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內容

2 GP

【時論兩則】台灣版特定秘密保護法與無法直視的大法官審查

作者:迫水未來│2015-06-12 22:42:22│巴幣:4│人氣:218
立院三讀 情報員間諜罪 刑責加重1/2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引文)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國家情報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大幅提高民間人士觸犯間諜罪之刑責,現任或離退未滿一年情報人員若犯間諜案,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軍情局上校羅奇正因共諜案遭判處無期徒刑,後因自白犯行,在更二審改判為十八年;不過,同案的民間人士羅彬僅獲判三年半定讞,引發軍民刑度差異過大之爭議。國安局事後提出修法「補漏」,大幅加重非軍職人員從事間諜行為的刑度。

修正案規定,涉洩漏、交付情報資訊給國外、境外敵對勢力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涉刺探、收集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為現職、離退未滿一年的情報人員及情報協助人員,涉前述之間諜行為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為了鼓勵間諜自新,此次修法增訂自新條款;即使未具情報人員、情報協助人員之身分而犯間諜罪者,只要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因而查獲其他間諜或防止國安利益遭受重大危害者,亦得減輕刑責或行政責任。

修正案也規定,主管機關應統合政府機關「有關影像、圖資等空間情報之政策、管制及研發等有關事項,並指導、協調、聯繫密碼保密及空間情報統合有關業務之施行」,國安局長李翔宙曾於委員會答詢立委相關質詢時保證,這是用於對內協調,不是在管制人民,不可能出現如電影「全民公敵」之現象。


-----------------------


因為覺得軍民刑責相差太多,所以就修法增加民間人的刑責?真不愧是國安局啊!
啊我們國民是生來就在這個國家想走也走不了(又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移民),軍人、情報員可是自願成為國家公務員(雖然義務役不是,不過我認為義務兵役違憲),兩者可以相提並論到此種程度!?

安倍政權強行通過的特定秘密保護法為人詬病的一點就是對於洩漏特定秘密(機密)的民間人也會被處以很重的刑罰(業務上得知特定秘密而洩漏者:10年以下(過失:2年)/其他洩漏特定秘密之人:5年以下(過失:1年)/為不正目的而取得特定機密: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亦罰之)),而今天台灣的新情報工作法也將民間人的洩密提升到可處七年(交付情報)/五年(刺探收集情報)有期徒刑,我真想說這簡直是台灣版特定秘密保護法!而且,我國的機密指定也是充滿了一堆可以黑箱的空間(簡言之,什麼是機密主管機關說了算,缺乏第三方審查機關),說不訂綜合起來其糟糕程度不亞於特定秘密保護法啊!

在日本,直至生效(2014年末)後半年後的今日仍然有許多人在抗議該法,也有新聞、NGO等一直在盯。不過台灣人顯然不覺得這台灣版特定秘密保護法有什麼問題。也是嘛!保密防諜人人有責啊!但是,非公務員的國民為什麼有國防義務?而且還可以處以如此重之刑罰?

不過大家不在意啊,反正戒嚴就太久沒有人去質疑「保密防諜人人有責」這句話根本就不是不證自明的,並且對於幾十年來政府利用反間諜法進行情報管制、打擊自由早就行之有年見怪不怪了。而且「覺醒公民」們一想到中國這個假想敵馬上就變成以前國中小課本中充滿熱血的愛國好青年了(跟統派根本一個樣!只不過是認同的國族不同罷了),怎麼會認為反間諜法有問題呢?怎麼會認為國民沒有國防義務呢?平常說要與國家對抗、捍衛自由與人權的人,怎麼好像很多一遇到「國防安全」、「機密」這些「大義」就馬上變成國家利益的超級擁護者,完全忘記自由與人權要怎麼寫?

果真是「戰勝國的戰爭觀」,雖然有些覺醒公民老愛說自己在戰時是日本人所以在抗戰中是戰敗國,不過其戰爭觀很顯然是身為戰爭國的中國的戰爭觀啊!(雖然說大日本帝國確實也是「戰勝國的戰爭觀」)。認為國民應該主動擁護軍隊與國家、非但不能背叛國家還必須互相監視是否有人意圖背叛國家。根本不會去質疑戰爭本身的正當性,以及去思考為何人民必須擁護、效忠國家與軍隊。

哼哼!到底你是國家的主權者,還是國家法人是你的主權者?






蘋中信:我們只有「當權派」大法官(劉靜怡) | 蘋果日報

(引文)

在此惡劣現狀下,總統本就該考慮提名真正適當人選,以彌補自己過去造成的錯誤,但從總統府送出的被提名人資料來看,看不出總統行使提名權時,究竟認為這四位人選在釋憲大任上的「積極適任條件」為何。就其過去專業表現和審查過程答詢內容而論,更讓人擔心一旦通過後,很可能是台灣民主化以來憲法意識最薄弱,既非自由派、也非保守派,而是向多數靠攏的「當權派」大法官,完全不符大法官保障少數人權的基本要求。

難道,馬總統只是取巧地選擇「表面上看來無消極不適任條件」的人選來搪塞?尤其,立法院國民黨黨團已坦承本次審查並未對大法官被提名人發出問卷,可以想見其根本不想了解被提名人是否適任,而大法官民間監督聯盟至今唯一收到的被提名人回覆,除絕大部分內容與送立法院的自傳內容雷同外,只有細數得獎記錄和引他人話語自詡「公正寫在臉上」的描述十分突出,令人納悶此與釋憲重責究竟何干且哭笑不得。

朝野立委不斷吹噓嚴審的決心,無視於民間監督聯盟提出的唯有「延長審查」才能「嚴格審查」的呼籲,但事實卻是當總統府以根本於法無據的個人資料保護為由,拒絕提供大法官被提名人詳細資料時,立法院不但絲毫不反擊,反而急著排定審查投票時程。那麼,立委到底以何為嚴審的資料基礎?從一天半不到的公聽審查過程來看,不但審查會開始時112位立委只到了25位,無法湊足法定人數,從有限又膚淺的發問內容中,更可以確定絕大多數立委沒看過被提名人過去作成或涉入的任何判決和仲裁判斷,甚至連自傳都沒看過,試問:這就是嚴審嗎?




立院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 過程荒腔走板-政治|國內-風傳媒

(引文)

死刑、同性婚姻 準大法官看民意

至於死刑、同性婚姻等熱門社會話題,原本應該是複雜、有充分討論空間的人權議題,也被法學素養明顯低落的立委諸公直接信手拈來,簡單要求被提名人「表態贊不贊成」,當被提名人說出「現階段不宜」等符合社會民意期待的答案時,立委便滿意點頭。還有立委更加誇張,質詢時要被提名人說說「我對你們的期待是什麼」,還強調大法官們要有「團結精神」,無視大法官得做出不同意見的情況。

至於4名被提名人,面對廢死、同性婚姻等人權議題,令人權團體大失所望地全部都表現保守態度。面對死刑存廢議題時,4人都推托「社會共識、社會氛圍、民調結果」決定,準大法官的意見竟淪為「民意風向球」;偏偏在回答博奕特區及性專區設立時,個個清楚表明立場,毫不考慮民意。

同樣,面對同性婚姻議題時,除了無人表達任何正面肯認之意以外,也以「傳統價值」、「社會還沒準備好」等掩飾個人價值判斷、將責任推給社會的說詞迴避問題。被提名人黃虹霞回應同性伴侶可否領養的問題時,回以「不是自己認為自己可以做好父母,就可以當好父母」,吳陳鐶更引《憲法》第23條「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認為可限制同性伴侶權益。




--------------------


更多精彩內容請參閱劉靜怡教授FB

可能是史上最爛大法官名單的四位人選過了(這次審查恐怕也是史上最差勁)。在立院審查中充分顯示其嚴重欠缺憲法意識與身為大法官之使命感的四位人選。

在名單一公開時法界就一片哀鴻遍野,普遍都不太認同這四位人選有資格成為我國大法官。

要當憲法守護者的大法官,但四人都沒有什麼憲法論述。面對同性婚姻與死刑議題,竟然說「依民意而定」。解釋憲法的大法官是人權守護者,人權可以用民意去決定!?那幹麼需要大法官!全部民意就好啦!大法官本來就擔任從多數暴力中守護少數人之人權的重要角色,結果四位候選人(現在是未來大法官了)顯然都不太認為大法官有即使違背多數主流意見也要守護基本人權之義務?檢的代表吳陳鐶還用「因為我現在是法務部次長不方便回答」來逃避問題,你現在是要當大法官耶!既然你那麼想當行政官僚的次長那還是退出好了。

你們今天是要擔任解釋憲法、基本權守護者的大法官,本來就要表明你們在這些議題的立場。結果還是推由「民意」、「社會風氣」決定?一點擔當都沒有。吳陳鐶說「大法官不能有政治色彩是錯的」這點我也認同啊,美國的大法官也有自由派和保守派,不,各國的大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憲法法庭法官本來就都自由派/保守派並存。不過,你是自由派還是保守派(這才是真正的政治好嗎!?政治不是只有藍綠統獨)要在審查時表明,換言之,對於同性婚姻、死刑制度這些攸關人權的爭議問題必須表達自己的立場,而不是「我也沒意見啦,還是交由社會通念決定吧~」。不論是想藉由「民意決定」的答案去逃避審查,亦或是真的沒想過這些問題,我都不認為這樣的人適合擔任大法官。大法官身為憲法的解釋者/守護者,是人權的最後一道防線,以嚴格的標準審查大法官人選,應該只是剛剛好而已。

而民進黨說這次要嚴審,結果這叫嚴審?不是本來和監督大法官聯盟等民間組織承諾會嚴審絕不會照國民黨打算的快速審查通過?民進黨是用監委名單去換大法官審查,喔喔,原來可以這樣換喔。攸關全體國民權益的重要人事決定可以讓兩黨這樣隨便私了?果然民進黨就是綠色的國民黨嘛!然後現在還想推成「這是國民黨靠多數通過啊,我們也沒辦法~」?差勁!
兩黨果然都一樣差勁(我可不是說兩個蘋果一樣爛隨意要含淚投〇〇黨,你有國民兩黨以外的選擇),民進黨說要嚴審果然也只是說說而已。只淘汰國民黨是不夠的,主張先淘汰國民黨比較重要所以要支持民進黨也只是在幫助民進黨稱霸來魚肉大家而已。






-相關連接-
在國防安全的面前,任何人都必須低頭! - cmpsedu5310的創作 - 巴哈姆特
五十步笑百步的麻生太郎 - cmpsedu5310的創作 - 巴哈姆特
今天可以用閣議解釋憲改破壞第九條,明天是不是第三章也可以被如此踐踏呢? - cmpsedu5310的創作 - 巴哈姆特
本次四位大法官候選人自傳
法官都當不好 也能當大法官? | 即時新聞 | 20150610 | 蘋果日報
焦點評論:哪裡有帶「種」的大法官(陳宜倩) | 蘋果日報
【聲明稿】285分鐘換八年大法官!?~民間監督大法官聯盟聲明稿—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說法】空虛的審查,紙糊的大法官 | PNN 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模憲字第三號判決:為什麼死刑是違憲的? |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286520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保留一切權利

相關創作

同標籤作品搜尋:特定秘密保護法|自由|人權|法律|法治|國家|憲法|愛國主義|大法官|間諜

留言共 1 篇留言

迫水未來
役男割草昏倒不治 網友熱議 | 即時新聞 | 20150612 | 蘋果日報

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12/627789/


現在的年輕人真沒競爭力,才三十幾度就受不了不用出操,這樣怎麼保衛國家!?難道敵人還會挑舒服的天氣才來!?想當年我.......(無限歷史懷古)


一堆冷血的台灣人。鬼島也。

當然啦,有些人就是自己曾經遭受過不合理待遇然後幸運地沒有死掉活到今天,然後就去批評那些不想接受不合理待遇、或是沒辦法忍受不合理待遇的人。就是一個「因為我被黑道老大打過一拳所以你們也應該被打」的概念,而倘若你不幸被打死了,「我當年被打都沒怎樣,你卻出問題顯然是你自己的問題嘛!真是技不如我自己要好好檢討!」好公平好正義喔!台灣最美的風景果然是人喔!超有人情味的,人都不幸去世了還要藉由嘲笑他來塑造自己的優越感。

不過既然你們如此英勇倒也可以換你們來接受看看這種大熱天割草啦,如果不小心出問題了就是你自己遜,不要怪國家要記得先檢討自己喔。

06-12 23:30

此作品限屋主留言!

前一篇:政大課程精實方案意見交流... 後一篇:《超人力霸王X》舉行製作...

追蹤私訊切換新版閱覽

作品資料夾

san0196
《我是靈異人》最新一話更新囉!歡迎來我的小屋看看喔!看更多我要大聲說1小時前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face我們了解您不想看到廣告的心情⋯ 若您願意支持巴哈姆特永續經營,請將 gamer.com.tw 加入廣告阻擋工具的白名單中,謝謝 !【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