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心中總會有一兩件事情是不能退讓的。用退讓來形容似乎有些含蓄,但我認為這已經足以表達其嚴重性,不能退讓,說的更明白點就是絕對不會再後退半步,下定決心絕對要守護自己的立場。
聽起來有點複雜,這麼說吧。
想像自己正站在懸崖邊緣,身後是深不見底的萬丈深淵,也許你會往前走、也許不會,但你知道自己絕對不會再往後退,別說一步、就連半步也不會往後跨,因為你很清楚這麼做的下場會是如何。
自己一定陷入萬劫不復之中。
當然,這純粹是在危言聳聽,就算試圖用誇飾來強調事情的嚴重性,所謂的不能退讓也並非像強權國家手握核彈那般驚悚,這當中既沒有急迫性也沒有約束力。
只不過是一個人的任性罷了。
對自己而言有著非凡意義的事物,看在他人眼中也許只是不值一提的垃圾,我想表達的就只是這種程度的論調。
即便如此,我還是想要強調。
哪怕只是芝麻綠豆、雞毛蒜皮的小事,但只要有那麼一人願意去重視,那麼它就有其理由應該受到重視。
這算是人跟人相處的一個環節。
話題有點跑遠了,讓我們回到最初的地方。
人都有不能退讓的事物,身為一名再平凡不過的人類,我當然也有一、兩個類似的信念。雖然這當中既沒有急迫性也沒有約束力,但既然是我所重視的事物,那麼至少,此時此刻,我希望各位能跟我抱持同樣的心情去看待這個問題。
布丁,被吃掉了。
放在冰箱的布丁,那裡頭原本裝滿了香甜柔嫩的膠體,如今卻被吃的乾乾淨淨一丁點也不剩,僅留下空空如也的杯子孤零零地躺在那裡。
我知道,這並不是什麼有趣的話題,畢竟就算是比量販店還貴的便利商店,布丁本身也並非什麼昂貴的商品(雖然也有價格比較昂貴的品牌)。被吃光了,那就再買一個不就好了?連這種事都要錙銖必較,想必你們會覺得我的器量很狹小。
所以接下來我會說的更加詳細。
我所糾結的並不是「布丁被吃掉」,而是「沒能吃到布丁」這件事。
並非對布丁過份執著,況且說到喜歡的食物,能排在布丁前面的可說是比比皆是。
只不過我有一個習慣,雖然早就忘了是什麼時候養成的習慣,但我確實有個跟布丁相關的習慣,而且這個習慣一直持續到今天從不間斷。
每天回家的第一件事是吃布丁。
極其平常、毫無難度,任何人都能輕易辦到的一種習慣,而它確確實實影響了我的生活作息,對他人而言或許沒有任何意義,但對我來說卻是意義重大。
這是一種心情轉換。
透過吃布丁這一行徑,會讓我產生類似「救贖」的心理作用,不論這一天在外頭過得是好是壞,只要吃到了布丁,我就能得到心靈上的解放。
這非常重要。
當然正如剛才所言,我並沒有自私到不願分享自己的東西。況且像布丁這種低價位的商品,大多會一次買好幾樣回來存放,所以就算被拿走一、兩個也不至於令我驚慌。
遺憾的是,今天正好只剩下最後一個。但它卻被掏空殆盡,只留下空空如也的杯子擺在那裡。這對不執著於布丁,卻執著於「回家吃布丁」的我來說,沒有比這更大的危機。
這表示我今天沒辦法得到救贖。
且不談一天累積下來的疲勞與怨氣,會不會因為無法發洩而影響到明天的工作,現在的我已經能明確感受到它們正轉化為焦慮與怒火反噬回我心頭。
不行。
怎麼可能。
絕對不能退讓。
開什麼玩笑,這根本就是赤裸裸的宣戰,居然敢剝奪我完成偉大任務的權力,膽子挺大的嘛。那我就讓你知道,當初日本偷襲珍珠港之後,是以什麼樣的心情去面對美國的兩枚原子彈。
我一定會讓你後悔莫及。
覺悟吧,吾妹。
對了,其實打從一開始我就已經知道犯人是誰了。畢竟這個家裡能夠比我早回家的,除了妹妹就沒有第二人了。
亭亭玉立的女高中生,就算屏除家人的偏見,我也覺得她的美貌可稱得上是希世珍寶。雖然身為她的兄長,比起漂亮更多時候是看見她可愛的一面,不過我始終相信自己的妹妹有著無與倫比的魅力。
作為一名男性、一名兄長,愛護妹妹本來就是天經地義,但是這並不代表我就要容忍她的一切。正因為是家人,我才更應該肩負起教育的責任。假若就這樣放任不管,因而埋下對有害的禍根,那才是真的令人後悔莫及。
所以我是以非常嚴肅的態度走去妹妹的房間,準備要好好訓斥她一番。
本來應該是這樣。
「…………」
究竟是為什麼會變成我在她面前下跪?
這其中的原因實在太曲折離奇,就連我自己也沒能在第一時間內理解。
……對了,那是在妹妹打開房門之後發生的意外。
興沖沖的跑到妹妹房門前的我,敲了敲門卻沒得到任何回應,所以本來是打算再多敲幾下。結果門卻忽然從內側打開,讓我來不及做出任何反應,順勢就將自己的手給揮了下去。
於是就摸到了妹妹的胸部。
「……跪下。」
之後就如同剛才敘述,失去先機的我立刻從被害人轉列為加害人,這攻防切換的速度之快只能用電光火石來形容,相信就連職業籃球選手也會猝不及防。
於是我不僅錯失了發射飛彈的良機,還拱手將發射開關轉讓給敵方,這不叫自殺式攻擊,什麼才叫自殺式攻擊?未來我國國民一定會記得我這個愚蠢又可笑的賣國領袖,並編入歷史教材中好讓後代能夠將我永世唾棄,真是悲哀。
「喂──」
在我陷入極度的自我厭惡之時,我的妹妹終於開口了。
「你是不是該說什麼?」
說什麼……難道是要我為剛才的行為有所表示?也是啦,雖說是一家人,但對方終究是一名女孩子,不小心做出這般失禮的舉動卻沒有任何回饋,別說是身為兄長、我身為一個男人是絕不容許自己這麼糊塗。
所以──
「承蒙款待。」
姑且先道謝吧。
「……你白痴啊?」
「承蒙款待。」
「為什麼要說兩次?」
因為很重要。
「不是這個啦。解釋──給我個解釋。」
「解釋?解釋什麼?」
摸都摸了還要解釋什麼?
「所以說,明明是用敲門的,為什麼剛才會是『摸』著我的胸部不放?」
「…………」
……確實,是用「敲」門的,畢竟我是用手背去撞擊房門,所以照理說應該是「碰」到胸部而不是「摸」到胸部才對。不過她卻說是摸而不是碰,碰的話兩面都可以,但說到摸就必須用手掌才做得到,更何況還是摸著不放。
換句話說,原本是以反手狀態揮下的手,卻不知為何在中途轉變成正手,並且還對妹妹的胸部摸著不放。
這並不是什麼很難理解的情況,但要解釋起來也不是那麼容易,道理看似簡單、實際卻有些困難。依照妹妹現在的脾氣,恐怕還沒講解到一半就會被狠狠修理,因此還是把理由濃縮成簡短的話語會比較妥當。
於是我將身體跪直,用十分剛正的神情面這麼說:
「因為那裡有胸部。」
臉被狠狠踹了。
毫不留情。
「不要把別人的身體說的像山一樣,你欠揍啊。」
不,妳已經揍了,雖然是用腳。
「再說,有哪個哥哥會抓著自己妹妹的胸部不放?」
「我會。」
又被踹了,這次還用腳底貼住臉龐。
「你如果還要這條小命就快說。」
「就算妳這麼問我也……」
明明沒辦法阻止揮下去的手,到底是怎麼從反手轉成正手,這中間的變化連我自己都沒能搞懂,只能說是一種條件反射吧。
看到胸部就自動將手導正,人類真可怕。
「比起這個,是不是該把腳移開了?我有事要問妳。」
「不只胸部連腳也迷戀嗎?真是噁心的無藥可救。」
「…………」
雖然能夠同時從視覺、觸覺、嗅覺三方來感受這完美裸足令我喜不自勝,不過伴隨而來的痛楚也絕不是開玩笑的,尤其是心理方面。
「不是啦,我是真的有事要問妳,總之先把腳移開吧。」
「……嘛,也好。」
經過一番努力,妹妹總算是把自己的玉足從我臉上移開。至於心中莫名湧現一股強烈的失落感,我想我還是不要追究會比較好。
「那麼我問你,你為什麼要把最後一個布丁給吃掉?」
「布丁?……啊啊,原來那是最後一個。」
「別裝傻了。」
「有什麼關係,沒差吧。」
「什麼沒差,妳明明知道我的習慣。」
「反正你也摸了我的胸部,不是嗎?」
「…………」
「用冰箱的布丁換我胸前的布丁,怎麼想都是你賺不是嗎?」
和她胸前的高檔貨相比,冰箱的布丁充其量只能算是廉價的次級品──她大概是想這麼表達吧。
真是討厭的價格比較。
「不……這個……」
更討厭的是我居然有點被說服了。
「不、不對啦,問題不在這裡,況且布丁每天都要吃,妳的胸部又不可能每天都──」
「什麼?還想要有下次?」
只見她雙手護在胸前,露出鄙視的眼神。
「變態。」
「…………」
我忽然非常能理解在電車上不小心沾到女用香水,卻要被老婆嚴厲指責的丈夫的心情,雖然眼前這個人是我妹而不是老婆。
「……別再討論胸部了,現在要說的是布丁的事。」
「我倒覺得是一回事。」
「是沒錯啦……不過那先放一旁,重點不在這裡。」
「不然還有什麼?」
「所以說,明明知道我有那種習慣卻還是把最後一個布丁吃掉,哥哥我可是很生氣的喔。」
雖然現在也沒啥立場生氣就是了。
「我想也是,畢竟我就是想引起你的注意。」
「那樣的話方法應該還有很多吧……」
有必要做到這種地步嗎?
「算了,姑且先聽聽妳的理由。」
「哥哥──」
這時,我注意到她的眼神變了。
「我被人告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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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啊。」
「那不自然的沉默是怎麼回事?」
還以為是什麼天大的麻煩,原來只是這種程度的小事。什麼嘛,不過就是自己最疼愛的妹妹被不知道打哪來的混小子告白,做哥哥的我既不會驚訝也不會生氣,不如說應該感到高興才對。如花似玉的妹妹所擁有的魅力終於得到了實質的證明,再也沒有比這個更令我開心的了。
「真不愧是令我自豪的妹妹。」
「你的眼神根本就沒在笑……」
「哈哈哈,錯覺啦。別說這些了,多說一點那個跟你告白的人的事吧。他叫什麼名字?什麼星座?什麼血型?個性如何?品行如何?儀表如何?家住哪裡?常去哪裡?愛去哪裡?有何興趣?有何愛好?有何夢想?──把你知道的通通說給我聽,能多詳細就多詳細。」
「……對不起,雖然剛才態度這麼囂張,但現在對於隨意吃掉哥哥的布丁這件事,我感到非常抱歉。」
「哎呀,那種小事怎麼樣都好,如果你真的覺得過意不去,就先回答剛才的問題。」
如果連私人隱私都有那就太棒了。
「……總之先聽我把話說完。」
「也就是你握有他的把柄?」
「才沒有,你會不會預謀的太遠了?聽人家說話啦。」
「嘛,也好。」
我也需要多點時間準備滅殺計畫。
「那麼……事情是發生在幾天前的放學後。具體時間已經忘了,我沒有戴手錶的習慣,平常都是用手機來確認時間。畢竟我也沒有對時間過份敏感,所以沒有一直拿出來確認。」
聽她這麼一說,就會覺得自己似乎對時間比較敏感,因為和妹妹不同,我從以前就有在戴手錶,一直在依賴隨時都能確認時間的便利性。
「地點是我的學校。雖然放學不選擇直接回家可以去很多地方,不過我不喜歡穿著制服到處閒逛,這樣太引人注目,所以也只會是學校。是說提到告白地點多半會想到學校吧?漫畫或電視節目不都常以校園為背景來描述戀愛的滋味?這不就表示學校是告白地點的熱門首選?不過這只是我的偏見。」
「這麼一想,『放學後』這個時間也是很熱門呢,學生本來就要在授課時間內專心向學,不過最主要的還是因為放學後會降低校園人口的密度,能大幅降低隔牆有耳的機率。順帶一提──雖然沒什麼根據,不過通常放學後的校園會遠比其他地方都來的容易聽到不為人知的祕密。」
我既沒有肯定也沒有否定,而是選擇沉默靜靜等待,畢竟這對我而言並不是什麼有趣的話題,況且和人緣良好的妹妹相比,我實在沒什麼機會可以驗證這個冷知識。
「啊,姑且先提醒一下,雖然地點在學校,但不是那些危險陰暗的角落,而是在中庭的樹下進行,那裡是一個公開的場合,請不用擔心。」
是把沉默當作我在擔心,她又補充一句。
「是誰?自然是對我告白的人和被告白的我……這樣說好繞口,姑且稱他為A同學,A同學跟我──沒有其他人,雖然不能證明是不是真有第三人在場,這邊就先以我的判斷為基準。」
究竟是為了避免繞口還是想保護個人隱私才決定用簡稱?這先擺在一旁。
「那麼,有了時間、有了地點、也有了演員,接著是發生的事件,結果剛剛已經說了就不再重複,問題是怎麼『開始』的。就算中庭是公開場合,放學後習慣直接回家的我不可能無緣無故在那邊多做停留,所以肯定會有一個把我引過去的契機。」
接著她故作驚訝的這麼說:
「情書。」
像是為了回味自己剛剛說過的話,又複誦了一遍。
「我在自己的抽屜裡找到了情書。」
真是稀奇的東西。
這不是對情書本身,而是對信件所發出的感嘆。在智慧型手機橫行的年代,社交的普及化與便利性已是今非昔比,願意將傳統紙張信件當作通訊之人已可說是寥寥可數。所以我對它並沒有任何敵意,反而還有一些緬懷之情。
只是話又說回來,其實情書也並不像信件那樣是稀奇的東西,反倒應該說是很常見才對。我想不論科技再怎麼進步,仍然不能改變情書在普羅大眾心中的地位,相信就算再過百年,情書也不會從戀愛的教科書中被除名。
「對於從自己抽屜找到的信件,我立刻就理解那是封情書,不過卻沒有立刻接受它。我有點逃避,甚至打算將它視為惡作劇。不過最後還是接受了,徹底接受了,因為信封上清清楚楚的寫了我的姓名,就算懷疑他人的用意,也絕對不會忘記自己的姓名。那是封寫給我的情書,毋庸置疑。」
不知不覺間,她的神色變得有些複雜。
「寫那封情書的就是A同學──這是事後才知道,信上並沒有屬名,只有寫上對我的思念以及放學後到中庭的邀約。雖然也考慮過乾脆無視算了,可最終還是決定認真看待那封情書,一想到那裡面包含了一個人的感情,我就沒辦法一笑置之。」
所以我去了中庭──她如是說。
話說到這裡就沒再繼續說下去,是因為不好意思?還是想尊重A同學的心意?不論是基於何種理由,反正剛才也已經把情形說得差不多,後續是怎麼發展,我大概想像的到。
能夠想像。
不能看到。
那是屬於他們的對話。
並非他人能隨意窺探。
就算想繼續說下去,我也一定會阻止。
「原來如此,還真是正統的青春往事。」
再說一次,我並沒有窺視到那個場面,這不過是基於剛才的對話所推斷出來的一種結論,之所以會說是正統,純粹是我個人的愛好。
不過……告白嗎?
要說驚訝也確實是有點驚訝,但這並不是對整件事感到訝異,而是對妹妹現下的反應感到訝異。憑她的資質,我還以為早就已經習慣這種事,可聽完剛才的說明,我想是我會錯意了。
那像是在掩飾困惑的冗長說明。
以及不說些多餘的話就無法繼續的可笑行徑。
彷彿不這麼做就沒辦法逞強下去。
彷彿光為了思考該怎麼辦就已經竭盡全力。
所以才要把我的布丁吃掉的嗎?
為了讓我主動詢問……是嗎?
真是拐彎抹角。
「這與其說是理由,我覺得更像是在炫耀耶。應該說,事到如今還有這個必要強調嗎?哥哥我對於你所擁有的魅力,說不定比妳自己還要了解哦。」
所以我不打算幫她把話說完。已經到了這個地步,後續就算不聽也無所謂,但這還不是最後,她還沒把最關鍵的話說出口。
「你想說的……真的只有這些?」
那得由本人親口說出才有意義。
我只能推她一把,然後等待──等到她願意向前跨一步。如果最後還是沒說,那也無所謂。我們是兄妹,我們的感情不會因此受到任何影響,但這件事情就必須到此為止,絕不會有任何商討的餘地。
不論再怎麼疼愛她,唯有這點我絕不會退讓。
這是我應當肩負的責任。
「…………」
她低著頭沈默不語。我們就這樣傻站在房門口,也不知會持續多久,但我會一直等待,等到她做出決定為止。
是要逃避?還是要──
「哥哥──」
面對呢?
「──我該怎麼辦才好?」
只見她略微不安的說出這句話。
「我到底該怎麼回答才好?」
此刻的我終於有了實感。
想做還是做的到嘛,吾妹。
「妳自己又是怎麼想的?」
雖然心中充滿欣慰,但還不行,我還沒履行我身為長輩的承諾。
「怎麼想?」
「是喜歡嗎?」
沒有回答。
「還是討厭?」
還是沒有回答。
「要不然呢?」
「……說不上來。」
又露出困惑的表情,那是對情書的想法,同時也包括被告白的心情吧。
A同學寫了封情書給我妹妹,並且當面對她訴說了自己的感情,雖然我不知道A同學是不是她的熟人,但妹妹應該對他不陌生。
到此都很正常,沒什麼大不了。
問題在於她並沒有做出答覆。
並不是接受、也不是拒絕,而是沒有答覆、沒有下文。是對方繼續追問導致這種結果?還是妹妹主動要求造成的呢?關於這點就不得而知,也沒有必要知道。
總之,球賽還沒結束,比數是兩好三壞。
決定權掌握在她手上。
而她還沒有做出決定。
「我沒有討厭A同學,但說是喜歡,我想也僅止於朋友之間的喜歡,在那之前,我從沒深入想過這個問題。」
「換句話說,雖然不曾探討彼此能否更進一步,卻又不希望自己在這種情況下做出決定,是嗎?」
她點點頭,看來是對了。
真不知道該說細心還是該說笨拙──雖然這也是她的魅力所在。
「是嗎?那麼我也不能再說什麼,接下來只能靠你自己了。」
「可是──」
「我不認識A同學。」
現在的我,看起來應該是非常冷漠。
「我不知道他叫什麼,也不知道他的個性,我甚至不知道他長什麼樣子。反正就算我真的認識,身為你的兄長也只會予以否決。」
「…………」
「但是這並不能代表什麼,要做出決定的是你不是我。這件事情因你而起,那就只能由你為它劃下句點,你不就是因為這一點,才不希望自己在不清不楚的情況下做出答覆,不是嗎?」
「……嗯。」
「所以,與其聽別人的意見,不如直接問問自己的內心,盡情去思索、去煩惱,去找出自己內心最真實的感想。不需要覺得過意不去,也不要顧及無謂的人情,如果連這點都無法發自內心,那麼一切就沒有任何意義。」
因為戀愛──從來都是利己主義。
「……真像是老生常談。」
「這本來就是過來人的經驗。」
「你明明就沒交過女朋友。」
「失禮,戀愛遊戲我可是高手。」
「……噁心。」
這時,她露出了最璀璨的笑容。
「──不過,謝謝你,哥哥。」
「哈哈哈,這沒什麼啦。」
哎呀,看見這麼犯規的笑容,我都有點不好意思了。雖然沒辦法跟妹妹算布丁那筆帳,不過看在這個笑容的份上就不跟她計較了。
我真是個心胸寬大的好哥哥。
「順帶一提,哥哥喜歡怎麼樣的女性?」
「像妹妹的人。」
「…………………………………………」
我又被踹了,至於這次踹到哪裡……就別多問了……
我一直很想試試兄妹的題材,不過不是市面上那種常見的禁忌倫理,我還是比較喜歡這種病態的上下關係,所以在寫兩人的互動時我覺得自己相當開心。不過在劇情上稍微令我有些頭痛,因為幾乎沒想過該怎麼收尾才好,所以每次校稿都讓我覺得不太足夠,於是不斷的加寫再加寫。直到寫成這種長度後,我才終於覺得應該沒問題了。
PS:說到布丁當然要吃雞蛋布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