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障礙:無法理解環境溝通的訊息。例如理解性失語症、發展遲緩孩童的語言問題。
表達障礙:無法表達並組織出適當的訊息。例如表達性失語症、社交溝通的問題。
構音障礙:講話不清晰。例如臭乳呆。
語暢障礙:講話不流暢。例如口吃。
嗓音障礙:因為發聲誤用或是濫用,聲音音質變得不佳。例如聲音沙啞。
共鳴障礙:共鳴位置錯誤,鼻音發不出來或是鼻音過多。例如唇顎裂的患者。
吞嚥障礙:進食過程的困難,可能問題發生在吞嚥前、中、後。例如中風後吞嚥障礙。
輔具評估:有些個案可能口語溝通很有限,因此需要其他工具輔助。例如使用溝通板、拼字。
服務群體?
兒童、成人都有,也不只有小孩子、或是高齡的長輩。如果因為發展遲緩、中風、創傷性腦傷(例如槍傷、幫派械鬥、車禍)......等等諸多原因,而導致語言、言語、吞嚥上的障礙,都是語言治療師可以提供服務的對象。我們會針對個案提供評估以及治療。
哪裡找的到語言治療師?
醫院(復健科&耳鼻喉科)、復健診所、語言治療所、學校系統、早療機構或基金會。
只要通過國家考試,就可以取得執業執照。目前國家考試限定考試資格為「公私立大學院校語言治療/聽力學系所或相關系所主修聽語、溝通障礙等聽力、語言治療,並經實習至少6個月或至少375小時且領有實習成績及格證明之畢業生」。簡單說就是要本科畢業生才能應試。
待遇?
不同場域的待遇都不同(廢話)。但以目前來說,執業人數真的很少,市場需求量又大(像是很夯的長照2.0或是早期療育),所以許多醫療相關的場域都極力招募。
[註]《語言治療師法.第12條》
語言治療師業務如下:
一、構音、語暢、嗓音、共鳴障礙之評估與治療。
二、語言理解、表達障礙之評估與治療。
三、吞嚥障礙之評估與治療。
四、溝通障礙輔助系統使用之評估與訓練。
五、語言發展遲緩之評估與治療。
六、語言、說話與吞嚥功能之儀器操作。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語言治療師業務。
前項業務,應經醫師診斷後,依醫師之照會或醫囑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