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
和他爸一樣,約翰也是個虔誠的摩門教徒。1887年時,他被教會送去南方各州做一趟傳教之旅,為期兩年,直到1889年3月才回家。在這之前他早就想到了其他的新設計想法,而且等不及開始設計,但為了他的虔誠教徒那一面他還是去了,只是很明顯的,他其實比較想要待在家裡設計新槍(和你打音G打一打combo的正爽,突然有個人傳訊息給你害你斷combo一樣)。在回來之後,他就再也沒有在教會裡積極參與事務了,大概是覺得那兩年是完全浪費時間。
他在回家之後馬上投入槍枝設計,速度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他在三年內獲得了20項專利,而且他在這時候的工作方式和以前大不相同。以前他的工作方式和普通的槍械設計師一樣,都是先畫草圖,再製作模板,最後試作並試射;現在他會在腦袋裡想像新設計組裝完成的樣子,然後在他確定能運作之後直接從模板開始製作,甚至直接跳到零件製作。
每當一把原型槍完成之後,他都會到Ogden的丘陵中試射個十幾發,回家,在吃完晚餐之後檢查有沒有運作不順的地方。隔天早上,弟弟愛德蒙起床之後會發現約翰坐在店裡,整把槍已經拆開放在工作檯上,而約翰正拿著零件端詳或微調,直到他覺得這把槍已經完美了。
等到槍的設計結束之後,約翰會把零件再畫成設計圖,接著他和愛德蒙就會出發去New Haven的Winchester工廠找班奈特。班奈特一定會買下新設計,也很少討價還價,不過實際付款的時候,常常包含等價的Winchester產品,這些貨物會在他們家的兩層樓大槍店賣掉。
Winchester非常依賴約翰,在他們的合作期間,Winchester完全沒有生產過不是約翰設計的槍枝。實際上,從買下Winchester Model 1885單發步槍的設計之後17年,班奈特就從約翰手中買下了44個設計,但是Winchester只有生產其中10個。
第一眼看起來,這是件很奇怪的事情,如果不打算生產,那把設計買下來做什麼?答案是班奈特用這種方式維持與約翰的穩定合作關係,還有壟斷約翰的設計。班奈特知道如果他不買下約翰的設計,那他大可以跑去找Colt、Remington或其他大型槍械生產商賣設計,讓競爭對手有一樣優秀的設計可以和Winchester競爭,作為總經理可不能讓這種事情發生;更何況每次買下約翰的設計的成本遠遠比不上約翰設計的銷售利潤。
一定要提的是,這44個專利的內容幾乎是完全不同的。約翰不會在對舊設計做了點小修改之後就申請新專利,而且還會在每個專利裡註明這個設計不只可以用在這種槍械上,還可以用在另一個類型的槍械上(例如在步槍專利裡註明可以用在散彈槍上等等)。雖然這應該是約翰的個人習慣,不是刻意的,但是這些註記擴大了專利的覆蓋範圍,讓同個年代的其他槍械設計師日子很難過。
1880年代末期的時候,Winchester想要回到凸緣式底火步槍的市場(.22 LR),因為在約翰出現之前,Winchester生產的這類步槍只有一款Model 1873,而那把槍是個商業大失敗。理所當然的,班奈特又要求了約翰設計一款來取代前者。偏偏這時候約翰有點忙,所以他雖然有設計,但是他這次很反常的只有寄一份設計圖去New Haven。
不久之後,約翰收到了Winchester寄來的一封信,信裡說他們工程師的估計認為這把槍不能運作。約翰讀完之後馬上盡速完成了一把運作順暢的原型槍,然後寄去New Haven,附上一個簡短註記:「據我觀察,這個設計運作得夠好了。」
最後,這把槍成為了Model 1890,是一把泵動式連發凸緣式底火步槍,世界上第二把這種類型的槍枝(第一把是Colt Lightning)。Model 1890成為了史上最暢銷的連發凸緣式底火步槍,在1941年銷售結束前賣出了將近850萬把。
Model 1890,以及原裝盒子。
這把槍投產同年,班奈特在約翰和麥特一起去找他時又要求了另一個設計,要他設計一把類似之前的Model 1886的槓桿式步槍,但是尺寸縮小,發射較弱的.44-40彈藥,徹底取代掉過時的、發射這種彈藥的Model 1873槓桿式步槍。(Model 1886是為了發射比Model 1873的結構能承受的更大威力的彈藥設計的,而新槍需要接收Model 1873的舊市場。)
班奈特顯然非常的急,因為他開出了如果3個月內送來設計就給一萬美金的價碼,而如果把時間壓到兩個月內,他願意給出一萬五千美金。約翰想了一下,然後看了一次月曆,接著給出了更誇張的條件:他會在一個月內給出設計,班奈特必須給他兩萬美金;如果約翰在一個月內給不出設計,那這設計在完成之後就無償送給Winchester。雙方同意了。
他當時計算了一下,他回到家中的路程耗費6天,把槍送到New Haven也需要6天,這麼一來他就需要在18天內完成新槍。為了在時間內完成,他在回家路程上就已經在腦袋裡完成了設計,一回到家就開始製造原型槍,在一周內完成,兩周內試射,然後送去給班奈特。班奈特在收到新設計之後馬上就寄支票回去了。
這把新槍成為了Model 1892,在1945年為了戰爭需要而停產之前共賣出了超過一百萬把。雖然最後產品運作原理和舊的Model 1886一樣,但是約翰的專利裡實際上加上了新的元素,例如可拆卸式彈匣,只是Winchester有自己的考量,所以把這個部份去掉了,使用以前的管式彈倉。
Model 1892。
大家可能還記得,當年班奈特在要求約翰設計一把槓桿式散彈槍(後來的Model 1887)的時候,約翰有提到他在設計一把泵動式散彈槍。在經過了六年的時間後,班奈特終於接受了那把槍,在1893年投產,就叫做Model 1893。這個時候,他們被告了。
首先來點背景資訊。有個人叫做克里斯多福·史賓瑟(Christopher Spencer),這個人是個算成功的槍械設計師,他的Spencer步槍在美國內戰時期有被軍方採用過,在戰爭結束之後的1882年他設計了一款泵動式散彈槍,並且註冊了專利。這把散彈槍賣得很差,所以他把專利與生產線一並賣給一間叫Bannerman的公司,這間公司大多販賣被軍方淘汰的舊步槍,也會直接把別人的生產線買下來生產槍枝,但是不會自己做設計。總之,Winchester Model 1893因為有著泵動式設計,所以被Bannerman告了。
Winchester被告了之後,他們的第一個動作就是主動銷毀還沒有賣掉的Model 1893。在這段期間,槍械市場也經歷了一個重大的改變:無煙火藥終於追上了黑火藥的市場占比。Model 1893(還有其他以前的白朗寧設計)是為黑火藥設計的,讓Winchester必須要更改依然受歡迎的白朗寧設計以適應新的高膛壓無煙火藥彈藥,繼續在市場中稱霸。所幸白朗寧設計的運作結構都非常堅固,只需要做些強化,所以修改過程並不困難。Model 1893雖然當時有訴訟,但是Winchester依然有對其做出結構的強化。
事後證明,這場官司其實對Winchester而言時機正好。官司持續到了1897年,Winchester勝訴,所以他們直接投產新的無煙火藥版,成為了Model 1897,並且因為怕有人拿舊的Winchester Model 1893發射無煙火藥彈藥弄傷自己,也損害Winchester的商譽,所以提供了免費舊換新,以Model 1897來交換顧客手上的Model 1893,換回來的槍則是直接銷毀,所以現存的Model 1893比日本製造的壓縮機還稀少。要不是有這場官司,他們可能會生產更多的Model 1893,然後之後再回收變成損失。
這是Model 1893。
這是Model 1897。
兩把槍外觀幾乎相同,除了標記外只有一個部位明顯不同,也就是拋殼口。
這是Model 1893的機匣。
這是Model 1897的。
可以看到,Model 1893的拋殼口上緣有個開到了機匣頂的彎曲輪廓,Model 1897的則沒有。
Model 1897成為了一把非常成功的散彈槍,從1897年一路生產到1957年,在整整60年的生產週期中,賣出了超過一百萬把,在民、軍、警市場之中的銷售成績都很漂亮。
到這裡,我已經介紹完了由約翰·白朗寧設計的Winchester最成功產品,包含Model 1887和Model 1897散彈槍、Model 1885起落式槍機步槍、Model 1886到Model 1897之間的所有槓桿式步槍,其中大多數都還有現代重新生產版本。
可惜與Winchester的快樂時光就要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