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實討厭在休息時間唱歌,雖然常有人下班拉我去唱歌,可是我就是不喜歡在上班一半,或是下班很累時去唱,因為唱歌對我來說...常常不是抒解,而是一種壓力。
只要唱歌當天的狀況不好,我會很喪氣,然後會悶到完全不願意開口。
我永遠不可能忘記在十六歲被送去學唱歌時,常常為了幾個轉音轉不出來,老師就叫我去死去跳樓的嚴厲,共鳴聲音出不來,老師就問我為什麼不去開刀。
每天做完功課,我要自己在四樓練唱3~4個小時,爸爸常會上樓監聽,只要一句唱不好,就把電視關掉,一直重來重來重來。
比賽時永遠不能唱自己喜歡的歌,總是被迫要選擇於一些自己其實不是很喜歡的歌曲,因為這些歌才強勢。
唱歌是很快樂的事,但是我因此失去了唱歌的能力。
為什麼我要學唱歌呢?我不是為了要當歌手,我不是想教唱歌,我只是以後想用更好聽的聲音,去唱催眠曲給另一半聽而已。
這麼渺小、這麼強悍的願望。
在西子灣的海邊,我的雙足來回踩踏著浪花,哀惻的哼著聽海給小遠聽,曲中的淡淡愁悵,是山崖上佇立等待的雲朵,是海平面尋覓歸港的孤帆。
在音樂才子的錄音室,我沉默的閉上眼睛,輕輕的、用心的跟著拍子唱著最後一次,隔著一面玻璃牆,他專注著迷的盯著我,一直到分手後好幾年,偶然間他打給我,告訴我他無意中又找到了我的DEMO帶,在電話的那一頭,他放給我聽,聽著自己當初的心情,我哭了,他也哭了,因為他說他好喜歡聽我的聲音,不管是我說話的俏皮、或是唱歌的哀淒。
在飛奔到日本穿著無菌衣進去看南南時,你們應該無法體會到自己深愛的人,卻全身插著管子瘦骨嶙峋的躺在床上的樣子,他告訴我明天他要動一個大手術,要我唱一首快樂的歌給他聽,我幾乎是用盡生命的愛,用盡我這畢生的唱功,努力唱著阿妹的「灰姑娘」給他聽,我的眼淚不停掉落,歌聲雖然顫慄著卻努力保持著這首歌該有的甜美,他伸出手接住我的眼淚,我的眼淚那麼輕盈,對他來說卻是情人之間不可承受之重的痛,但是我還是必須要讓他聽到快樂甜蜜的等待。
勇敢是另一首我唱給南聽的歌,因為他傳了一首原唱版給我,對我說他非常喜歡這首歌,我跟他說我也會唱,他笑著說不相信,因為他不知道這首歌有翻唱版,後來我唱給他聽,他聽著歌詞,聽著我越來越哽咽不穩的聲線,在我唱到是我勇敢太久,決定為你一個人而活的時候,他靜靜的叫我停。
舞台上比賽的我,原來不是真實的我,唱著不知名的歌,揣摩著無法進入的情感。
而在唱歌給另一半聽的我,聲音才會燃燒得如此熾烈,感情才會如此純粹。
有一次在台上,我曾經穿著全身的龐克行頭,高聲唱著愛的初體驗,帶動著台下的人跟我一起拍手,其實燈光掃到我的時候,我常會下意識羞澀的轉頭躲避。
另一次在百貨公司,我在中央的圓形廣場唱著日出,搖起電動馬達臀響起的驚呼聲跟掌聲,每一層樓的觀眾像羅馬競技場一樣的居高臨下看著我,變成我必須仰頭繞著跳舞,我的髮絲滴著汗、我的心臟激烈的騰跳著。
只是這些都是一時的,在我心中...始終都比不上情人緊緊的握著我的手,那麼熱切的捉鎖著我的眼神。
一眼瞬間,對我來說,你的注視即使只有這麼短暫的一瞬間,就能融化我為繞指柔的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