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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文】第六十五回:〈Step into my shoes〉──真正想葬送的其實是……

作者:湛藍琴海│2019-05-05 22:21:27│巴幣:56│人氣:920
一、申請者名稱:ilwiKAMINA
 
二、作品名稱:Step into my shoes
 
三、特殊需求:以一個讀者的角度,有什麼感想,不管是哪方面的,都盡量說出來.還有就是,如果我希望我的創作風格有所改變,可以以這篇為例,提議一些可以改變的方向.
 

  前言:
 

  諸君好,這裡是為了逼自己不要再不更新評文,只好放下連載更新,優先更新評文的湛藍琴海。是的,在這邊先說聲抱歉,原本希望這篇能夠在四月時就能完成,但因為莫名地陷入評文倦怠期(?)就拖到現在了。不然其實一直有惦記這件事的(汗

  不發牢騷了,直接進入正題。以下將評文分為「故事大綱」及「心得與淺見」兩大部分。請諸君繼續往下看吧(茶

  順道一提,也嘗試使用不同的方式來寫故事大綱了,想看看效果如何。

 
  故事大綱:


  穿上某款牛津鞋就必須死──這應當不是偶然,而是連續謀殺事件。是什麼因素,導致穿上這款牛津鞋的人就必須死?循著蛛絲馬跡,真相逐漸浮出水面,攤於陽光下……
 

  心得與淺見:
 

  故事其實並不複雜。就是在講述一個時尚設計師的心血,被他人剽竊,以此獲利,對此深感憤恨而決定親手葬送──以葬送穿上「贗品」的跟風者,來葬送自己的作品。

  故事主旨很清楚,就是探討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可以感受到作者的用心良苦,智慧財產權的確也是重要的議題。只是故事性上,感覺依舊不足,這應該是老問題了。比起小說,可能有點類似故事化的報導,亦即介於小說與報導之間。

  會有這個問題,主要是因為篇幅相當有限,但資訊量偏大,原本還算有維持小說的敘事性,但末段似乎為了壓縮篇幅,直接以旁白敘事的方式將謎底解開,以「說」取代了「演」,比較像是資訊被壓縮過後的報導了。類似的問題,過去應該就跟該作者提過。若沒記錯的話啦(?

  不過,至少故事不難理解,也不算難消化,只是後面懶人包式的敘述有點可惜而已。也無法感受到,被剽竊者要葬送自身心血的執著。誠然,自己的心血被剽竊是難以接受的,只是因為缺乏對這方面心境的描寫,讀者看到的僅僅只是結果,自然就很難感同身受了。至多只能「理解」被剽竊的憤恨心情,而不是身歷其境般切身感受。不僅如此,也因為是懶人包式的敘述,對於智慧財產權的議題探討也只有點到為止,若有演出更多情節,對於議題的探討就有機會更加深入了。

  文字敘述的語病,還在可接受範圍,不過有些想提一下,像是「口無」,是指「無口」嗎?無口比較順,口無我看了很久才想到似乎是倒過來寫才對。

  最後回應一下作者特殊要求中提到的「如果我希望我的創作風格有所改變,可以以這篇為例,提議一些可以改變的方向」那我想問的是,是想有什麼改變?畢竟沒有提到方向,那就很模糊了。可以確定的是這篇一樣貫徹了作者的社會派懸疑風格,沒有太花俏的詭計,偏重探討社會議題。作者是否想保持這樣的風格,就要看作者了。

 
  大抵如此,這次一樣盡可能只講重點,加上篇幅較短所以就……也很簡短(欸

 
  那麼,以上為個人淺見,若有冒犯,還請見諒。若有不認同處,還請一笑置之。

  最後,讓我們在下回評文再見!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438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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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28 篇留言

ilwiKAMINA
感謝你抽空評文,辛苦了!


其實,當初提這篇給你,是因為比起上次的實驗性小說《鬥智/鬥志》,這篇更符合典型的,我會不小心老梗到自己的小說.
也就是說,當我想好要選哪個議題之後,一個不小心,又出現了案件,線索,破案等等的標準作業流程.

這其實應該很快會成為我的創作路要命之處,因為懸疑風格本身沒問題,但是沒有發揮好,讓這個風格不再"很有風格"就是個大問題.
這也是我希望可以改變,甚至可以說"演化"的地方.

關於口無,我習慣名詞/主詞前,動詞/形容詞後,所以雖然意思差不多,但是我採用這個.
而且當初也不是參考ACG用語,因為我構思的並非沉默屬性,而是"根據狀況選擇性緘默症"的習慣,所以設計點是有差的.

關於故事性的問題,我應該的確常常老梗到自己.

這個緣由很長,可能需要點耐心閱讀.

其實對比篇幅被壓縮,我常常習慣性的擔心,讀者會覺得"很囉唆,浪費時間".
所以我會盡快把資訊量帶出來,減少可能的"廢話".
當然,時間夠的讀者,反而會覺得某些東西不花時間營造就不是篇好小說.
至於很難拿捏的原因,正是因為我自己看別人小說,也是很討厭語意不精確,敘事邏輯沒有統整化,看了五百句話還不知道作者到底要供沙小的東西.

當然這是優點還缺點都見仁見智.

05-06 00:39

湛藍琴海
意思是說,雖然有懸疑風格的皮,但沒有發揮好,不知如何改善嗎?

我知道這邊說的不是沉默屬性,而是視情況選擇是否緘默。不過口無感覺也不是口語的用法,所以還是想了一下才懂就是了@@

懶人包式的敘述方式的確可以加速讀者理解,不過有些時候,演出來可能會更好。當然還是要斟酌,什麼橋段可以簡化、省略,這就是考驗寫作的功夫跟經驗了。05-08 13:36
ilwiKAMINA
然後我還有一個不知道算不算好的習慣,就是"保留原型".

以這篇而言,除了議題本身,我的靈感來源有三個方面.
第一個,我曾說過"牛津鞋是男版的玻璃鞋,重機車靴是男版的紅舞鞋"這說法,加上牛津鞋是常見時尚單品,這沒問題.
第二個,有點小問題.關於真正的原始構思,也就是並非全屍,而是分屍案.
有一個名牌高跟鞋的設計師,說她當初其實是學服裝的,但是她的老師注意到她會給每套衣服設計鞋子,所以建議她"轉行".所以我當初給兇手的人設,就是他設計過服裝,並且砍屍塊的時候從小腿脛骨砍是為了要留一截褲管.因為他認為穿過/代言過服裝的人,更不該犯這種"錯".
也就是說,我當初為了這原型而給了分屍案構思和人設.
第三個,關於賽德克名模的角色設定.因為當初有保留褲管這設定,所以我需要一個會注意到不尋常之處的角色.這角色的構思是小時候在山上長大,所以比起冷氣房小孩,更能發現夏季被換上長褲再分屍有多奇特.其實選什麼族群沒差,但是看到馬志翔大學時為了打工當過model的故事,加上(可能帶有偏見)賽德克族似乎基因使然天生腿長,所以就選賽德克族了.

然而,過度保留這些原始的元素,會讓整體設計顯得混亂而沒有必要.更要命的是,缺乏消化感.
消化,可能是每個作者的重要課題.
或許當時改成全屍設定,反而是件好事.因為可以減少原型的痕跡,但是我自己確有沒有清理得很乾淨.

05-06 00:40

湛藍琴海
嗯嗯,保留原型與否當然是看個人斟酌,如果認為保留原型會影響故事的合理性,那的確要考慮是否改掉原型,以配合故事。畢竟讀者在閱讀時不會想那麼多,即便作者費盡心思保留原型,但讀者不是作者,可能無法察覺這點。05-08 13:39
ilwiKAMINA
我先澄清一下,我沒有費心保留原型,而是不自覺保留原型,所以我才說可能不是好習慣.

我寫的東西,多多少少都有一點懸疑味,要完全不懸疑幾乎不可能.
不過,對我來說,懸疑小說是一個承載的道具,真正的重點還是背後要講的議題.

當然,如果小說一直沒有進步,就不會幫助到議題和討論的"傳遞".

不知道我能不能為一個冒昧的問題:
你對我小說的看法,是"不是你的菜",還是真的寫的很走向死胡同?

05-08 15:56

湛藍琴海
我也覺得你的作品議題重於故事性,所以才會有我說的那種感覺。

沒有是不是菜的問題,我喜歡有議題探討的故事,但能把故事說好是最基本的,不然就不需要以故事為載體了。05-09 20:50
ilwiKAMINA
那你認為所謂的把故事說好,要包含那些要素呢?

05-09 22:59

湛藍琴海
這問題太廣泛了,有點類似如何寫作XD 真的想要有更多了解的話,可能看寫作教學書會更詳細喔XD05-10 18:09
ilwiKAMINA
那我問具體一點的好了.

你認為打破標準作業流程有沒有必要性呢?

就你所謂的故事性而言,這篇跟《鬥智/鬥志》相較,哪個比較差一點或者好一點?

你認為"感覺度量衡"常常跟多數人不一樣的不會是好作者嗎?還是會是一個看事情角度與表達方式比較不一樣的有特色作者?

05-10 21:37

湛藍琴海
看情況吧,我覺得不一定,只要能把故事說好,其實是不是照SOP走不是那麼重要。

鬥智那篇是很久以前讀的了,我無法下定論,但或許兩者不會差太多,大概。

這也是不一定,獨特的視角造就了獨特的故事,這樣的故事是否會被廣泛接受,又是不是好故事就很難論定了。05-12 00:00
ilwiKAMINA
這樣聽起來,我是真的沒有進步呀......

那麼在你看來,我是進步的太慢,還是根本不懂進步呢?

你覺得我是稱得上有特色或者個人風格,還是單純"味覺"異常呢?

如果我的確"味覺"異常,那麼我算是作者界的不良品嗎?

如果我只是比較有特色,那麼我該追求的是更不落俗套的程度嗎?

05-12 05:09

湛藍琴海
我無法論斷有沒有進步太慢耶,進步快慢的標準也不是我訂的,或許也可以問問其他讀者的想法XD

我覺得沒有誰味覺異常的問題,每個人都感受力/著墨點都不同,只是看偏離平均值多少而已。沒有說怎樣的味覺才是標準的XD

追求不落俗套很好,我覺得可以朝這方面發展。05-13 10:23
狠心先生
感覺最近琴海的評文都走簡短風

05-12 11:51

湛藍琴海
漸漸不想寫太長了,但不排除將來還是有寫比較長的可能XD05-13 10:34
ilwiKAMINA
其實從前曾經有讀者的反應讓我懷疑自己"味覺"異常.

有點像製作蛋糕的原料,我認為砂糖,奶油,麵粉只要其中一個放太多,就會破壞平衡,可是對方所謂的不好吃/沒興趣,在我耳裡聽來,就是在說砂糖和奶油還要放兩倍.
那麼,是誰的廚藝和味覺有問題呢?

我很想安慰自己進步的不明顯還是進步,可是我實在沒辦法對自己太有信心.
我不可能區區幾個朋友和公會夥伴來看小說,就會沾沾自喜地說,還是有人對我有信心的.
沒有同溫層以外的人說好看/喜歡,就逐漸失去"傳遞"的價值了.

其實評文重點不在長短,而是語意精確.
作者把自己的作品送來這裡,就是想聽聽一個(至少在公會裡)有公信力之人,能不能給出真切的意見.

05-13 18:30

湛藍琴海
這個我也不能論斷就是了,比起在意味覺是否異常,我是覺得先練好文字基本功很重要。就算不追求高層次的文筆,至少通順流暢、淺顯易懂是必要的,也就是語感的掌握。我相信你應該有努力花工夫下去,相信繼續努力會更好XD

我不敢說自己有公信力啦,但至少我可以竭盡所能地提供個人想法或意見@@05-15 13:17
ilwiKAMINA
其實說道流暢與否,還有淺顯易懂,我是有一點小信心的,前提是在理工科同溫層之內.

對於理工科出身的人,對文字邏輯的理解,有時候和"外人"不太一樣的.

例如集合論(set theorem)的概念是,如果你把某些特徵的事物收集起來,定義一個集合(set),然後你可能會發現這個集合裡的事物還有一些更細節的特徵,可以繼續區分出子集合(sub set).
這時我們會說,落在其中一個子集合的事物,不一定落在比較大的集合理.
如果有兩個以上的子集合有部分條件重疊,我們會說這些子集合有交集(intersection),
並且我們不會因為交集的存在而把這些子集合畫上等號.

另一個應用是"若P則Q",
P是充分條件,Q是必要條件.
唯一等價的關係是"非Q則非P".
例如我現在說:如果下雨我一定帶傘.唯一等價字句就是:如果我沒帶傘,我出門時是晴天.
其他語句,像是"若Q則P"和"非P則非Q",不一定對,因為我沒有說我會不會不管有沒有下雨照樣還是拿傘.

如果A是集合,B是A的子集合,也就是落在B就會落在A,你不要B的條件的話,你把B挖掉,剩下的就是本來就不落在B的部分.

還有理工人有一個習慣,"沒有明確的定義(definition)就不能討論問題".
因為如果不先講清楚先決條件/專有名詞的定義,後續的討論就缺乏意義.
所以你應該會察覺,我書寫的方式,包括該篇小說,非常的"一刀兩斷".即使需要故意給一點灰色地帶,讓讀者可以玩猜謎遊戲,也是會給有明確方向的提示.

所以我認為的好的文字,可能跟別人有一點差距的.
也因此我給"不能讓讀者看了五百句話還覺得底咧供沙小"的比重遠多過其他部分.


如果寫手們還信任你,那就表示你的評文有某種程度的參考價值.
這工作最怕就是你給想法和意見了,但是對方因為認為自己不是好寫手就失去信心,變成淘汰篩選大賽,只剩下(自認為)有才華並且有自信的人留下來寫作.

不過,我自己反而不會害怕"是我不會寫",而是"讀者不認為這個寫手值得被喜歡".

05-15 17:21

湛藍琴海
謝謝你的分享,反覆看了許多次,大概有更加了解一些,意思是希望故事內容是簡單扼要的,要在最短的篇幅內,讓讀者明確了解到故事脈絡跟涵義吧?

最後的問題就類似自己夠不夠大眾化吧?我覺得不用勉強自己,寫自己想寫的最重要,為了迎合大眾而改變自己也有可能背離寫作初衷。05-16 21:02
ilwiKAMINA
對,我是希望不只做到語意精確,更要言簡意賅,讓讀者可以"公平的"進入解謎遊戲,並且在讀到最後一部分的那一刻贏走遊戲.

我在想,對一個讀者而言,一個作者值不值得被喜歡,最大比重或許不在合不合大眾胃口,畢竟現在越來越多讀者沒那麼膚淺.
如果真正的問題更複雜,那我還是應該要"堅持己見"嗎?

05-16 21:13

湛藍琴海
那認為真正的問題是什麼呢?05-16 22:01
ilwiKAMINA
其實我也不知道真正的問題在哪裡,我只是覺得為什麼要讓讀者認為值得喜歡這麼困難呢?

05-16 23:02

湛藍琴海
因為作者不是讀者,作者是一個人,讀者是很多人,自然難以滿足所有讀者。而該如何滿足多數讀者,如果這很容易的話,也不會讓那麼多作者自認懷才不遇了。05-17 09:50
ilwiKAMINA
其實我覺得令人滿意,是有點怪的說法,這樣好像又是在迎合別人,而不是贏得真正的價值.
欽佩和尊敬這些東西,不是像討喜那樣,要顯得可愛,而是要顯得自己真的會勝利,真的會取得不負眾望的價值.

05-17 12:42

湛藍琴海
寫作應該也不只是為了獲得尊敬,如果是想傳遞理念,那能傳達出去就夠了。05-18 09:58
ilwiKAMINA
但是不被讀者普遍認為值得喜歡,要怎麼傳達呢?
如果沒本事贏得真正的欽佩,要拿什麼叫別人相信自己呢?

05-18 23:31

湛藍琴海
問題似乎一直在「如何讓人喜歡並尊敬而有說服力」打轉,但說真的我也無法直接給一個答案,也逐漸偏離評文重點了,只能說再討論下去可能沒完沒了XD05-19 14:41
ilwiKAMINA
那你認為,評文重點除了語意精確,找對問題,還有包涵什麼呢?

05-19 17:16

湛藍琴海
我的意思是,針對這篇的評文的討論應該已經講完了?現在都是跟評文作品本身沒有直接關聯的討論了0.005-19 18:44
七咲虛影
感覺上比起上次那篇,整體內容是順暢了許多,雖然閱讀的咬字上多少還是有卡一下的感覺,不過也可能是個人有一段時間比較少看文的關係。

個人的感想上大致也是和評文差不多,內容沒有鎖定在特定一個角色上,因此整體故事較有一種環視的感覺,不過也因為多數內容都是點到為止,所以對人物的情緒及想法所致的行動,比較沒有什麼深刻的感受,也就如同評文所說的,內容比較接近一篇社會事件的報導。

大致上有掃過所有的留言,因此算是稍微有把握到作者想表達的主要部分,感覺在跟風開箱者的部分,可以稍微追加一些人物想法的描述,如此一來可以和對鞋子較為了解的男模做一個對比,也能比較強烈地感受到多數人喜歡跟著潮流的社會感。

男模的部分,個人感覺前半段,有點缺乏該角色對鞋子感受到不自然的描述,畢竟這一點是一直到末段才真正查覺到的關鍵內容,若前面有對這方面比較明確的敘述,最後提到時感覺才會有比較強的呼應感,也算是給讀者看完前多一個臆測的線索。

另外在兇手偷紙袋的情況,個人是覺得若看到那樣的狀況,一般可能只是會覺得那單純是個小偷,畢竟袋子破窗就能直接拿出來,搜刮車子可能會更花時間,而且會增加被人目擊的可能性,加上該鞋款也是潮流下的流行,即使有這些事件,變賣也仍有一定的價值才對。

屍體的描述和兇手手法方面,感覺對故事而言比較沒有太詳細的必要,畢竟大致上只要了解有牛津鞋這個共通點,以及兇手皆是使用同一種手法的這兩點就足以發揮作用了,不過不能否定也是因為多了這些敘述,才讓整體故事多了幾分懸疑的味道,也是有好有壞的感覺。

智慧財產權方面,感覺是最後才點出來,因此感觸上是比較淺一點,不過被抄襲已是無法改變的事實了,雖然除了本篇如此偏激的方法以外,也還有其他追究的方式,但個人是覺得只要再完成超越那贗品的作品就行了,畢竟能被抄襲的是結果而非才能。


最後,故事的精簡雖然也是很重要的一環,但是精簡得太多反而也容易失去有機會看到的東西,不過寫得太精簡只要補上不足,寫得太繁瑣只要刪去多餘,其實兩者也都是不難解決的問題。

05-20 01:09

湛藍琴海
嗯嗯,感謝七咲給了另一個角度,簡單來說應該就是比重拿捏上的差別吧,作者可能在一些比較不重要或不有趣的部份有比較多著墨,反之亦然。比起一些犯案手法的細節,讀者可能更有興趣的是犯人做案的心路歷程。當然不是犯案手法不重要,只是相較之下,多著墨犯人的心路歷程會增加故事性,角色也會更飽滿。

學會拿捏其實是看似容易,但其實也沒那麼容易的事呢。05-22 15:43
ilwiKAMINA
我自己重新想了一下關於Step into my shoes和《鬥智/鬥志》這兩篇的事情.

關於你一直提到的故事性問題,或許根源來自,雖然說這兩篇,一篇是老梗,一篇是實驗性質,但是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讀者應該是要來參與解謎遊戲的,但是我卻不知不覺讓讀者真的當起偵探了.
意思就是,讀者可以在有意識的情況下,從頭用小隊長,或者Yuuto的角度去刷地圖開無雙,而不是一次只能選用一個角色,然後這個角色還不一定能刷完地圖,所以讀者必須轉換多視角.

還有就是,我當初構思兇手的心境,除了作品被瓢竊這件事本身,更加讓他憎恨的,其實是那些被害者們,並非普通老百姓,而是自己就身處時尚圈,理當對作品的"怪異"之處多多少少有感覺(所以才有留一手偷偷多畫的設計圖這一段),但是他們仍然繼續跟風把玩,而不是表現出遲疑的態度,對兇手而言,這無異「助長歪風」,罪加一等.

這裡的問題就是,我並沒有讓讀者選用兇手這角色,先逆向開地圖一次,來把"歪風"這個重點強調出來.

"歪風之罪"最主要是消費者願意消費支持台灣品牌當然很好,但是因為被名人「誤導」而把金錢/資源流向"假貨"的話,無疑是對產業的打擊.
而這些自己就在時尚圈之人,本來就該具備"品味嗅覺",這是一種專業和敬業,卻沒有對"沒內涵的某人交出的作品"感到懷疑,也沒有對作品並非符合某人自己說的程度地認真處理細節而感到困惑.

我覺得盜文跟盜圖的人當然是最重罪的,但是自己也有在寫文或畫圖的人,如果有查覺到不對勁,就最好不要跟風追捧,而是冷靜的不要輕易把支持的意向給出去.

所以,這算是你說的描繪不足嗎?

05-20 02:04

湛藍琴海
嗯......其實我看了很久,還是不太明白重點是什麼耶,不知道能不能更精簡地說明呢?

樓下也有回覆,我也不是很確定這段回覆到底是回覆誰的(?05-22 15:46
七咲虛影
其實我不太確定上面那篇回覆是回給我看還是給琴海看的,不過大致上還是再回覆一下。

以這篇來說,個人是覺得只要描寫上有特別凸顯出幾個重點,看起來就會有比較深的感觸,一個就是盲目追隨潮流的人們的想法與心態,另一個則是作品被抄襲的原作者,內心飽受的悔恨與不甘心。

雖然前半段有強調著牛津鞋這個共通點,以及對一個設計師忽然做出神作的疑點,但感覺卻缺乏這可能是抄襲的盜版品的相關線索,因此前半的部分雖有足夠的懸疑感,卻較沒有讓故事中想表達的訊息有所發揮,因此當後半點出一切重點時,較顯得沒有那麼有力道。

不過其實個人是覺得,不見得所有看不出是假貨而去購買,甚至開箱的人都是跟風者,畢竟也有存在著可能喜愛卻無法分辨出細節者,或是單純是看到商品時就單純引起購買慾望的情況,感覺上是還有很多可能性的狀況。


最後,感覺上無論是上次那篇還是這篇,故事中都有明確地把角色的心態與想法化為行動,不過比較可惜的是缺乏對人物行動背後動機深入的描寫,像是演變至此的這一段人物心境變化,儘管故事中在最後都會留下有所探討的議題,但或許也正因為無法在故事中對人物有夠深層的了解,因此最終感覺上就會比較貼近在看一則社會事件。

05-22 01:44

湛藍琴海
因為是針對作者回的我就不多說了,而作者在樓下回了,可以去看喔XD05-22 18:28
柚葉
嗯……我來亂(留)入(言)一下。
小海如打擾到的話,很抱歉。ORZ

畢竟這已經超出這篇評論文的範圍。

這篇留言主要是留給ilwiKAMINA

如小海想回覆我當然也歡迎。 XD

**

作者值不值得被讀者喜歡這個問題,我想……是取自於該作者的「作品」。

所以你的問題應該是作品值不值得被讀者喜歡,而不是作者值不值得被喜歡才對。

讀者在接觸作者之前,應該大多都是以作品為主,不是嗎?

很少會有機會是由「想認識這個作者」而去間接地接觸到該作者撰寫的作品。

至於你說的「不被讀者普遍認為值得喜歡,要怎麼傳達呢?」這問題,我覺得你太糾結於「普遍」兩字了。

為什麼你要那麼地堅持去追求大眾?追求普遍呢?

普遍意謂著大眾化,如果你認為大眾化好像在迎合別人,而失去所謂的真正價值,那我覺得你可能還看不清自己想要的是什麼,甚至你寫這些作品的主旨到底是想傳達什麼給讀者們。

一部作品裡頭不可能不普遍,不可能不冷門,多多少少都會混雜在其中,只是看你的想法,你自己切入的角度、觀點是什麼而已。

今天如果你是寫普遍大眾的題材,可卻不是這麼地被讀者討喜,那你應該要去想是不是自己的文筆,還是劇情安排上、故事架構上、角色設定出了問題。

有時候可能是故事敘述太過於枯燥乏味,太平鋪直述,沒有一點起伏感,所以才不被普遍喜歡,有的只是因為少了所謂的鋪陳動作,讓讀者看了霧煞煞而不被喜歡。

很多問題不是一夕之間的,而是一直以來都有的,這些缺點會跟隨著你寫下的每一部作品。
除非你自己認知到你的缺點是什麼,不然下一部作品仍會看見。

另外讀者喜不喜歡都是主觀想法,世界上這麼多人,網路上這麼多,總會有個找到喜歡你作品的人。
別放棄。

以上。

05-22 15:20

湛藍琴海
很認同這些想法,差不多把我想講的講完了;作者也在樓下回了,可以去看看XD05-22 18:29
ilwiKAMINA
我先回應我目前想到的好了.

七咲千影:
大部分的名牌貨,如果你在實體店面買,例如旗艦店或者專櫃,應該附一張保證卡,或者保證書.
所以即使知道打破車窗後拿到的袋子裡有牛津鞋,也不能篤定裡面也有保證卡(物主可能放別的地方).沒有保證卡,買家多半會打槍.

但是你提醒我一件很重要的狀況,也就是雖然小隊長懷疑過賽德克名模有看到兇手長相,事實上,我應該設定成就是有看到長相,或者一閃而過的模糊影像,所以馬上知道一定有問題.

死者不是model就是穿搭達人,原因就在此.兇手當然不會要求普通人「慧眼識時尚」,但是本來就在業界或者常接觸相關資訊的人,對兇手而言有些基本要求是應該的.

柚葉:
我想要的,是任何讀者,即使沒有跟我一樣的喜好和屬性取向,也能公平的參加解謎遊戲,公平的贏走遊戲,公平的得到「傳遞」,不是要尋找一個喜歡我或我的作品的同溫層,在裡面沾沾自喜說自己有多會寫.

湛藍琴海:
其實我原本要回復你的,但是大致就像七咲千影說的那樣.

05-22 18:21

湛藍琴海
嗯嗯,柚葉有在樓下回應囉XD05-22 20:14
柚葉
給 ilwiKAMINA

那你現在糾結「不被讀者普遍認為值得喜歡 或 讀者不認為這個作者值得被喜歡」是怎一回事?OAO?

不覺得現在的你很矛盾嗎?Orz

會看你作品的,無非就是可能因為你寫的小說類型是該讀者常看的,或者說你的作品有某些元素、題材是那些讀者喜歡、最愛看的,更或者是那些讀者有興趣想看下去的。

看文的前提下早已是有個指標性的東西存在了,那就是讀者的口味喜好。
以及看你的作品(可能是文案、可能是小說名字、可能是故事開頭的一段話)有興趣才會點進去。

如果要找個不是喜歡你這個作者,更不是因為喜歡你寫的作品的讀者,公平地去參與你寫下的解謎型小說,那只是難上加難,天方夜譚可言。

看文本身就是個主觀性的選擇,而非是客觀性,這點我相信你絕對知道的。
只因那都是「每個人的喜好問題而已」。

你要讓別人對你有興趣,不、應該說你要讓任何讀者即使沒有跟你一樣喜好屬性取向的最大前提下,還是在於「首先你就得要挑起別人的興趣,使別人有意願跳入到你的故事裡頭,享受故事氛圍。」

如果跟你沒有一樣喜好跟屬性取向,你如果沒寫得很好,沒有寫得吸引人,別人不吃的類型就是不吃。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就像在眾多蔬菜水果中你一定有你不喜歡吃的東西,可能是苦瓜,可能是茄子,可能是什麼,即使具有權威的醫生還是知名的營養師,或是你父母宣稱這有多好吃,這吃了對身體很好有益健康,你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不是嗎?

問題還是回到了原本的問題上,也就是讀者的喜好問題,以及你的作品是否做足了懸念感,以及有趣性這類的問題上面。

沒有懸念、毫無有趣,那當然不會有人想進入你的解謎遊戲,去享受你的故事。

至於讀者會不會認為這個作者值得被喜歡,我覺得你不要太在意別人的想法好嗎?ORZ

你太在意其他讀者或多數讀者認為你值不值得被喜歡,只會讓你失去方向。

為什麼要活在別人的眼光之下呢?不覺得累嗎?

請做自己!

05-22 19:13

湛藍琴海
我已經轉告作者說妳回應了XD05-22 20:14
ilwiKAMINA
柚葉:

這首歌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N25_tkq2Ss聽起來怎樣?
寫歌的和談鋼琴的是做重金屬音樂的,可是你覺得這首歌只有重金屬的聽眾覺得好聽嗎?

編曲,配器,填詞,演奏,詮釋,每一環都要靠實力支撐,重點在實力,所以根本不存在為了討多數人喜歡扼殺了自己的重金屬細胞這回事.

不好意思,我的世界觀裡,只有不夠好的廚藝,沒有不好吃的蔬菜,而且我正好最喜歡綠色的苦瓜,炒鹹蛋或者用醋醃漬都行.

如果你真的想見識我完全不在意別人的時候是什麼樣子,請先穿好防彈背心,不然被打成蜂窩我也只會覺得又多了一具不夠藝術的屍體.

然後你叫我不要在意別人怎麼看,卻又要暗諷我很無趣?


湛藍琴海:

麻煩你了,回應我都看了.

看來你也認為我是個無趣的人?

05-22 22:09

湛藍琴海
咦?為什麼我會認為你是無趣的人呢?無論作品品質,都無法以此論定作者是否無趣,作者與作品有時不能畫上等號喔。我們討論的只是評文作品(雖然已經延伸到不只是討論評文作品本身了),所以我無法論定你是不是無趣的人@@05-22 22:19
湛藍琴海
我會說已經延伸了是因為還有討論到如何讓自己的作品被人接受/喜歡,這就是比較廣泛的問題了,不只是討論評文作品本身而已。05-22 22:27
七咲虛影
原來如此,回覆我這邊的部分大概可以理解了,不過牛津鞋的部分,從小偷的立場來說,比起冒風險去翻保證書,應該會偏向賣多少算多少吧,畢竟對他而言是無本生意。


雖然不知道介入去回覆兩位上述的討論是否恰當,不過還是想提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個人是覺得作者本身的目標是,即使題材不是普遍大眾喜好的內容,無論是喜好自己故事口味的讀者,還是一般大眾喜好的讀者,也都能從自己的故事中看到些東西,或是找到樂趣。

另一方面,柚葉想說的,應該是想鼓勵作者以自己的方式去創作,不需要為了是否要迎合大眾口味而煩惱,同時也是想告訴作者,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喜好,即使會有喜好厭惡也是正常之事,而第二篇回覆則是著重在,要吸引讀者,需要有讓讀者感到趣味性之處,而讓讀者感興趣的點則就因人而異,也就是在回覆中提到的對食物喜惡的例子。

接著這邊回覆給作者,其實不用想得太深刻,畢竟把作品公開,本來就都會得到喜惡兩面的評價,肯定的評價能讓自己把握內容的優點,否定的評價則是讓自己檢視缺點的機會,即使再好的作品也必定會有感到無趣的人在,再差的作品也肯定有認為有趣的讀者,有趣和無趣純粹是每個人,對該作品主觀的感受,並非是對作者的評價。


最後,如果有什麼冒犯之處,還請多見諒,感覺大家都是善意地在討論,只是看起來理解上好像有點誤差,所以是想試著提一些見解,看能否對解套有所幫助。

05-23 01:40

湛藍琴海
我也認為大家都是善意討論的,七咲說的我也完全認同,除了認同,真的沒有什麼要補充的地方了。

至於作者也在樓下回覆了喔。05-23 13:47
ilwiKAMINA
七咲千影:

所以我才說,多多少少要看到某人的長相,才察覺那不是竊盜.

對,所以很多重金屬音樂家會寫聽起來很不刻板印象的歌,本身也會古典樂器,有的會傳統聲樂.因為他們不會只給金屬聽眾享受他們的藝術.

我對食材的態度,就是沒有不對的材料,只有煮對的方法.
像是竹筍沒有吸附油脂難以入口,但是加濃稠而含有油的調味醬會膩口,所以要丟進排骨湯或者關東煮湯,或者滷汁,吸附量剛好又不膩口.
但是彩椒類和綠花椰菜可能仍然咬起來很硬,所以乾脆用橄欖油清炒,或者放進焗烤,因為這些料理本來就是希望材料維持脆度.
胡蘿蔔可以和茄子,南瓜等等一起做燉菜,這樣就不會整鍋材料都是軟爛的.

所以,對我來說,沒有不對的題材,只有處理的手法有沒有技術性.


湛藍琴海:

那種嘴巴上跟我說穿什麼自己高興就好,一轉身就四處說我長得醜根本污辱衣服的人我見多了,要勸的動我,就不該讓我回憶起這種往事.

我認為作品某種程度上會反映作者的內涵,所以無趣的作品可能起因於我是個不解風情的人.
而不解風情的確有可能是缺點.然後這個缺點循環到下一個作品上.
所以我常覺得,是糟透的我,讓作品也糟透了.

05-23 03:52

湛藍琴海
我覺得,坦白說是因為不斷偏題,所以踩到了你的地雷,才會引爆而回憶起不愉快的往事.......只能說辛苦了,不過我真的也不知道說這些會有這樣的反應。可能我說得不夠好吧,基本上我想講的,就跟七咲差不多,而柚葉也沒有惡意,我們都不是敵人,都是希望能夠解開你的心結而說這些,真的(無論效果如何,至少已經盡力了)。

作品的確可能會一定程度反映一個人,但不是全部。文如其人並不完全,反映到什麼程度因人而異。無論本質如何,藉由文筆技巧,還是能做到一定的包裝,這是多年來的觀察與經驗。

如果是認為自己糟透了,那可能就是需要更有自信。當然,現在說要有自信很可能是空話,自信不會一直自我催眠而長出來,就算有也是自欺欺人。但是,我也無法給予任何人自信,不只是你,是任何人。鼓勵一個人再多,要不要採納依舊取決於己。所以,自信到頭來還是要自己給予。何況即便獲得我的肯定,也不能代表什麼,那終究是個人的看法而已。

即便在你眼中我有公信力,但我也只是茫茫人海中的滄海一粟,真的不能代表全體或是絕對公正的看法(因為沒有人是絕對客觀的)。

同樣,假使無法獲得我的肯定,也不代表什麼,如七咲所言:「即使再好的作品也必定會有感到無趣的人在,再差的作品也肯定有認為有趣的讀者,有趣和無趣純粹是每個人,對該作品主觀的感受,並非是對作者的評價。」

因此,我的看法僅供參考,並沒有絕對性。認同就接受改進,不認同一笑置之,如此而已。

目前的討論方向完全偏題了,雖然之前試圖導正,但又節外生枝了。為了防止繼續生枝,這方面的話題還是就此打住吧。至於評文作品本身,我認為自己已經充分表達自己的想法了,對於作品本身也無法說太多了。繼續討論下去可能還是會回到原點或是節外生枝,會偏離評文的本意,這點還請見諒@@05-23 15:26
柚葉
給 ilwiKAMINA

先回答你的問題,你丟的音樂連結我「個人認為」很好聽啊!
但我回答這答案之前,我不是以「是否為重金屬聽眾才覺得好聽」作為判別,而是以個人自己的喜好。

你有沒有注意到了為什麼我那句特別用上、下引號括起來個人認為?
因為那是我的主觀性想法。

我想告訴你的就是──我喜歡、你喜歡這音樂,可是不見得有人就喜歡它喔。
也就是不見得非重金屬聽眾的人就會喜歡它喔!

無關實力,僅只關個人喜好問題。

你說寫歌跟談鋼琴是專門做重金屬音樂的,可那又如何?O__O?

這只能說明寫歌者跟彈奏者各擁有多種才藝興趣,具有「廣度」。

就像九把刀專門寫某種類型,可他也會寫愛情小說啊!

或者其他作者可能我們看到市面上的作品都是懸疑類,可私底下他其實有在創作其他類型的小說。

又或者說例如我,我表面上是寫校園愛情,可其實我也會寫情慾H文,以及奇幻文啊。

這不是實力,只是個人涉略的程度問題。
涉略的領域越多,當然越好,代表廣度、深度會越高。

當然……如果你說這首歌不論是否是重金屬聽眾都會喜歡,那只能說明這真的很對大眾胃口,作曲人或出版人、公司知道大眾化的口味在哪裡。

我不否認不論是不是寫文,還是在任何一個創作上,每一環都得要環環相扣在一起,或許這真的需要實力,但更多的是你自己的想法,你自己能為這件事情做得什麼地步,也就是行動力。

實力可以靠累積,不是不能,只是在於你有沒有心。
(※這邊特別註記一下:請你千萬別認為"我以為你沒有心"喔!請你不要自己挖洞自己跳進去,自己承認了。我只是想表達說每個人在於有沒有心去做好某件事情而已)

另外、我真的不知道我那幾篇留言會讓你這麼憤怒、這麼敏感,如果讓你不舒服我感到很抱歉。

不過我覺得你需要冷靜一下好嗎?Orz

可以不用急著回復我們這些留言,先暫緩幾天再來回也無妨。

再來,我得澄清一件事情。
那就是──我根本沒有說過你無趣啊!我更沒有暗諷你無趣啊!

是你自己主觀性地認為大家都認為你無趣(也就是你自己挖了洞,自己跳進洞裡去,自己承認了),只因你上面那幾篇問題的焦點都在於「不被讀者普遍認為值得喜歡 或 讀者不認為這個作者值得被喜歡」這問題上。



請再重看我上面那句話,然後仔細想想看。

05-23 08:32

柚葉
給 ilwiKAMINA



你還不明白嗎?

你的問題已經很明顯了,不是嗎?

那就是你的心,你自己起了疑惑,甚至早已出現了迷惘。

所以對於我們這些人的言論、觀點都會敏感,都覺得別人對你的評論是不好的,只因你自己就有疑惑自己是不是不好,是不是無趣?

如果你不覺得自己無趣,那為什麼你會產生「不被讀者普遍認為值得喜歡 或 讀者不認為這個作者值得被喜歡」這兩問題呢?

覺得自己有趣的人,就會覺得自己是可以被喜歡、值得被喜歡的(雖然還是會有時迷惘為什麼自己沒人喜歡,可多數時候還是會覺得自己很棒、很好),只因自己也喜歡自己筆下的作品,甚至喜歡想表達、闡述的主旨。那是種「自信」。


在小海這篇底下所有留言,我都只是就事論事罷了,就那些問題去發表自己的想法,根本沒有預設目標是你。

我無法判別你有沒有趣,應該說我不知道你的作品有沒有趣,因為我沒看過你寫的這篇文,我不清楚。

對於沒看過、沒接觸過,那我又怎會知道你有沒有趣呢?OAO

05-23 08:35

柚葉
給 ilwiKAMINA

最後,我並不介意被你打成蜂窩。
應該說我為什麼要介意?Orz

或者更正確的來說,我說的都是個人想法,無關對錯。

你想聽進去便聽,你不認同、不想聽,甚至聽不進去那也沒關係,我無妨,我完全不在意,我就當作我是說給其他來看戲(?)、看評論的人來聽。


我並沒有拿刀子架在你脖子上,逼著你去做接受、認同我那些想法。

有的人認同我的想法,覺得我的想法是中肯那便是,不是那就不是,僅此而已。

再來,我其實真的不介意你。(二度再說一次)

你、我只是網友,甚至在巴哈是無交集的。
又或者說,可能在文圈(寫文這圈子)裡應該是沒有重疊到的,只因你寫的類型可能跟我自己寫的是截然不同的。

我自己又不常出沒於巴哈,比較常在巴哈深潛水,請問為什麼我要介意你呢?Orz

我都不介意自己巴哈小屋有沒有人氣了,或者有沒有訂閱數多還是少,還是有沒有人給我GP了,我完全不介意這些數據問題,為什麼我要介意你是否完全不在意我這個人,然後怕你對我做出什麼事情來,或者怕你用言語傷害我,把我打得像蜂窩?

嗯……應該說,一直以來能讓我生氣的點其實很少,能把我惹毛的人其實很少。(我的怒點本來就很低
而且我真的沒那麼嬌弱,幾句話就可以把我弄哭叫媽媽了。XD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o_o

所以其實真的不介意你會如何重傷我。(或者可能根本傷不到

對於這麼不介意,甚至完全不介意你的人,你為何要如何介意我的言論?(這話講起來好饒舌XD

P.S 如果上面這三篇,有哪一篇留言內容可能一針見血地戳中你的內心想法,那請你別惱羞成怒,請你好好靜下心去想想自己到底要什麼,自己目前的問題是什麼。在這裡所有留言的人都不是你的敵人,好嗎?

以上。

05-23 08:41

湛藍琴海
嗯嗯,現在的對話已經超過評文作品的範疇了,若兩位要繼續的話,兩位還是用站內信交流好了,謝謝。05-23 15:44
ilwiKAMINA
湛藍琴海:

首先,我超討厭地雷這兩個字,恨透這種說法,這好像是在故意指控我可以蓄意埋設,完全忽略那是即使我本身不願意也遭受到的痛苦.

再來,做得到我穿什麼都說我這樣穿很好看的人,才有資格當著我的面說穿什麼自己開心就好這句話.

如果做不到我做什麼說什麼都讚美,或是至少不要攻擊,那就是沒有誠意,做自己之說都是幹話.


要讓我覺得有公信力沒這麼容易,你評過這麼多文,都還有一定品質,我才用這三個字評價你的.
或許你會覺得你的想法很主觀,不會跟我一樣,但是至少你在評價的方式上,對文字本身有一定的認知度,不會因為作者類型不同認真度不同.

還有一個我覺得你有公信力的點:你至少不會搞錯問題的重點在哪裡.
至於所謂的搞錯重點,有點像:
我擔心我煮的菜會被餐飲學院那些專業的專家洗臉,所以找你試吃,因為我知道你在料理的認知和能力也不弱.然後就會有些人在旁邊叫:你放那麼多綠花椰菜幹嘛?很多小孩子不喜歡吃呀!殊不知我要研修的菜系對這道菜的標準定義就是要放綠花椰菜.


你說過這篇的故事性問題,直接講出來很明瞭但是故事感不足,但是演出來又怕演太常焦點糊掉了.
這篇也許反映出我認為重點和主題反而要說死,其他的部分,包括品味和觀賞感,才要還給讀者的想像力的自由.
這也是我總是拒絕框架的原因,不是只有我有想像力,讀者也有.所以我的創作不能綁死讀者的想像力.
但是我又想到,如果詳細寫出做筆錄的過程,似乎也是有點枯燥乏味?
某些角色回憶過去也有可能變成很拖?
如果這些東西都說死,是另一種框住想像力?

05-23 19:14

湛藍琴海
首先,我要說,我不知道你不喜歡什麼詞,所以當你說超討厭地雷這個詞彙,我很無奈,因為我不是你肚子裡的蛔蟲,真的無法知道你討厭什麼.....

然後,很謝謝你願意肯定我的評文能力,只是,再怎麼肯定我,我也無法給予一個標準答案,照做就會一勞永逸。標準答案並不存在,尤其是創作,本來每個人的主觀認知、拿捏都會有所不同。

當然不是不能討論交流,只是這裡也討論差不多三周了,說真的再討論下去可能真的沒完沒了,我的精神極限也到了.......所以想了很久,才回覆留言。真的沒什麼心力了,不好意思。

現在就針對想像力這個問題回答就好:關於想像力,還是要看自己的拿捏,要留白多少是不會有標準答案的。也可以參考樓下七咲的說法,如果想跟他進一步討論,還請移駕到彼此小屋或是私信,就請別占用這邊空間了,還請理解。

我認為自己已經幫不上什麼忙了,也真的身心俱疲,就不再回覆任何問題了。之後如果還留言,我不一定會回覆,也會酌情刪除,希望討論到此為止,謝謝。05-26 13:09
七咲虛影
大致上理解竊盜部分的意思了,確實若有瞧見長相的話,意識到的犯罪方向就能夠聯想到連續殺人案件。


另外關於食材的方面,確實任何食材都會因調理技術而有好壞而生,不過個人對柚葉回覆意思中的見解是,即使將某些食材調理的再好再正確,依然會有因為這道料理含有該食材而不吃的人,當然這是比較極端的狀況,但是若拉回閱文方面,個人是覺得不只是寫作的技巧,劇情的運用方式、使用的題材、試圖讓讀者審思的議題等等因素,都很容易受到讀者主觀喜好的影響,進而影響到對故事的評價。

因此感覺寫作並沒有正確的答案,不過若要說什麼是接近正確的方式,個人覺得或許就是從自己的堅持與讀者的觀感之間找到一個妥協點,畢竟雖然有時進步是靠自己努力鑽研得來的,但有時也是靠著互相交流而產生的。


這裡也稍微回覆一下樓上提到的,關於故事性方面的問題,個人是覺得重點和主題說死,確實能較明確地讓讀者了解故事的要點,不過感覺故事和報導不同的是,讀者要能夠從角色互動的字裡行間,以及描述的劇情之中,逐漸去代入故事中的人物,甚至藉此去體會裡頭人物所感受到的情緒,最終靠著這些去理解角色選擇的行動,雖然懸疑向的故事還有,要讓讀者能享受文中逐漸接近真相的思考,不過個人是認為依然有了解故事中主角的必要。

筆錄的過程或是角色的回憶,確實可能會枯燥也可能會很拖,但或許也有對故事畫龍點睛的可能,重要的或許是作者,想要從這些橋段中傳達給讀者什麼意象,或是對故事製造出什麼樣的氣氛。

能夠設想到給讀者的想像空間是很好,不過這畢竟是作者的故事,若留給讀者想像的空間大過作者創造力的編排,感覺就有些本末倒置,個人的感覺是,大致上一個結局或者一段劇情的緣由留白,並在故事中留有適當的線索想像,就足以讓讀者有了想像推理故事的空間了。


最後,感覺人活在世上,或多或少都會有遭到否定的時候,不過這並不表示我們會因此不能做自己,也不代表我們無法和否定自己的人和平共處,雖然或許有的否定力會試圖限制我們自身,但我認為多數的否定都是“雖然我無法給予你肯定,但是我不會藉此限制你的想法或作為”,同時也有許多單純只是希望我們變得更好的否定,話語雖然有正反兩面,但是無論是認同還是否定,我們或許都能從這些話語中,讀出一個人對另一個的心意。

額外提一下,每次說到懸疑推理,我就會想推一下琴海四十六回評文的重生記,雖說感覺有些需要補強之處,但是至今仍是讓我印象深刻的一篇作品。

05-24 01:56

湛藍琴海
很認同這些話,在這邊就說一句:如果要跟作者進一步討論,還請移駕到彼此小屋或是私信,就請別占用這邊空間了,謝謝。05-26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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