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次「乙」這個路人跑來小屋惹我,又在別處對我背後放冷槍,我對於「甲」的印象愈發惡劣,沒過多久,在巴哈的某創作公會裡,我與甲發生了真正的衝突。
大家應該都能想到,既然是小說創作公會,理應是給予每個人宣傳作品、互相交流,創造良好環境的地方才對。
某天,那個甲在公會的聊天版上寫了一段文,講說什麼他寫小說只是寫爽的,得到達人也只是一種增加人氣的手段,而且還提到賣肉封面圖的風波一事,覺得自己寫文幹嘛會遭到這麼多限制。
一般來說,寫文寫爽本來不是什麼錯誤。
但有了機會互動,於是我回他說,不要這樣說嘛,有很多人想要達人稱號卻怎樣也得不到,我們既然已經有了就應該做個榜樣,我會指出掛羊頭賣狗肉的封面宣傳圖不太好就是因為這樣,我們更應該像前輩一樣,建立良好的形象,給其他後輩更有動力用自己的文去吸引讀者。
然而!無論我怎麼跟他好言,他只是一味地否定、不認同我的觀點,只因為他寫文只不過是「寫爽的」?
更扯的是,該公會其他人還跟他一個鼻孔出氣,覺得只是寫爽的也沒什麼大不了,達人稱號沒用,該檢討的是給予稱號的官方而不是個人要如何去運用這稱號。
當下,我就知道這個地方不能待了,而且這個甲果然是跟乙一丘之貉,物以類聚。
我為巴哈認真寫文卻不得名氣的人發聲,無法得到達人稱號的人繼續吐血寫文卻追求不到我和甲已經擁有的東西,我很在意,但甲卻毫不在乎。
這就像是郭台銘發達了、有錢了,卻說我生產東西不是為了社會謀福利,只是賺錢賺爽的,其他人賺不到錢都是活該。
之後,我除了把甲和乙直接拉黑,也退出那個創作公會,我不能接受他們把創作當兒戲似的。
自此,我領悟了一件事,在巴哈,認真寫文卻沒人氣都是活該,能紅的人都是神,都是不可侵犯的,我們這些徘徊在低人氣的作家連懷疑他們都不行,沒資格跟他們平起平坐。
我的寫作初衷從此以後完全變質,心境完全崩壞,甚至我在看見或聽見「西尾維新」、「瑞德西韋」這些跟甲的暱稱相近的詞語時都會忽然心頭一緊。
我的寫作之心已經是黑的了,感覺永遠也洗不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