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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遊戲】你聽過《中庸麻雀》嗎?

愛天使亞夜 | 2020-09-30 15:39:05 | 巴幣 18 | 人氣 876

大家好這裡是亞夜。

大家喜歡打麻將嗎?
關於台灣人打麻將的印象或許不少人還停留在過年小賭的階段?
在老一輩的長輩們間流行的《台灣十六張麻將》或許是台灣最流行的麻將規則,
然而在年輕人之間或許來自日本的《日本麻雀》比較流行,
除此之外,
香港也有《香港十三張麻雀》,
麻雀規則何其多,
今天要介紹的則是由香港學者關兆豪所設計的《中庸麻雀》,
本文將針對從來沒有接觸過麻將的初學者為基礎去介紹,
如果你完全沒碰過麻將,
不妨就以學習一套全新桌遊的心情來閱讀本文吧!



【遊戲組成】

麻將一副,包括:
 萬子牌:1萬~9萬,計9種各4張,共36張
 筒子牌:1筒~9筒,計9種各4張,共36張
 索子牌:1索~9索,計9種各4張,共36張
 風子牌:東風、南風、西風、北風,計4種各4張,共16張
 三元牌:白板、青發、紅中,計3種各4張,共12張
 花牌:春、夏、秋、冬、梅、蘭、竹、菊,計8張(選配)
 以上合計144張,未使用花牌的場合為136張。

骰子2顆

計分道具一組(電算器、籌碼、撲克牌……等等都行)

起始玩家(東家)指示物:如果有需要的話可使用

【遊戲流程】

首先先以任意方式決定起始玩家,
起始玩家為「東家」。
從東家開始,
「逆時針」依序為「南家」、「西家」、「北家」。
(注意!跟指南針方位剛好相反)。

本遊戲為積分制,
每一局玩家都會有分數的轉移(所有玩家的總分合計將不變),
進行多局後以擁有分數的高低來分勝負。

每一局將會重複以下過程:

 輪東家(或說輪莊)
  ↓
 洗牌、砌牌牆
  ↓
 發牌
  ↓
 打牌
  ↓
 和牌或流局
  ↓
 本局結束並計分
  ↓
 下一局

輪東家:
每一局結束時,
方位就會逆時針轉90度。(玩家不動、方位動)
也就是說,
起始玩家(東家)會往右輪,
也就是原本的南家會變成新東家,
同時原本的東家會變成北家,
以此類推。
當四個玩家都當過一次東家時(也就是四局結束)稱為一圈,
而打完四圈共16局後遊戲就結束。
《中庸麻雀》與其他麻將規則最大的不同就在於「不設連莊」,
因此不會因為有人狂連莊導致遊戲無法結束的情況發生。

洗牌、砌牌牆:
將整副麻將全部都以牌面向下的方向倒在桌上然後所有人以隨機方式搓洗。
不使用花牌的場合,
每個人都同時隨機從搓好的排堆中拿取34張,
以2張疊成一墩的方式疊成17墩,
然後推到自己面前形成「牌牆」。
如果使用花牌的場合,
則改為拿取36張組成18墩,
其餘規則不變。

發牌:
首先東家擲骰子,
按照骰出的點數決定發牌的「起點」。
東家自己算1,
接著逆時針每個玩家輪流報數。
報到跟骰子同點數的玩家時,
他前面的那座牌牆就是起點所在的位置。
具體來說:
 東家:5、9(2個骰子不可能出1)
 南家:2、6、10
 西家:3、7、11
 北家:4、8、12
決定起點牌牆後,
東家從該牌牆的最右邊開始順時針拿牌。
 從東家的視線角度來說的話就是,
 自己面前的牌牆從右往左拿;
 北家面前的牌牆由近往遠拿;
 西家面前的牌牆由左往右拿;
 南家面前的牌牆由遠往進拿。
拿牌時一次拿取2墩共4張,
東家拿完換南家、南家拿完換西家、西家拿完換北家、北家拿完換東家這樣的順序拿。
如果一個牌牆拿完了,
就順時針換下一個牌牆繼續拿這樣。
重複這個動作3次,
這時所有人都有12張手牌。
這時東家拿取目前第1墩與第3墩的上面那張牌(也就是從頭數來第1及第5張),
南西北家則依序再各拿1張,
這樣東家起手總共有14張手牌,
而其他家則是13張手牌。

王牌:
順時針數來,
牌牆最後尾的7墩計14張(有花牌的場合則8墩計16張)牌為王牌。
王牌為「本次遊戲中不使用」的牌,
當遊戲進行到只剩下王牌時都還沒有人和牌的話,
那麼遊戲就會流局。
為求方便,
玩家可以把王牌從牌牆中稍微分離開來以方便區別。
要注意的是,
王牌的數量固定為牌牆終點數起14(或16)張,
因為補花或補槓導致最末尾缺牌時,
王牌就會自動往前遞補。

補花:(如果有使用花牌的話)
從東家開始,
如果初期手牌中含有「花牌」,
就把花牌公開展示在手牌前方,
然後依據你展示的花牌數量,
從牌牆的最末端開始拿相同數量的牌加進手牌。
補完花後輪到南家,
沒有花牌可補的場合請喊一聲「過補」代表跳過自己來通知下一家。
南家完換西家、西家完換北家。
如果補花過程中還是摸到花牌,
則要等北家補完後再由東家開始重新補花,
直到所有玩家都補完花為止。
嫌規則太麻煩的建議一開始就不要玩花牌就沒問題了。

【遊戲細節】

回合流程:

 摸牌(回合開始):拿取牌牆最開頭的1張牌加入手牌
  ↓
 (可以和牌嗎?)→可以→宣布和牌(自摸和)
  ↓
 不可以
  ↓
 打牌(回合結束):從手牌中選擇1張不要的牌打入河中
  ↓
 (他家鳴牌嗎?)→有人鳴牌→跳至鳴牌的人進行動作
  ↓
 沒有
  ↓
 換下家進行摸牌

鳴牌流程:

 某家打出了一張牌
  ↓
 (如果你擁有這張牌,可以和嗎?)→可以→宣布和牌(銃和)
  ↓
 不可以
  ↓
 (你手上有3張跟這張牌一樣的牌嗎?)→有→鳴槓(可以放棄)
  ↓
 沒有
  ↓
 (你手上有2張跟這張牌一樣的牌嗎?)→有→鳴碰(可以放棄)
  ↓
 沒有
  ↓
 (你手上有其他2張牌可以跟這張牌組成同色連號嗎?)→有→鳴吃(只限上家、可以放棄)
  ↓
 沒有
  ↓
 繼續進行遊戲(不能鳴牌)

打牌:
首先從東家開始,
因為發完牌時東家已有14張手牌因此不做摸牌動作,
東家直接從自己的14張手牌當中選擇1張不要的公開打出到牌桌中央。
當作了這個動作時,
東家的回合即結束。
接著輪到南家,
如果沒有要「鳴牌」,
就從牌牆的開頭拿1張牌加入手牌中。
接著從14張手牌當中選擇1張不要的公開打出到牌桌中央,
結束自己的回合輪到西家。
西家完輪到北家、北家完輪到東家,
以此類推。
只有剛發完牌的時候東家不摸牌,
其餘回合都跟南家的動作相同(要嘛鳴牌,要嘛摸牌)。
遊戲將進行到「有人和牌」或者「牌牆只剩王牌」時結束。

鳴牌:
遊戲中一共有4種鳴牌方式,
分別為「吃」、「碰」、「槓」、「和」。
以下將分別說明。

 吃:
 當你的「上家」打出的牌正好可以跟你的手牌當中的某2張牌組成「順子」,
 這時你就可以喊「吃」。
 這時公開你手牌中可以與之組成順子的2張牌,
 然後拿走上家打出的那張牌共3張牌組成一組擺在你手牌的面前。
 如果該位置已經有牌(之前鳴過牌)那就往左邊接。
 擺法也有規定,
 你吃來的牌必須橫擺著並且放在這組牌的最左邊(左邊代表上家),
 而來自你手牌中的兩張牌則維持直擺。
 鳴出來的牌從此便遭到鎖定,
 不能混入手牌之中,
 且和牌之時也不能拆做其他方式解釋。

 碰:
 當「任何一家」打出的牌正好你手牌中擁有2張一樣的牌時,
 這時候你就可以喊「碰」。
 不論這時候輪到誰摸牌,
 只要一喊「碰」就是直接輪到你的回合。
 喊「碰」的時候,
 從你手牌中拿出另外2張相同的牌,
 跟碰來的牌一起3張牌組成一組組成一組擺在你手牌的面前。
 擺法的話,
 碰上家就左邊那張打橫,
 碰對家就中間那張打橫,
 碰下家就右邊那張打橫。
 跟吃一樣鳴出來的牌從此便遭到鎖定,
 不能混入手牌之中,
 且和牌之時也不能拆做其他方式解釋。

 槓:(大明槓)
 當「任何一家」打出的牌正好你手牌中擁有3張一樣的牌時,
 這時候你就可以喊「槓」。
 不論這時候輪到誰摸牌,
 只要一喊「槓」就是直接輪到你的回合。
 喊「槓」的時候,
 從你手牌中拿出另外3張相同的牌,
 跟槓來的牌一起4張牌組成一組組成一組擺在你手牌的面前。
 擺法的話,
 槓上家就左邊那張打橫,
 槓對家就中間2張隨意挑1張打橫,
 槓下家就右邊那張打橫。
 一樣鳴出來的牌從此便遭到鎖定,
 不能混入手牌之中,
 且和牌之時也不能拆做其他方式解釋。
 跟「碰」不同之處在於,
 槓完後記得從牌牆最後尾多摸1張牌加入手牌。

 和:(銃和、榮和)
 當「任何一家」打出的牌正好可以讓你和牌時,
 這時候你就可以喊「和」,
 然後攤開你的手牌公所有玩家檢查。
 確認和牌無誤後就開始計算得點,
 並由其他家賠付對應的點數給你。
 如果經過確認發現是錯和(喊和但結果沒和),
 則將手牌重新收回並繼續進行遊戲,
 《中庸麻雀》規則並沒有對錯和進行處罰。

以上鳴牌類型中,
若有多位玩家同時鳴牌,
則和牌者優先。
若多人同時和牌,
則打牌的人(稱為放銃者)的下家優先,對家次之,上家最後。
若無人和牌,
則碰槓者優先。
(不可能同時有多位玩家對同一張牌碰槓,如果有,一定是作弊)
只有無人和牌、碰槓牌的情況下才能吃牌。
除了和牌以外,
只要自己鳴牌後就是輪到自己。
不過鳴牌後將不會摸牌,
而是直接從自己剩餘的手牌當中選1張打出去就算結束,
會直接輪到下家。
因為「碰」、「槓」可以跳過玩家,
再加上「吃」、「碰」不會減少牌牆數,
因此中庸麻雀並沒有所謂的「保證回合」,
玩家之間可以摸打的次數並不一定是相同的。
鳴牌因為會打亂遊戲節奏,
因此鳴牌應迅速起見。
依照《世界麻雀大賽》的比賽規章中規定,
碰、槓者應於打牌後1秒鐘之內鳴牌,
1秒鐘之後將失去鳴牌資格。
而玩家也應於上家打牌後1秒後才宣告吃牌或摸牌。
(當然如果是要碰上家的牌,就不受1秒的限制)
而銃和因為需要嚴謹比對且影響重大因此可以通融不受1秒限制,
但仍不應故意拖延遊戲進行。
此外,
因故能和不和故意喊吃,
結果要吃沒吃到被碰走的場合改鳴和牌是允許的。

暗槓、加槓、搶槓:
當你的回合中,
在你摸完牌後,
如果你的手牌當中含有4張相同的牌時,
你可以宣布「暗槓」。
又或者你的手牌當中的某張牌,
剛好是你之前透過「碰」的方式取得的「鳴牌」時,
你可以宣布「加槓」。
暗槓時,
將手牌中4張相同的牌公開出來,
接著把頭尾兩張蓋起來以資識別,
然後跟鳴牌的方式一樣放在自己手牌前方,
然後從王牌最末尾處補摸1張牌。
加槓又稱小明槓,
加槓時,
從手牌中拿出那張與之前碰牌相同的牌,
以橫的方式擺在橫牌的上方形成4張一組的鳴牌。
不論暗槓或加槓,
鳴出來的牌從此便遭到鎖定,
不能混入手牌之中,
且和牌之時也不能拆做其他方式解釋。
而搶槓是,
當某位玩家宣告加槓,
而他加槓的牌剛好可以讓你和牌時,
則你可以宣告搶槓並和牌,
此時算做銃和。
和牌:
和牌有兩種形式,
分別為「自摸和」與「銃和」。
自摸和顧名思義,
就是自己摸牌摸到的牌剛好能和牌就稱為自摸和,
而自摸和以外的所有情況都屬於銃和。
《中庸麻雀》裡最特殊的部分就是,
只要是同一副牌形,
自摸和與銃和的得分會相同,
差別只在於對手賠付比例的差異而已,
因此只要湊成了理想的和牌形式就能鳴和,
故意硬要自摸等等是不必要的。

和牌牌形:
遊戲中玩家隨時都會保持有13張手牌,
只有摸牌或鳴牌時會有14張,
而所有的和牌牌形都一定是14張牌。

 基本和牌牌形:
 手牌以4組「面子」搭配1組「對子」所組成的14張牌,
 所謂「面子」指的是「順」、「刻」、「槓」三種類型。
 結合上面所述的鳴牌類型應該不難發現,
 銃和以外的每次鳴牌就會鎖定一組「面子」,
 因此一副手牌最多只能鳴牌5次。(4組面子+銃和)
 順:同色數牌(萬、筒、索,不能混搭)任意3張且連續數字
 刻:同樣的3張牌
 槓:同樣的4張牌
   ↑槓子視為刻子的特例,因此有槓子的話和牌牌數就會變多
 基本和牌牌形之所以基本,
 是因為九成以上的和牌都是這種形式。
 《中庸麻雀》除了基本牌形之外還有2種和牌牌形,
 但那2種基本上是可遇不可求的。

 七對子:
 顧名思義,
 手牌的14張牌由7組對子所組成。
 因為不包含任何「面子」,
 因此不能鳴吃碰槓,
 也因此最多只能鳴牌1次。(銃和)
 七對子必然是單面聽。(只聽1種牌)

 十三么九(即《日本麻雀》的國士無雙):
 顧名思義,
 就是手牌只由13「種」不一樣的「么九」牌所構成。
 么九牌總共有以下13種:
  1萬、9萬、1筒、9筒、1索、9索、東、南、西、北、白板、青發、紅中
 因為要求13種都要有而且不能有這13種以外的牌,
 因此必然的組不成面子(也就是不能吃碰槓)。
 第14張牌就是上述13張中的任何1張都可以。
 十三么九指可能是單面聽或十三面聽,
 但原則上幾乎都是單面聽居多。

【點數計算】

流局:
若且惟若當遊戲進行到牌牆只剩下14(有花牌的場合為16)張牌時,
如果此時都沒有人和牌則流局,
這局將沒有任何的點數流動,
就是離遊戲結束又少了一局,
是對分數落後的玩家來說相對不利的局面。
《中庸麻雀》沒有《日本麻雀》的「不聽罰符」這種規則,
也沒有所謂「四風連打」、「九種九牌」、「四槓」的流局規則,
誠如開頭所說,
只有進行到牌牆只剩下王牌時才會流局。

和牌點數賠付:
一旦有人和牌,
則和牌者必須攤開手牌供其餘玩家檢查,
並依照手牌與鳴牌的組合來計算分數,
並且依照分數來進行賠付。

 自摸和:
 自摸和的場合,
 牌形算出多少分數,
 其他玩家就賠付多少分數,
 因此和牌者的總收入為得分的3倍。

 銃和(榮和):
 銃和的場合,
 如果牌形得分少於25分,
 則跟自摸和一樣各家各自賠付相同分數;
 如果牌形得分大於25分,
 則放銃者(打牌讓別人和牌的玩家)以外的玩家只需要賠付25分,
 而不足的部分則由放銃者補齊。
 舉例來說,
 如果牌形是40分,
 則兩家非放銃者只需賠付25分,
 而放銃者除了自己要賠付40分以外,
 還要補齊另外兩家15分的差額,
 因此放銃者總共需要賠付70分。
 當然和牌者的總收入一樣是得分的3倍。
 覺得複雜的話,
 也可以讓放銃者直接支付3倍分數給和牌者,
 另外兩家再各支付25分給放銃者就可以了。
 (只適用於得分大於25分的場合)

 莊家優勢:
 《中庸麻雀》沒有莊家優勢也不設連莊,
 並不會有《日本麻雀》中的莊家2倍(莊家賠閒家或閒家賠莊家都要賠2倍的規則),
 或者《台灣十六張麻將》中的連1拉1之類的加台等等都沒有。

跟張免責:
當某家能和不和打牌出來,
或者別人放銃你不鳴和,
則在下一次輪到你之前只要有人跟著打出同一張牌,
你這時才喊和牌就不是放銃者的責任了。
當然,
《中庸麻雀》不會禁止你和牌(其他的麻雀規則基本都是禁止的),
而是追究第一個放銃者(若是和牌者自己則仍視為自摸和)。
具體如下:
 東家已和牌,但仍打出一萬。南家跟打一萬,這時鳴和算自摸和,而非南家放銃。
 南家打一萬,北家能和卻不鳴,接著西家也打一萬,這時北家鳴和,算南家放銃。
要注意的是,
「跟張免責」只是不追究你的「放銃責任」,
而不是你「不用賠付」的意思。
和牌者還是可以和牌,
而你一樣必須賠付屬於你自己的那一份。
還有,
「跟張免責」只有1巡(某個玩家兩次摸打之間的期間)有效。
如果已經超過時限,
那就不受「跟張免責」保護。

點數計算:
《中庸麻雀》一共有10種牌形評價類別,
每一個類別當中都有數個得分項目。
在評價分數時,
除了明顯的上位和種不能加計下位和種以外(會標示),
只要符合條件就能算分,
但每個條件只能計算一次(除了番牌)。
另外若多個得分項目合計超過320分時稱為「數滿貫」,
就只以320分計算。
但若單一和種的得分項目超過320分,
則以該和種的得分為準,
但此時不得再加計其他加分項目。
(如果真的同時滿足多個超過320分的和種,則只能選擇其中1種)

一、門斷平類

 平和:5分 →只由4組順+對子組成的牌形
 門前清:5分 →沒有「銃和」以外的鳴牌(即不吃不碰不明槓,可以暗槓)
 斷么九:5分 →不含13種么九牌的任何一種
  ※么九牌:1萬、9萬、1筒、9筒、1索、9索、東、南、西、北、白板、青發、紅中

二、一色類

 混一色:40分 →只由萬、筒、索3種花色中其中一種搭配風牌與三元牌組成
 清一色:80分 →只由萬、筒、索3種花色中其中一種組成,不加計混一色
 九蓮寶燈:480分 (數滿貫和種)
  →手牌必須是萬、筒、索3種花色中其中一種組成1112345678999的形式,
   (1、9有3張,2~8各1張)

三、字牌類(字牌只包含風牌與三元牌,萬子不是字牌要注意)

 番牌:10分(每組) →三元牌,以及自家的風牌組成刻子的話可額外獲得的加分項目
  ※不計場風,因此番牌只有4種,因此最多加計40分。
 小三元:40分 →三種三元牌,其中兩種是刻子,另一種是對子
 大三元:130分 →三種三元牌都是刻子,不加計小三元
 小三風:30分 →任意三種風牌,其中兩種是刻子,另一種是對子
 大三風:120分 →任意三種風牌都是刻子,不加計小三風
 小四喜:320分 →四種風牌,其中三種是刻子,另一種是對子(數滿貫和種)
 大四喜:400分 →四種風牌都是刻子(數滿貫和種)
 字一色:320分 →僅由風牌與三元牌組成(數滿貫和種)

四、刻子類(槓算刻子的一種特例)

 對對和:30分 →只由4組刻子+對子組成的牌形
 二暗刻:5分 →手牌包含2組不是碰來的刻子
 三暗刻:30分 →手牌包含3組不是碰來的刻子
 四暗刻:125分 →手牌包含4組不是碰來的刻子,因此必然門前清與對對和
 一槓:5分 →包含1組槓(不論明暗)
 二槓:20分 →包含2組槓(不論明暗)
 三槓:120分 →包含3組槓(不論明暗)
 四槓(十八羅漢):480分 →包含4組槓(不論明暗)(數滿貫和種)
  ※4組槓子+對子合計為18張牌故得名十八羅漢。

五、同順類(皆不論明暗,也就是可以是吃來的)

 一般高(一盃口):10分 →包含2個完全相同的順
 兩般高(兩盃口):60分 →包含2個完全相同的順,然後有兩組,必然包含平和
  ※牌形必然滿足七對子,但因做順子計,故不計七對子
 一色三同順:120分 →包含3完全相同的順
 一色四同順:480分 →包含4個完全相同的順(數滿貫和種)

六、三色類(皆不論明暗,也就是可以是吃碰槓來的)

 三色同順:35分 →萬、筒、索3色都有1組相同數字的順
 三色小同刻:30分 →萬、筒、索3色中任意2色都有1組相同數字的刻子,另1色為對子
 三色同刻:120分 →萬、筒、索3色都有1組相同數字的刻子,不計三色小同刻

七、連續類(皆不論明暗,也就是可以是吃碰槓來的)

 一氣通貫(清龍):40分 →萬、筒、索其中一色包含123、456、789三組順子。
 三連刻:100分 →萬、筒、索其中一色包含3組數字連續的刻子。
 四連刻:200分 →萬、筒、索其中一色包含4組數字連續的刻子,必然對對和

八、全帶類

 混全帶么:40分 → 4組面子與對子都包含么九牌,且至少一組包含字牌
 純全帶么:50分 → 4組面子與對子都包含么九牌,且沒有風牌與三元牌
 混么九(混老頭):100分 → 只由么九牌組成的七對子或對對和(十三么九不算)
  ※不計混全帶么
 清么九(清老頭):400分 → 沒有字牌的混么九(數滿貫和種)

九、偶然類

 海底撈月:10分 → 牌牆的最後一張牌(倒數第15張)讓你自摸和
 河底撈魚:10分 → 摸到牌牆的最後一張牌(倒數第15張)的玩家讓你銃和
 嶺上開花:10分 → 槓牌或補花時,補的牌剛好和牌(自摸和)
  ※如果牌牆剩15張時鳴槓(不論暗槓或槓別人),補的牌剛好和牌則加計海底撈月
 搶槓:10分 → 他人明刻加槓時的牌剛好能讓你和牌(銃和)
 天和:155分 → 東家一開始配牌的14張牌就和牌(自摸和),但有開過暗槓就不算
 地和:155分 → 東家打出的第一張牌讓你銃和,但若東家有開過暗槓就不算

十、特殊和牌類

 十三么九(國士無雙):160分
  →13種么九牌當中,其中1種是對子,其餘12種均有1張。不加計門前清與混么九。
 七對子:30分 →7組對子,不加計門前清。4張相同的牌若不開槓,可視作2組對子。
  ※因為不包含面子,所以不可能同時達成需求特定面子的牌形,但不要求面子的牌形可
  ※可搭配牌形包括:斷么九、清一色、混一色、混么九、偶然類全部(嶺上開花以外)
   ※清么九因為是數滿貫牌形,因此只算清么九自己的分數,不算七對子,但可以和牌

雞和(屁胡):1分
 如果符合和牌牌形(4面子+1對子),
 卻對應不到上述任何的加分項目,
 那麼就只得1分。
 習慣香港或日本麻雀規則的玩家可以彼此協議雞和不能和牌(即5分起和)。

花牌(選用)

 偏花:2分 →不對應自己風位的花牌,每張2分
 正花:4分 →對應自己風位的花牌,每張4分
 齊四花:10分 →湊齊梅、蘭、竹、菊,不計偏花與正花
 齊四季:10分 →湊齊春、夏、秋、冬,不計偏花與正花

 ※花牌風位對應:
   東家:梅、春
   南家:蘭、夏
   西家:菊、秋
   北家:竹、冬

 ※齊四季或齊四花其實只是方便計算,
  事實上四季或四花必然包含1張正花與3張偏花,
  合計就正好10分。



【一些題外話】

為尊重《中庸麻雀》作者關兆豪先生的原著命名權,
因此相關用字用詞均以原著為主。
若與台灣人有不同之處僅以括弧表示之。
當中:

 「和牌」的「和」字應念做「胡」
 「麻雀」的「雀」字應念做「降」

《中庸麻雀》的規則設計理念,
在於「造牌麻雀」的樂趣。
「桌遊」當中,
包含有「成套收集」要素的遊戲非常多,
當中「麻將」又何嘗不是屬於「成套收集」的一種呢?
玩過「成套收集」為主要素的桌遊的玩家應該很能體會,
那個「收集」的過程就是樂趣核心,
而且能「收集的越完美越漂亮就會越爽」,
作者本人就是基於這個理念去設計這套規則。

麻將遊戲室成套收集遊戲的一種這點應該是公認的事實,
但環視《台灣十六張麻將》、《日本麻雀》、《香港十三張麻雀》……等規則,
其著重的點多少有些不同。
《中庸麻雀》從上述各種麻將規則中吸取精華並刪去了一些濫賞要素,
個人認為這套規則或許是更能體現「收集」要素的規則了。

何以見得?
麻將的共通規則就是只能有一家胡牌,
並且一胡牌遊戲就重來,
因此不管你做多大的牌,
只要胡不了那就完全沒意義了。

所以為什麼會有所謂的1番、2番、3番起胡之類的規矩?
這不就是為了避免大家都胡屁胡導致沒人要湊大牌的情況嗎?

但始終這只是治標不治本的解決方案。

以敝人相對較熟悉的《日本麻雀》來說,
基本限制1飜(發音同番)起和,
(番是《香港麻雀》用字,飜是《日本麻雀》用字,僅為尊重原著而做出區別)
但卻有著一堆所謂「鳴牌減飜」的規矩,
例如清一色6飜但鳴牌了就只剩5飜,
照計分公式多一飜得點就多一倍來說,
鳴牌等於直接讓得分砍半。
像清一色這種算是大牌的牌型就算砍半也是很容易滿貫,
但像對對和這種3飜鳴牌只剩2飜,
而同為3飜牌的兩盃口(兩般高)一旦鳴牌就直接不計導致無法和牌,
身為一個桌遊玩家不會覺得邏輯哪裡怪怪的嗎?
(如果說對對和跟兩盃口難度相當為什麼前者只要減飜後者是直接不算呢?
 如果對對和難度比兩盃口高那為什麼兩盃口跟對對和一樣同為3飜呢?)
甚至像「斷么九」這個牌型甚至不受鳴牌減飜的限制(鳴不鳴牌都是1飜),
因此日麻玩家之間就產生了一個哏:
 「聽說你在湊大牌?斷么九!」
(意思就是用極低分的斷么九打斷別人做大牌的機會)
也就是說,
只要玩家真有心,
小牌斷人大牌這本來就是規則上允許的,
妳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就加以限制,
最終還是避免不了這種情況發生,
這樣不只不治本,
還會徒增規則的複雜度。
更何況,
鳴牌減飜規則導致一堆牌形都不能鳴牌否則不計,
但鳴牌本來就是麻將本身的核心攻防規則,
如果所有玩家都不能鳴牌只能機械性的摸打,
那這不就成了純比運氣的遊戲了嗎?
(只能摸打不能鳴牌代表你能取得的牌是在牌牆的固定位置裡的,
 因此一洗完牌就注定你有沒有機會和牌了。)
後來《日本麻雀》甚至覺得1飜起和還是阻止不了小牌連打的情況,
所以改推2飜起和為標準規則,
結果原本固定100符的七對子,
因應「1飜起和」改成50符1飜,
後來又因改成「2飜起和」而被迫改成25符2飜,
雖然計算結果一樣(得分算法為符數×2的(2+飜數)次方,因此多1飜就是2倍得分),
但卻也因此出現了25符的特例,
(日麻基本規則:符數計算為無條件進位到10位數,例如22符就要算30,因此25是特例)
但七對子本身卻因為屬於特殊牌形因此幾乎無法有加飜加符機會(加飜有可能但機會很少),
所以又不得不做此調整,
那未來假如要修正為3飜起和,
是不是又要改成12.5符3飜這種奇怪數字?
(日麻只要和牌就基本保底20符,比保底還少真是沒人權呵呵)
還是直接禁止和七對子?
還是直接強化七對子變成25符3飜(相當於直接讓得點翻倍)?
敝人認為對於設計桌遊有經驗的設計師來說,
如果某個規則會有一堆特例或者一堆限制那這條規則就不如不要,
否則只是白白讓遊戲變得艱澀複雜而且又不會有任何正面助益罷了。

《香港十三張麻將》也是一樣的,
雖然沒有日麻鳴牌減飜的規則,
但基於限制低分小牌阻擋大牌導致遊戲失去競技性,
因此規定了更為嚴格的3番起和。
然而這頂多也是阻止了雞和(屁胡)連發的情況而已,
但反正門前清1番自摸1番同時達成追加1番這樣就3番了,
最終來說還是變成跟日麻一樣機械性的摸打就還是能和牌,
特地花心思造高番數的牌也只是降低自己和牌的機率而已。

敝人喜歡《中庸麻雀》的解決方案,
那就是一改起和限制,
改用局數限制的方式來誘導玩家不要小牌連發。
《中庸麻雀》始終是積分制遊戲,
勝負不是看單局而是看最後的總分決定,
因為局數是固定的,
別人也不用太大,
只要胡一次40分的牌就好,
要記得整個遊戲只玩16局,
你用雞和1分1分慢慢追你終究要輸。
就算你用5分的平和去追也要追8局,
但你有把握胡牌率高達50%嗎?
有理解到重點了嗎?
《中庸麻雀》不限制玩家不能這樣打,
但你這樣打十有八九會輸所以自然你就不會想這樣打,
敝人認為這就是《中庸麻雀》的高明之處。
怎麼說呢?
敝人認為桌遊規則的設計不應該是規定玩家只能怎麼玩,
而是通則定好後讓玩家只要不犯規的情況下就能自由玩,
但這個自由當然就要由玩家自負後果,
那怕是必然會輸那也是玩家自己選擇的結果而不應加以限制,
而應該是讓玩家多碰壁幾次後自然起到誘導玩家不這麼玩的效果即可。
而為什麼《中庸麻雀》不設起和就能如此而日麻港麻卻不行?
說到底也是因為「連莊」的關係。
因為莊家優勢的關係賺賠都是2倍,
因此對莊家來說「不要輸才是王道」。
你要想辦法「不要輸」,
就必須被迫「以最快的速度和牌」,
因為這樣輸牌的風險是最低的。
而且因為還有所謂的「連莊」制度,
只要不下莊,
哪爬只是小牌連發遊戲也不會結束,
那麼就能穩穩地累積得分,
這樣會對自己最有利。
反過來說,
湊個大牌胡一次很爽沒錯,
但萬一先被對手胡去了,
你自己沒放銃就還好,
萬一是自摸或者你自己放銃,
你不只會損失慘重,
還因此失去了連莊的機會。
反觀非莊家,
他也必然知道讓莊家小牌連發會沒完沒了,
因此要阻止莊家小牌連發的話就必然自己也跟著小牌連發,
畢竟若不是有十足把握,
冒險做大牌原則上等於一定胡不了,
因為你速度一定沒有小牌快。
因此可以說是「連莊」的規則造成了玩家「小牌連發」的結果,
這是規則本身的缺陷導致的,
找出了問題的核心加以修正後,
即使不用設起胡條件,
玩家也自然不會毫無來由的「小牌連發」了。
真的小牌連發那基本上就是位居領先的玩家在打防守的戰術(加快遊戲進行以減少風險),
但人家能先胡你一手大牌取得優勢,
又怎能怪人打得保守?

然後禁手,
例如日麻的「振聽」,
也就是你不能榮和別人你打過的牌,
甚至連排筋都不行。
舉例來說,
45聽36,
但你打過6,
那別人打3或6你都不能榮和,
你只能靠自摸才能和牌。
或許有人會說這是技術,
拿到配牌本來就要想好攻勢,
把要的牌打掉是你自己的問題所以振聽活該。
然而,
首先麻將遊戲的隱藏資訊很多,
光是你未來會摸到什麼牌就都是隱藏資訊了,
又怎麼能要求一開始就要求玩家知道什麼牌是需要什麼是不需要的呢?
而且有些時候是明明有更好的機會,
或者是規則限制明顯不能和牌,
那這就超級冤枉了。
舉例:
手牌:一二三萬 二三四萬 六七八桶 三條三條,副露(鳴牌)六七八索
因為有鳴牌所以不能立直且平和不算,
因為有一萬所以不能和斷么九,
由於沒有任何飜數所以無法和牌,
所以只好把一萬打掉。
這時有人打四萬,
理論上你能榮和斷么九,
但因為你是二三萬聽一四萬,
並且打過一萬所以振聽導致不能和牌,
這是不是非常冤枉?
或者,
你最後一個面子是468,
你可以選擇打4聽7或打8聽5,
一般來說因為8是邊張相對安全,
所以打8聽5是比較多人會做的選擇。
然後好死不死你就那麼衰摸到了7,
變成467的牌,
打4聽58肯定好過打7單吊5沒錯吧?
但這時你打4聽58卻會因為你打過8而振聽,
你能說剛剛打4就和了誰叫你愛打8活該振聽嗎?
除非他作弊或者能預知,
否則他怎麼知道他未來會摸到7因此應該先打4?
所以這你只能說是玩家自己倒楣嗎?
當然依照日麻的規則來說這就是自己倒楣沒錯,
但這樣的規則究竟合不合理應該是值得討論的。

為什麼《中庸麻雀》會認為振聽規則不好?
除了這牴觸基本規則(按照基本規則胡牌就是胡牌,誰管你打過什麼對吧?),
屬於額外規定的禁手以外,
更重要的是追求最大期望值的場合振聽有時候是合理又難免的情況。
舉例來說,
手牌已有三暗刻,
然後兩對子聽雙扉,
其中一扉已死牌(兩張都在河裡了),
但另一扉仍未出現且是字牌(不能組成刻子因此只拿單張是沒有意義的,萬一有人在做國士無雙?那機率太低了,遇到也就認了吧),
這時如果一家打出了這張字牌,
如果宣告榮和,
因為第四組刻子不是暗刻所以便不成立四暗刻。
因為一種字牌有4張,
自己暗扣2張,
放過1張還有1張的機會,
更何況只剩1張完全沒用因此也不可能有人留在手中(除非故意),
因此想拚自己自摸變四暗刻是非常合理的行為,
但緊接著下一家跟打,
這就是最後1張了,
此時再不和就和不了了,
因此只好鳴和。
在沒有任何禁手限制的情況下這種情況一路下來都相當合理,
又為什麼要加以禁止呢?
更何況,
就算那怕是和牌者自己疏忽掉能和沒和好了,
那就代表他喪失了一次可以和牌的機會,
天知道他這一副牌還能不能再有和牌機會呢?
換句話說,
「振聽」行為本身就已經有「可能無法和牌」的隱藏風險存在了,
本身就已經有懲罰意味在,
那麼因此還要擴大懲罰到變成「不准和牌」,
不覺得有點太過份了嗎?

跟張免責,
主要是避免作弊、針對的情況。
例如下家快破產而對家分數高過自己,
如果讓下家放銃導致下家破產,
遊戲將立刻結束而自己也是輸家,
在策略上選擇不銃下家似乎也說得通。
但這時對家打了跟張,
如果銃和對家,
不但下家不用賠付(這樣就沒有破產導致遊戲提前結束的可能性),
且因為對家需要全賠,
因此自己與對家的分數差距實際上是得分的兩倍,
也因此刻意放水下家銃對家算是合理策略,
但規則上為了避免玩家刻意搞針對,
所以設計跟張不能被和牌也算是可以理解,
但誠如上面所述,
這種一竿子全部打死的做法屬於矯枉過正,
為了修正一個問題,
結果反而產生更多問題來。

所以說《中庸麻雀》的跟張免責就真的非常中庸。
一方面取消了禁手(振聽限制),
也保護了跟張者的權益(禁止針對)。
同時,
聽多扉的牌有可能某些牌的價值特高,
照其他麻將規則是不管你怎樣能胡就得胡否則就不准胡,
但《中庸麻雀》便允許玩家針對特定的牌去和牌,
手牌:二三萬 二三四萬 六七八桶 三條三條,副露(鳴牌)六七八索,聽一四萬
如果銃和一萬就只有平和5分,
但銃和四萬便有平和、段么九、一般高共計20分,
那麼一萬不和和四萬是非常合理的選擇吧?
注意《中庸麻雀》是不設連莊的積分遊戲,
一萬放掉不過少拿15分(收入是得分的3倍),
四萬和牌現賺60分,
這種以小搏大的機會身為桌遊玩家實在沒有理由錯過不是嗎?



【後記】

敝人是桌遊玩家。
近期才開始敢稱自己為設計師——儘管自己還是名不見經傳,
但至少敝人已經有自己的商業作品了,
所以也算是實至名歸了吧?
敝人的麻將經驗最早當然就是過年時父母親在家裡跟人摸八圈來的,
那時的親子時間只有「大富翁」跟「象棋」兩種,
「麻將」跟「撲克牌」總是被大人認為是「賭具」而拒絕因此一直沒能好好嘗試,
但說沒有興趣肯定是騙人的。
當然,
敝人小時候正好是網際網路開始發達的年代,
撲克牌除了好取得好藏常常有人帶到學校偷玩以外,
麻將的部分也拜網路所賜,
透過盜版的方式接觸了不少。
話先說在前頭,
敝人可是有好好補票的。
當時在玩的時候因為電腦把最麻煩的部份給省略了(算分、檢查胡牌等),
甚至有的遊戲還有教學甚至代打功能,
甚至有的還有作弊選項能開,
因此玩得算是還算愉快,
也因此忽略了很多細節裡不合理的地方。
這麼說或許會有人覺得是自負的表現,
但敝人還是想講,
就是因為接觸過桌遊設計,
才會在真正研究各國麻將規則後發現當中存在著許多不合理的機制。
因緣際會下接觸了這部《中庸麻雀》規則,
各國麻雀的真正「創始人」究竟是誰已不可考,
但《中庸麻雀》的作者卻是具名的,
不僅看得出來規則是有經過特別設計過的,
甚至榮獲「世界麻將大賽」採用為比賽規則,
可見其平衡性與競技性是受到肯定的。
《中庸麻雀》在台灣或許不多人玩,
知名度不高,
但作者本人也承認,
《中庸麻雀》確實是從《日本麻雀》中抽離出來並加以改良,
結合各國麻雀優點(例如計分方式就參考了《台灣十六張麻將》),
就如同名稱「中庸」一樣,
取各種規則的精華,
走出一條屬於自己平衡的全新道路的麻將規則。
如果你喜歡玩日麻,
何不試試看這個《中庸麻雀》呢?
送禮物贊助創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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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回應

熱血的志豐
現在才拜見您的文章,我也很喜歡麻將遊戲,但您是否覺得台灣麻將的禁手太過不合理了嗎?
如禁門前槓,也就是上家的捨牌不可以開大明槓,還有自己已經聽牌,此時開大明槓時如果從槓尾摸到和牌張也不能和牌,這個真的超級不合理。
說穿了這種由賭場傳來的陋習居然可以保留到現在,居然還是不成文規則,讓我更討厭玩台灣麻將,自摸和牌三倍根本就是非競技的做法。
2022-01-26 0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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