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在講周易六十四卦的順序與原因
原文 《周易─序卦傳》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
《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
《蒙》者,蒙也,物之稺也。物稺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
《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
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
《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
《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
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
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
《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
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
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
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
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
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
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
《蠱》者,事也。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
《臨》者,大也。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
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
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
《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
《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
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
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
《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
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
《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
《離》者,麗也。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
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
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
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
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
《恆》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
《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遯,故受之以《大壯》。
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
《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
夷者,傷也。傷於外者必反於家,故受之以《家人》。
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
《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
《蹇》者,難也。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
《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
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
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
《夬》者,決也。決必有遇,故受之以《姤》。
《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
《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
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
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
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
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
《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
《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
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
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
《豐》者,大也。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
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
《巽》者,入也。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
《兌》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
《渙》者,離也。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
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
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
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
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你會發現有天地然後有萬物出現了兩次
因此以那為分界點
上卦從乾坤到離總共三十卦
下卦從咸到未濟總共三十四卦
居然不是對半切分
有些讓人想到集中零錢(或者說硬幣,便利商店的捐零錢箱那些)的想法
雖然下半段的咸卦
似乎是隱藏於有天地然後有萬物那段文字中了
上半段的乾就是天,坤就是地
有些類似中國古代神話
盤古開天闢地(沒記錯的話生於渾沌之中)
那白話解釋晚些再補
我後來才發覺八卦、六十四卦蘊含的思想
沒撲克牌、四元素說簡易版的那麼單純與相似
因此,先蓄積下自己的實力與改變認知
補上白話解釋的參考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