女情懷信以為真。但這不是故事的重點。故事的重點是那失竊的機車,一切的開端。
 
  機車的事解決以後我請那位幫忙的同袍吃了頓飯,算是感謝他的相助。席間我們聊到關於贓車買賣分售的事,我對此有些氣憤。
 
  這樣一個組織化的非法事業為何人們仍默許它的存在?
 
  對方在兩杯黃湯下肚後告訴了我背後的真相,解釋了這個體系是如何的健全與完善。
 
  首先是市場需求,新款型的機車上市價絕對不會便宜,可黑市門路的『二手新品』價格就友善許多,這樣的生意也能刺激一般市場的買賣需求,畢竟無意間出售了自己新車的賣主還是需要代步工具的。再來,若不整輛出售而是分拆成零件的話,對於資本有限的小車行來說也是一大福音,原廠零件的利潤太低,而黑市買賣的便宜零件能提高獲利,而且在質量上也還說得過去。至於警方……對於一些不碰窯子錢、白粉錢的警察來說,這種賄賂他們更收得下手;相比逼良為娼、助紂為虐,將『偷竊』的案件改列『遺失』,在道德良心上的掙扎更少,也較心安理得。
 
  我當時愣在那兒,而他似乎誤會了什麼,以為我無法理解他的說法,於是他舉了個更簡單的例子──『跳蚤市場』──一個公然的贓物買賣聚集地,合法與非法併容的灰色地帶。在那裡有真正惜物愛物的買家與賣家,但同時也是贓物交易最好的場所。只要眼睛夠尖,用低於市價的價格購得名牌珍品絕非難事。賣主為求出售,通常會把價錢訂在讓人心癢難耐的數字,而且保留一定程度的議價空間,好讓商品能快速脫銷;畢竟這是無本生意,貨多留在手上一天就多一分風險。
 
  買方也從不質疑廉價購得名牌一事,或者該說,他們也許會懷疑,但多半會選擇無視這份疑慮。如果只要一千塊就能把兩倍價錢的名牌球鞋套在腳上,誰還會介意自己腳下踩著的是不是良知?──道德與現實──人們往往會選擇出賣前者,妥協於後者。
 
  這讓我感覺噁心。路邊的狗屎也許我還能不當一回事,別踩個正著就好,但整坨屎呈上你眼前那就另當別論了,更何況……屎直接砸你臉上?
 
  那天夜裡我輾轉難眠,想著那位同袍的話、想著整個扭曲又健全的體系、想著女友家的那部新機車。
 
  我想起了女友的臉。她是個很棒的女人。孝順、直率,沒有不良習慣(不像我是個菸槍),個性有點強勢,但身為長女沒有那麼點強悍是管不動底下一幫弟妹的。至於我呢?就跟全天下所有不解風情的大木頭一樣,搞砸了我跟她的第一場約會;《蝙蝠俠》實在不是什麼能讓鄰座女孩攢著你臂彎的浪漫電影。
 
  我不記得身旁的她是用什麼樣的表情看完了這齣電影,可對才脫離青春期不久的我來說,這部片滿足了一個大男孩對英雄夢的癮頭。
 
  為何英雄只能是場電影?
 
  一個月後我喬裝潛入了那間地下車行,用拳頭與警棍告訴了他們何謂正義。接下來那張經典照片我想大家應該都不陌生才是:一個身穿軍裝、頭戴軍帽與《青蜂俠》式面具(我喜歡李小龍)的年輕人披著條繡有『警民合作模範』的綬帶,在微笑中接過警政署長的表揚狀。
 
  媒體給我起了個名字,稱我為『士官』,我想這跟我軍裝上的肩章脫不了干係。折槓,無論有幾條也上不了尉官,更別提校將了。
 
  在媒體渲染下,該事件引發了不小的轟動。當時報禁才解除沒多久,電視也還只有老三台,而我卻出現在所有媒體版面上,也許這麼說來有點誇張,但當時人們議論士官就像在討論十幾年前的紅葉少棒一樣。
 
  相對於紅葉少棒激起的棒球旋風,士官自然也帶動了些社會風氣。形形色色的蒙面英雄開始出現在媒體版面上;雖然多數是玩票性質的跟風者(穿著奇裝異服巡巡街坊、晃晃巷口的那種),但也有真正想改正社會風氣的正直好人。
 
  一開始的我們都是獨行俠,各自埋首於打擊犯罪的事業,不外乎就是抓抓小偷、痛打馬伕、把白粉販子交給警方處置、幫孩子拿下卡在樹上的皮球與扶老太太過馬路。在英雄整合之前,我們對彼此間的認知幾乎都來自報紙與電視。
 
  這場整合的召集人是『大炮』……我不大習慣直接稱呼他的英雄匿名,即便是寫在紙上我仍覺得渾身不對勁兒。大炮買下了各大報一星期的頭版廣告,宣布將召開一場群英會,邀請各地蒙面英雄共襄盛舉。
 
  在這場聚會上他發表了英雄互助的想法,受到多數人認同,但他卻沒打算自己主持這個互助聯盟──他推舉我──最初的英雄來當這組織的領袖。
 
  當時我整個人嚇傻了──原本只是想到場跟些志同道合的朋友聊兩句,然後突然間就成了武林盟主?──我連忙推辭,但在眾人的簇擁與他承諾這僅是表徵性質的虛銜後我也只好妥協接下這職位。
 
  在這場群英會之前,沒人知道大炮是誰,不對,或者該說……根本沒有這號英雄存在。他的英雄身份是在這場聚會中第一次亮相,其目的就是想把原本各自為政的獨行俠們整合起來。
 
  就像多數匿名英雄一樣,沒有人知道大炮的真實身份,但我很肯定在那張面具下的他是個醫生。他幾乎一手包辦了我們所有人的『職業傷害』,從刀傷、挫傷到骨折,在他妙手下沒有回不了春的。
 
  除此之外,他可能還是個家財萬貫的富人。請注意,以一個民間組織來說,我們幾乎沒有任何資金來源,可我們卻從沒遇過受了傷卻沒藥可醫的情況。大炮一人幾乎包下了我們所有的必須開銷,比方據點租金、通訊設備、醫療器材……等。這得要多厚的家底兒才能負擔得起?
 
  大炮不常上前線,但他教會了我們許多前線需要的臨場醫療知識,好比一些基礎包紮與止血方法、燒燙傷的應急處理程序,還有……如何接生(當初學這東西時我是邊學邊笑,心想『哪有可能用得上?』,可笑的是之後還真派上用場了。當時救護車塞在車陣裡趕不上,可車禍現場的孕婦哪可能等車來?在那之後,這孩子的父母為了感謝我,決定將孩子命名為『仕官』;這是個好名字嗎?說真的我不清楚……)。
 
  關於他的英雄匿名,我曾問過他為什麼會選這名字。因為這人是我認知裡唯一夠格被稱為英雄的人物;『孫大炮』,這就是我軍最傑出的醫生與後勤……可跟國父同軍奮戰?怎麼想都渾身不對勁兒!所以我在喊他時都會習慣把『孫』去掉,直接喊他『大炮』。
 
  當然,我們的後勤不是只有大炮一人,但要說除了大炮外最具代表性的人物,除了『蓋曼』外我想不到任何人。
 
  他穿得像個摔角手,體格也夠高大結實,我猜他先天體態的主因可能來自他的血統;他有著一對茶色的眼精,是個混血兒。可能是駐台美軍與在地女子的後代?
 
  光從外表很難想像他是個思緒縝密的人,很多幕後情蒐與人員調度都是由他主導的,除此之外他還是我們對外接洽的公關人員。在蓋曼主導下我們除了打擊犯罪、維護秩序的日常任務外,偶爾也會幫些公益活動站台,或是到各個學校演講;只是相較於這些後援工作,蓋曼似乎更喜歡跟我們這幫只懂得動拳腳的粗人一同站上火線。
 
  有一回任務是要搗掉某個毒窟。當時他發現帶槍的敵人後便扛起了冰箱當掩護衝了過去;蓋曼那記衝撞幾乎弄斷了對方所有肋骨。據說那傢伙在能上法庭受審前在醫院待了好幾個月。
 
  我相信私底下的蓋曼是個十分有魅力的人。他健談、可靠,雖然外表粗獷卻又不失細膩,從談吐中不難察覺他其實是個讀書人,知識豐富得驚人,具幽默感(真的,跟他說話你很難不被他逗笑),算是女孩們心中的理想典型。只可惜他不喜歡女孩。
 
  我思考過,跟蝙蝠一樣晝伏夜出的英雄叫『Batman』,而有超乎常人能力的英雄叫『Superman』,而我……既然我是個同性戀,為何不叫『Gayman』呢?(我說過吧,你很難正經的跟他說話)
 
  就算是現今已較開明的社會風氣,要公然承認自己的同性性向仍是十分困難的事,更不用提幾十年前的情況了。蓋曼說他希望能藉由這個身份讓社會知道一個人的性向不等於一切,也因為如此,他是我們當中最常接受媒體訪問的人物,甚至有報社闢了個特別專欄向他邀稿;他想告訴眾人除了性向外他們與常人沒有任何不同,同性戀跟異性戀都有一樣的道德觀點,這樣的身份不是他們回饋社會、報效國家的阻礙。
 
  我出身自一個保守的家庭,原本對同性戀這種事是抱持著本能性反感的,但蓋曼卻扭轉了我對該族群的既有印象。在我們眼中,他正向、積極,而且沒有一般同性戀者那些翹小指、尖嗓子、內八步的女性化行徑;他說那是主流媒體對大眾灌輸的刻版印象,不是所有同性戀都是那個樣的。
 
  除了不愛女人外,他的表現就像個正常的男人。一開始我們當中的確有人每天都對他提心吊膽,怕他藉機吃人豆腐,但時日久了才發現我們的戒心根本多餘到不行──為什麼我們要因為一個人的性向去提防願意跟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意識到這點後,那些勾肩搭背的熱情舉動也就沒那麼尷尬了。
 
  說到知名,就某種意義來說,整個組織裡恐怕沒人比『豆桃』還更具知名度。『豆桃』是本省話的發音,就我所知這若要翻成國字的話應該是『桌頭』,是神職人員的一種,專門輔佐乩童轉述天語。而他肯定是個本省人,從他濃濃的口音就能聽出來。
 
  據他所言,當我的新聞在報章電視上出現的那瞬間,他受到了神啟,神明下凡告訴他這就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志業、命中注定的天職。雖說他叫桌頭,但扮相上更像個乩童,蒙眼用的紅紗就是他的面罩。
 
  以前線人員來說,桌頭實在算不上出色。他不像我有軍事訓練的身手或是像蓋曼一樣有先天體格優勢,但他卻是我們當中最無所畏懼的人。服下香灰符水後的桌頭總讓我聯想到二戰時期的日本神風隊,全身散發著一種『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氣魄。他從不在意身先士卒,有信仰加持他衝得比誰都快、比誰都猛。要說起桌頭最有名的英雄事蹟莫過於那起銀樓搶案,當他衝向歹徒時,對方竟被他的氣勢壓倒而不敢開槍!桌頭上前一記七星劍就把人給敲暈了!
 
  大炮常說,照他這種方法總有天會出事(後來也的確出事了),蓋曼則認為每個人處理事情的方式都不同,不用強求改變,而我嘛……雖然他經常打亂我的事前配置,但因為結果多半都還能完善收場,所以我也就沒那麼在意了。
 
  這就是當年最常在電視、報紙上露臉的『雜牌軍』骨幹。
 
  『雜牌軍』,是我們一致通過的組織名字;是蓋曼起的名。他說這詞彙其實不帶任何貶意,因為該詞最初的意思就是指非正規編制的庶民部隊,而這名字剛好符合了這組織的現況。
 
  可現在回過頭來看──一個不把死亡當回事的神棍、一個高大勇猛彷彿用眼神就能殺人的同性戀、一個家財萬貫的神秘醫生,再加上一大票來自各行各業的小人物,然後由一個退役軍人領軍,還不是什麼高官大將,只是個士官──這軍隊還真找不到任何不『雜牌』的理由。
 
  但只要仗打得漂亮,誰還會在意這軍隊裡有哪些三教九流?
 
  就像所有消褪的傳說,雜牌軍也有屬於他的輝煌年代。
 
  大炮跟蓋曼都是很有法子的人,他們透過與郵政總局的合作設置了個法人身份,以該身份收受來自全國各地的匿名舉報郵件,然後由他們兩人率領內務組的成員們過濾、篩選、核實,最後分派給合適的匿名英雄進行任務。
 
  這些任務多屬於社會道德與法律的灰色地帶,就像我最初成名的事件一樣,應付的方式很簡單,在惡苗茁壯前拔除即可。
 
  而我自然是這些外勤的領頭。
 
  當時有不少有關雜牌軍的傳言實在荒唐,好比說我們每個人都是李小龍在世,就算以寡擊眾也無所畏懼。實際上這傳言只有說對四個字,那就是『以寡擊眾』。
 
  我們經常的情況是必須在人員編制不足的情況下去面對多達我方數倍的對手,但取勝的原因絕對不是什麼蓋世武功。我的確會要求成員們進行基本的武術訓練,我跟大炮研究出了種特化的搏鬥技術,專門針對人體要害打擊(大炮的醫學知識讓他非常了解人體要害與傷害影響),能在不致死的前提下迅速放倒對手,不過這不是主要因素,基本上這應該算是最後手段。
 
  瀟灑的破門而入或從天而降,那是只有電影裡才能看見的浪漫。
 
  事前調查與現場配置才是雜牌軍屢戰屢勝的主因,硬碰硬通常是最後一步也最顯眼的一步,而人們的目光往往只放在那最顯眼的地方上。
 
  假設今天新聞報導『號外,雜牌軍三人大破三十人竊車集團』,人們所想到的應該就是三名猛士在一場混戰中無往不利、以一敵十,最後輕鬆獲勝通知警方來押人,但實際情況哪有那麼浪漫?一個人再怎麼厲害也無法同時應付迎面而來的十個拳頭!更別提還另外附上十記狠踹!給你北港六尺四的體格也撐不過去!
 
  我們的主要戰術就是盡可能的保持主動優勢、不讓對方察覺奇襲已經開始,透過類似水鬼摸哨的方式削弱對方戰力,等時機差不多後才一口氣展開攻勢,當對方開始呼救,發現援兵遲遲未至時就會就會慌亂手腳,他們會慌到忘了自己實際上的人數優勢,接二連三的被我們一個個放倒。同樣是打倒三人,一次對上三個跟在短時間內重複三次一對一是全然不同的情況。有了上述的搏鬥技術,我們很少會在單挑的情況下吃癟。
 
  後腦、眼睛、太陽穴、人中、喉結、下顎、心窩、胯下;留意對方大動作的攻擊,閃避後朝著這些地方使出迅敏的一擊。真得一堆多的話,首要之務就是先給自己背後找個掩護,避免背腹受敵的同時限還能制住對方的攻勢,迫使對手只能從正面進攻。
 
  出手一律先從第一個近身的敵人開始處理,纏鬥時間最好不要超過兩秒(不然對方很可能會一口氣圍上來),然後將之當作自身掩體推向另一名敵人,這時候對方能進攻的範圍變得更小,相對增加了自己的反擊機會,只要不是太懸殊的人數差距,這樣的戰術重複個幾次後就能脫困。
 
  重點是不要陷入被動,在人數劣勢的情況下進入被動處境是最糟的情況。一但陷入被動,就表示進攻機會的減少,而進攻機會的減少代表得進入守勢,可要是進入守勢只會更加壓縮進攻空間,更難突圍,等到防守的氣力耗盡,那唯一的下場就只有任人宰割。
 
  雖然不太想承認,但這點上桌頭表現的十分出色……當然,要是他能聽我指揮,別在還不該突擊的時候就衝出陣的話會更好,相比於桌頭那種『萬歲衝鋒』的不要命打法(二戰時的日本陸軍,會在舉起武士刀的同時高喊『天皇萬歲』然後衝向敵人),蓋曼就穩健許多,他大可靠一身牛勁放倒所有敵人,但若不是緊要關頭他絕不濫用(好比說那個冰箱坦克),至於大炮……讓他站火線就某種層面來說比桌頭還要令人擔心!他還是當後勤讓人安心點!而他似乎也有自知之明,多數時候都在背後當輔助我們的生命線。
 
  但我得要說,坊間那些謠傳雜牌軍天生神力、各個都能以一打十、彷彿李小龍在世的荒謬傳說對我們其實有頗大的助益,因為有幾回情況我們這邊才剛亮軍旗準備拼個你死我活,對方就已經打退堂鼓乖乖束手就擒了!知道《三國演義》裡長板橋上的張懿德嗎?一聲牛吼就能嚇得曹軍軟腿下馬!
 
  除了透過鐵腕整肅社會風氣外,我們在其他方面也有不錯的進展。
 
  蓋曼很受電視台歡迎,他主筆的專欄使該報社成為三大報後的第四把交椅,雖然社會上一直有反對者在他的性向議題上興風作浪,但顯然沒有支持者要來得多。公益活動與學校單位也對我們的觀感也不錯,站台與演說邀約不曾間斷過,大炮仍保持著他的低調作風,在幕後默默維持著一切運轉,只有在我分身乏術時頂替我上幾場演說。順帶一提,桌頭也曾試過一次學校的演講邀約,但他的嘴似乎比自己預想的還要笨上許多,那回過後他就在也沒提這事,不過各大廟宇的慶典很歡迎他當臨場嘉賓就是了。
 
  至於警方那邊,向來是兩極化的反應;一部份的警察認為我們的存在有助於維持社會安定,另一部份則認為雜牌軍搶了他們的飯碗與原有的社會地位,讓他們淪為民眾眼中只能開開紅單、抓抓違規的低能飯桶。這些矛盾差點造成警方與雜牌軍的直接衝突,但在大炮與蓋曼的遊說下雙方才達成共識。雜牌軍成為了特殊編制的義警單位,在必要的時候必須接受警方指揮調度;透過這樣的合作關係,警方維持住了他們的表面威望,而我們也能藉由正規警力去參予解決更具影響力的案件。
 
  如果你問我們,同時維持著面具下的生活與面具上的身份,這種兩面人的日子會不會很辛苦……那麼我想你可能誤解了什麼。
 
  首先,保密身份不是什麼難事;若人們對你的認知僅是張面具的話,那沒什麼比這更容易隱人耳目了,單就我來說,卸下面具、將襯衫衣角拉出褲腰,誰還認得我是士官?
 
  再來,這不是什麼兩面人的生活,這就是我們的選擇。對我們來說,英雄不是扮家家酒(至少對我們當時的我們來說不是!),那是可以選擇的另一份工作,如果你問一個人身兼兩份工會不會感到辛苦,那問題的答案恐怕得看這人是否對這兩份工作的收穫感到滿意。如果他滿意的話,那再怎麼辛苦也都值得。
 
  而我想那時的我們沒人對雜牌軍的成果有所不滿。
 
  那段輝煌的日子是雜牌軍最光榮的時刻,大炮與蓋曼甚至擬訂了長遠的計畫,要讓『雜牌軍』這義警招牌一代傳一代,永不磨滅。直到一發無情的子彈,打進了桌頭的身子,同時也把這場美夢打得支離破碎。
 
  那回他的氣勢顯然不夠,不然就是對方比他更瘋,桌頭幾乎是在零距離的狀況下吃了一槍。也許是他拜的神明真有保佑他,對方的土製手槍威力不大,而原本該瞄準頭的那發子彈也偏到了鎖骨上,雖然造成了傷害,可不危及性命,傷口處理好後躺了兩個月他又照舊活蹦亂跳了。
 
  那天過後桌頭的行為舉止就日漸乖張詭異。他原本就是個狂信者,而這次的大難不死更讓他以為自己恍若天將下凡、金剛轉世。他開始畫符、講道,一開始還只是對同伴們講講,到後來不知怎麼搞得居然還在外聚集了一幫信眾。我們跟桌頭共事也有段時間了,憑句良心話,這人就是個瘋子,就跟鴨母王朱一貴一樣,一個水裡皇袍加身的幻影就真讓他以為自己是真命天子。
 
  一開始我們不以為意,畢竟台灣社會信仰多得去了,誰還會在意多了那麼一宗呢?但當他開始跟信眾表示他有分身神力能同時出現在兩地神遊、並把那些堪稱是他顯靈的照片高價出售給信眾、分發香灰符水跟人說服下後就能獲得與他相應的神力……當我們插手阻止,一切都已經遲了。
 
  他底下的那幫人個個都奉他為活神仙,當中還包含了許多我們雜牌軍的同伴。這支詭異的宗教以老鼠會的型態不斷發展擴張,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結舌;事後我仔細想想,這不是沒有原因的。試想一下,若你每天都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然而突然間真給你來了個會應答你疑問的真神仙……他再怎樣也好過那些沒有反應的天與地吧?
 
  但當桌頭因宗教歛財而被檢警調查時,這回就換他本人叫天不應、叫地不靈了。由於他沒有像一般的宗教詐騙搞得別人人財兩失,只收受信徒獻金的他在宗教自由的前提下難以起訴定罪,可他萬萬沒想到自己的香灰符水也成為了檢調的調查物件。
 
  檢警抽驗了桌頭隨身的香灰符水,查到了裡頭含有管制藥品成份,而且都屬於一級毒品(『都』,沒錯,『都』;警方驗出的藥物不只一樣);這時我們才知道他總是無所畏懼、一馬當先的幕後真相。然而香灰與符水,他可沒少發這些東西給信眾過。於是『桌頭』成了『藥頭』,加上前面那些關於宗教歛財的調查,檢警毫不留情的把他推向法庭。
 
  那也是為何我前頭提過桌頭在某種意義上是我們組織裡最知名的人物,因為我們當中只有他的真實姓名有上過媒體報導──宋天保──舉國皆知的宗教詐騙主謀,天也保不住他。販毒加詐騙,若是一般人了不起判個七八年,但桌頭這公眾身份害慘了他。他幾年前才剛關出來,從他進去的時間開始算,桌頭在裡面待了至少也有十來年。
 
  一些八卦雜誌有報導他出獄後的去向;聽說他的信眾為他在中部山上打造了間精舍,恭迎他前去入主闡道……這世界真他媽的瘋了……
 
  桌頭的事件害慘了整個雜牌軍。我們的聲望就因為這樣的一個污點瞬間掉到了谷底。相較於維持聲望所需耗費的時間與精力,毀滅它一事真是容易到可笑。
 
  事件爆發後大炮拼命進行滅火切割,強調這一切都是桌頭的個人行為,跟雜牌軍之間沒有任何關聯。但在民眾眼中看到的事實卻是另一種模樣。原本用來接受匿名舉報的信箱塞滿了自各地寄來的詆毀與謾罵,牆倒眾人推的民族劣根在此展露無疑,該信箱從來沒在短時間內收到那麼多信件,這幾乎癱瘓了我們的情蒐作業,每天都得浪費大量的時間從那堆罵聲中撈出少數有用的資訊。
 
  蓋曼也試著在一些電視專訪中想澄清事實,但媒體似乎更喜歡把話題往死裡逼。他曾在節目上想替桌頭說兩句好話(畢竟桌頭在某些方面的確算是個好人),但這一舉動卻被那下三濫的主持人解讀為他在替心上人辯解!蓋曼是個修養良好的紳士,因性向之故,他不是第一次在電視上受到無禮的對待,過去他都能用自己的機智與幽默化解。而那回蓋曼一反常態收起了他的如珠妙語,頭也不回的起身走人。
 
  那天他回到了據點,直接衝進了收信間,將所有的謾罵信件撕了個粉碎。之後他癱跪在地上,像個孩子一樣嚎啕大哭。我們沒有人敢上去安慰他,因為我們誰也不懂他的心。
 
  電視台的事情過後,蓋曼產生了些變化;他在工作上沒有顯著的怠慢,巡邏、出任務、後勤情蒐他都跟過往一樣盡責,但聽大炮說,他發現蓋曼有時會凝視著那些滿載唾罵的信紙良久,眼神空洞得可怕……
 
  那天我原本想拉蓋曼去出任務,畢竟沒了桌頭後他就是最資深的現場資歷者。但他婉拒了我的邀約,並且跟我表示未來再也不會跑外勤,將轉向專門後勤工作。我跟他追問原因,他只是苦笑,不願回答。
 
  後來我跟大炮談這件事,他表明得除非蓋曼在場,不然他不會發表任何意見。當下我就明白了,這兩人有事瞞著我。支開了收信間內所有的閒雜人等,只留下我們三人後,蓋曼才告訴了我真相。
 
  愛滋病,陽性反應。
 
  他沒有崩潰,沒有大哭,只是在他一貫的笑容中淡淡地吐出了這幾字。大炮嘆了口氣,而我則是整個人跌坐在椅子上,良久沒能反應過來。
 
  大炮說,他正透過關係安排蓋曼接受治療,蓋曼仍能以雜牌軍的身份活動,只是最好別再跑高風險的外勤較好,而在桌頭的風波後,無論內外人員很多人都離開了,他正好也需要個有經驗的幫手來打理內勤的相關事務,至於外勤部份,因人手不足之故,他考慮減少雜牌軍的獨立任務,慢慢將組織轉型成輔佐警方辦案的義警組織。
 
  我很想否定這些方案,但無奈事實向來只有妥協的份。我接受了大炮的轉型計畫,漸漸從民間自發的義勇軍,轉為站在警方身旁的幫手。我們從舉報信箱中收集到的情資也開始交由警方接手;但若他們原本就有處理的打算,這些情資又怎麼會流到我們信箱裡呢?案子的下落?想也知道……
 
  之後不知道是怎麼回事,蓋曼染病的風聲居然走漏了出去。當時桌頭的事件才剛告一個段落,媒體趁著話頭還未平息,對準了我們又是一陣窮追猛打。
 
  他們採訪了一般民眾的觀感,刪略了他們對蓋曼的愛戴,將他的性向與疾病綁在一塊,並以此煽動跟蓋曼同族群的民眾,讓他們以他為恥;在此之前,蓋曼還是他們引以為傲的光榮。
 
  媒體持續報導著他的名字,但沒人願意請他上節目,沒人願意給他一個為自己辯駁的機會。也許是出於對蓋曼過往功績的尊敬,刊載他專欄的報社沒有在輿論壓力中撤掉該專欄,可一但人們認為你有罪,那麼所有的辯解將都是多餘的。
 
  我跟大炮討論過,我問他蓋曼到底是從哪裡染上這病的?大炮排除了毒品造成的交叉感染(蓋曼怎麼看也不像會施打毒品的人)、母體垂直感染造成的先天體質還有受到罪犯血液感染的可能性後(沒有任何資料顯示我們追捕過的對象有相關病史),將矛頭指向了高風險性行為。
 
  蓋曼的不自愛讓我有些氣憤,但大炮的反應卻出乎我意料。他完全不責怪蓋曼。
 
  大炮說桌頭的事件對蓋曼有很大的心理影響。試問,有多少人能咬牙接受勞心勞力的心血毀於一旦之事?有多少人具備這樣的強韌?蓋曼花了好幾年,好不容易才稍稍扭轉了社會對於他所屬族群的印象,但那白癡主持人一句話就毀了他苦心維持的一切。
 
  是啊,戴上面具、穿上制服後他是人人愛戴的蓋曼,一個對社會有貢獻的同性戀英雄,但拿下英雄名銜後,他就只是個普通的同性戀,像個過街老鼠一樣,被社會排擠、歧視。大炮說,我不能去怪他愛那些人,因為我們摘下面具後仍有人願意把我們當回事,可蓋曼……這社會給該族群的不是愛,是包容、是接受、是妥協、是迫於無奈,所以……哪怕一夜也好,他們需要真真實實能觸摸到的愛。
 
  在那之後,我沉默了好久。最後我到收信室給了蓋曼一個大大的擁抱。
 
  我愛你,兄弟。我緊緊抱他低吼道,無論面具下的你是誰、愛男人還是愛女人都不打緊,我們一同出生入死過,你就是我兄弟!我愛你!
 
  我也愛你。跟在後頭的大炮加入了我們的擁抱。
 
  我知道……蓋曼回抱我倆,熱淚染濕了我們肩頭。
 
  可惜的是,這一丁點的愛沒能幫助蓋曼挺過病魔折磨。在大炮的安排下,蓋曼住進了隱密的隔離病房。然而就算已成病體,蓋曼仍沒對雜牌軍的後勤有任何懈怠。大炮曾想向公眾展現他積極奮發的一面,但卻被蓋曼婉拒了。
 
  與其浪費時間搞那種表面功夫,不如將同樣的時間讓觸手可及之事力臻完美。
 
  他每天在病房的工作就是彙整大炮帶過去的信件,記錄整理所有可用的舉報情資。他還特別囑咐大炮不准對信件內容進行事前篩選。他得大費周章的從一堆謾罵裡撈出可用資訊,就像……就像他還沒入病房前一樣。面對這種情況,蓋曼樂此不疲。
 
  蓋曼過世時,我們都沒在他身邊。那時的我正忙著換裝準備巡街,而大炮也埋首在自己負責的那堆信件裡。我在當日勤務結束後才從大炮那兒得知他過世的消息。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我夢見了蓋曼。夢裡的他不是病榻上那副病懨懨的容貌,是我們剛成軍時容光煥發的模樣,但他穿的不是自己的制服(摔角手的緊身衣),而是一套與我相仿的軍服。他向我揮了揮手,在一抹招牌的微笑後轉身離去。
 
  隔天我問大炮有沒有夢見蓋曼,他說有;不過在他的夢裡,蓋曼穿的是醫生袍。蓋曼是個好兄弟,是個可以倚靠的漢子、最棒的戰友,一個寂寞的好人。
 
  我永遠都想念他。
 
  除了蓋曼離世的哀傷外,這時的我們還沉浸在對雜牌軍現況的無奈。一連兩次的事件讓雜牌軍的招牌受到嚴重的打擊,許多常備人員紛紛退出組織,而新加入的人也都待不了多久。再只剩下兩名常備人員的情況下,我跟大炮不得不再縮減業務範圍。
 
  我們停止了那法人信箱幾十年來的收件,對外宣布該信箱就此做廢,而雜牌軍也正式成為正規警力的附庸單位,說實話,就是較具知名度與影響力的義警。也許是群眾緣的關係,我們經常被指派到一些集會場合幫忙維持秩序,從和平的政黨遊行到激昂的示威抗議,都能看見我們的身影。
 
  過去拿慣了的警棍,被交通用指揮棒取而帶之,軍服上還多套了件醒目的反光背心,好似在說身為一群警察中唯一一個穿著軍服辦公的人還不夠顯眼一樣。因擅文職之故,大炮多數的工作內容與上述無關,他比較類似官方的公關,經常代表官方接下民間的陳情與抗議,但也僅僅只是接下,至於受不受理……雖然無奈,但這不再是我們能插手的事務了。
 
  一開始時,我們偶爾還會接到幾個像樣的委託,但到了後來,我們發現自己的定位越來越像某種公權力的吉祥物,象徵性質遠大過實際效益。
 
  過去那些與強盜、毒品集團鬥智與搏命的日子就像是夢一樣,一場剛做完的夢,而我們還在半夢半醒間試著弄清現實與夢境的分壘。
 
  在社會運動越發活躍的這幾年,這類現場維安的指派任務就越來越多。也許是人們依然尊敬我們過往的輝煌,許多衝突場面在我們出面調解下總有轉圜餘地。我們成為了一種讓警民兩方都能下得了台的梯子,不過這每梯子每一階都是我們的尊嚴;可只要能走下危樓,誰還會在意自己踩在什麼上面?
 
  對於這樣的結果,我們不甚滿意,但也只能接受。
 
  為何現在的人們會不惜為了理念與責任傷害彼此?
 
  因為他們堅信只有自己才是真理。這是大炮給我的答案。
 
  我問他當初是否想過我們會落得如今這般田地,從民間自發打擊犯罪的先驅,變成調解官民紛爭的和事佬?
 
  他坦然跟我承認,當年的他沒料想到這局面;雜牌軍剛成立時,他堅信這是改善社會的最好方式。比起制式化的警政體系,雜牌軍的運作方式更能滲入民間傾聽民意,藉此剷除社會弊病。
 
  你第一次登上報紙版面時,我真的很興奮。
 
  他說當時的他天真的認為只要聚集夠多的有志之士,他以為自己能像國父一樣,號召一幫好漢來推翻腐敗的世態。但雜牌軍後來的發展只讓他越來越感到無力。
 
  桌頭與蓋曼的事讓他體認到自己所召集的根本不是什麼英雄,只是一個又一個戴著面具的俗人。他說,那張面具就像這些群眾的真理,他們或多或少有意識到自己的真理也許只是個謊言,但卻又不得不堅信它的真實,因為放開它以後,他們將一無所有。
 
  於是,他們試著說服更多人相信這謊話,彷彿只要多一個人相信,謊言就能成真。而我們則是緊緊捱著那張面具,相信這就是真實的自我。
 
  我們沒有人是英雄。他說,這就是場英雄主題的扮家家酒罷了。雜牌軍解散的那天,一群真理的信眾衝進了國會殿堂。在那場以花朵為名的謊言凋零後,大炮卸下了他的面具。
 
  大炮,我喊著他,喊著他的背影,在他融入散場的人群前,孫大炮!
 
  孫大炮已經死了。曾是英雄的男人回首應到,那側臉既熟悉又陌生。沒勇氣卸下面具的男人呆望著他,直到再也分不清人群中的那抹身影……
 
  我試著審視自己的人生,思考所謂『英雄』的定義。究竟怎樣的人才夠格被稱為英雄?是在應當挺身而出時當仁不讓?或是嫉惡如仇替天行道?還是像我們一樣只是在一張面具下滿足自尊?
 
  如果現實世界沒有電影裡那種行徑乖張、打扮詭異的反派,那蒙面英雄到底有何意義?我們不用蒙著臉也能痛揍那些毒販宵小不是?那為何非得在一張面具後才敢行俠仗義呢?
 
  最重要的是,在眾人眼中我們到底是什麼?
 
  我回頭翻了當年的剪報,翻了關於我們的報導,時過境遷的現在我才終於能冷靜的評斷這些文章。當年被我們視為榮耀的記載,現在全成了聳動的標題與浮誇的文字,除了事蹟報導外,更多的是關於我們身份的揣測與剖析追蹤。
 
  雜牌軍從來沒被當成除暴安良的英雄過,即便我們真的這麼做,但群眾看待我們的眼光,就跟他們看鄧麗君與成龍的緋聞是一樣的。我們不過就是茶餘飯後人們磕牙嚼舌根的話題,沒人認真的把它當回事。
 
  我想起那些離去的同伴,想起他們卸下的面具與責任,也許在那時我就該發覺到這點,但又下意識的不願面對真相。就像那些相信著謊言的人們,我們沒有勇氣放下那張面具,因為我們已為它付出太多心力。
 
  若不繼續承認下去,你將一無所有。只要不去否認,就能說服自己還有一絲希望。但面對現實,凡人永遠只能選擇妥協,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而英雄則是那些不願妥協的人方能獲得的稱謂。
 
  英雄的下場就是個失敗的死亡;他們會為了理想燃盡自己的生命,在達成前死去,在世上徒留讓人緬懷的遺憾。
 
  那麼一個活著的『英雄』到底是什麼?我想我們的奇裝異服已證明了一切,不過就是惹人發笑的丑角,因為在面具下不用擔心顏面,所以能放寬心上眼一齣又一齣荒唐可笑的鬧劇。
 
  躲在人群裡,以為自己的呼喊能就此成為不變的真理;躲在面具後,以為那張假面下的人能藉此主持正義。這就是真相。
 
  遲了二十多年,也該是跟它妥協的時候了。
 
  我聯絡了當年邀蓋曼撰寫專欄的報社(也就是你現在看著的這份報紙),將我的制服與面具寄了過去。我原本只是想在這談些當年的輝煌,但不知不覺間就寫了這麼一堆。沒辦法,人老了就是容易多話……
 
  我寫下這篇文章沒有任何詆毀他人的意思,只是我認為該有人說真話,就算這些話只有對他本人來說是真實的亦然!人不該一直活在華美的謊言中,但真相往往過於醜陋,適時的戴上面具也許能讓人好過點。
 
  但真相與謊言,究竟何者才是面具?我到底是那討不到老婆的退役軍人,還是即將被群眾遺忘的過氣英雄?社會的真面目到底是和平與繁華,還是醜惡與殘酷?
 
  我想蓋曼是對的,與其在那糾結一張臉皮,不如盡全力安好自己本份。畢竟我們只是凡人,跳脫不了生老病死、貪念物慾的凡人,本份外的一切不過就只是為了滿足那些虛偽的尊嚴。
 
  在著手撰寫本文前,報社那邊已向我表明他們接下來的打算。他們會把當年所有關於雜牌軍的報導做個彙整,辦一間小型的展覽會館,而我的制服將是館內的主要展示品。如果可以的話,他們希望開幕那天我能親自現身,為參展群眾解說當年的榮光。
 
  我回絕了他們最後的提案;好漢不提當年勇,更何況……我算什麼好漢啊?
 
  開幕那天我沒有到場,不過之後倒是有以普通人的身份進去參觀過。起先我還很怕有人認出我來,但後來才發現那點擔心是多餘的。
 
  看著那些裱框的報導與照片,我發現自己似乎真的老了。那些荒誕歲月現今看來都是如此的美好。
 
  先生,您有看到這張照片嗎?有個年輕人走到了我身邊對我說,照片裡士官手上抱著的那孩子就是我,當年要沒有他的話,我說不定就活不到現在了。那孩子說他叫『仕官』;我記得他,可他顯然對我沒有絲毫印象。
 
  若我跟大炮在此相遇,我們還認得出彼此嗎?嗯……我想他這人行事低調,就算真認出我也會躲著才是。
 
  我跟那年輕人聊了一會兒後,把他帶到了當年的第一篇報導前。我把那精采刺激的一夜栩栩如生的陳述給他聽,說照片裡的英雄當年是怎樣僅靠隻身一人大破贓車集團的;他聽得津津有味。當然,我沒說照片裡的那人就是我,別忘了,好漢不提當年勇。
 
  在這裡的不是什麼士官,就只是個愛說故事、愛緬懷過往的老人罷了。若你哪天來到這展館,看見個老傢伙沉默地凝視著那些荒誕,不妨上去搭兩句話吧。
 
  說不定他願意告訴你更多故事。




前年還是去年?忘了,反正就這兩年的事,一位朋友希望我寫一篇關於英雄的故事。我想他可能是要我把一些正面的、理想的、較能讓一般人接受的思維放入故事裡……畢竟我這人挺消極的。

如果事實真如上述揣測,那這篇東西肯定讓他恨得牙癢癢的。

哈哈哈尼砍砍尼

在我的思維範疇裡,活著的英雄不是什麼好英雄,死了的才是。因為大眾習慣把一些人生前的作為神聖化,『英雄』的概念才因而產生。活著的英雄?他要麼是霸道的梟雄,不然就是不知自己有幾兩重、沒有自覺的蠢貨(自稱英雄)。

這篇故事最早的構思裡,我是打算讓桌頭外的所有角色全都領便當然後讓大眾緬懷他們的過往……但我思考了下……幹,這樣他們就真的成了英雄了!不行!我要他們活著!因為這樣才現實!我的故事沒有那麼多狗屁理想!至少這篇沒有!

這算是個好結局嗎?呃,至少我認為不算,因為到最後他們沒有任何人願意維繫理想,慢慢退出舞台。如果能像個英雄般死去,那可能才算是好結局。

但老子要他們活著,我要他們跟現實裡所有人一樣只能緬懷過去的荒唐,我要他們跟現實妥協,認清英雄的謊言與真相。

……看了下上面的發言我還真的挺有病的……但我有病也不是一兩天的事了!

我自認跟身邊認識的一些創作者不同,我不太喜歡在故事裡放太多理想啊、愛啊、夢啊之類的。嘿,你現實生活的日子難道還不夠醉生夢死,非得在小說故事裡繼續下去才甘願啊?我們多數人有遊戲機、手機、電腦主機、出國能夠搭飛機、三餐都可以選擇吃雞、還有閒錢召妓叫雞……先不管你到底會不會這麼做……至少看著這段話的多數人都有能力負擔上述行為吧?然後,我們這樣的人居然還覺得生活不夠理想、世界太過殘酷、環境過於冰冷……我咧肏你媽的……

我憤世嫉俗?那又如何?反正宣揚博愛、仁慈、正義也改變不了任何事情,憤世嫉俗至少可以把問題全都翻出來!就看你有沒有種面對!(但有沒有方法解決那又是另一回事了(笑)

啊幹,離題好多啊,回題回題……

其實這篇故事我埋了些哏,但……我想……多數人應該都沒發現……

標題的《專欄:別鬧了,蓋曼先生》是借名自《別鬧了,費曼先生》一書,為諾貝爾得主理察.費曼所著,跟提姆.波頓執導的《蝙蝠俠》同是80年代的產物。而本故事的舞台年代也差不多是在那時候,只是當時該書還沒代理進台灣,所以大可假設蓋曼有讀過原文書。

桌頭宋天保參考自過去某個鬧得沸沸揚揚的神棍……直說好了,就宋七力啦,只是現實世界宋七力的後續可比桌頭爽多了。

士官的生平是參考自某個我認識的人;但我不告訴你他是誰。

關於蓋曼,這角色的構想是出自於劉軒《屬於那個叛逆的年代》書中其父對他的一段話。當時他們剛搬到美國,黃種人的身份受到鄰里歧視:『如果你是黑人,搬到他家旁邊,他會恨死你。但如果你是得諾貝爾獎的黑人,他會主動跟你打交道,然後逢人便介紹,說你是得諾貝爾獎的人。得諾貝爾獎的黑人不算黑人!』劉墉如是說。但我認為這段話不只能套用在種族上,於是塑造了蓋曼。

孫大炮的話……其實最早的構思裡,這段文不是士官寫的,而是大炮,是他的遺書。但你知道的,就如上面所說,讓角色為理想而殉節的情節在我看來實在噁.心.過.頭,所以我最後留了他一命。順帶一提,大炮告別士官、脫下面具融入人群的場景是我最滿意的編排!

以花朵為名的謊言是什麼?自己猜啊白癡!

噢,最後我要特別感謝一位基友朋友:NEKO LIN。宋天保的英雄名『桌頭』是他起的,非常貼切,若照我的原案……幹,我還是別說的好,那還真不是普通的鳥……Orz

最後,感謝各位收看。

※  ※  ※


呃……要剝我皮的請排隊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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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2 篇留言

射定之箭
原本起的英雄名是桌遊@W@?
話說你埋的梗我前兩個都知道ㄟ~
我是看相聲瓦舍知道廢慢的@W@

11-28 21:27

XO
原名是『普渡』,最初則是『魍魎』。
超鳥的。11-30 05:05
射定之箭
你...[e4] 以後你起名都先去找你基友吧[e4]

11-30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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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喜歡★f22512376 可決定是否刪除您的留言,請勿發表違反站規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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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sky00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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