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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人專欄] 【評文服務】影之痕──望月的騎士

作者:顧天晴│2020-05-16 17:03:29│巴幣:46│人氣:419

作者:秋茶 andy12287
作品名稱:影之痕──望月的騎士
作品屬性:奇幻、騎士、公主、身分差、架空


一、關於劇情
 
  以故事開頭來看,雖然隱約還是能看見作者想引導讀者的解說感,但我認為不至於造成反感,算是能帶起讀者往下閱讀的興致。
 
  不過,儘管你在故事前段說過「影神」總是提不起勁工作,但是,在這一段故事裡其實看不出來,影神哪裡有「提不起勁工作」這個特質。
 
  故事最開始時,影神已經坐在辦公桌前面了,儘管忙裡偷閒喝了片刻的茶,但聊天時說的也是跟工作有關的事情,甚至還乖乖地拿起絕帶來的文件翻閱。
 
  坦白說,我覺得她已經很敬業了,比我在上班的時候還敬業,至少不會從早上開始滑YOUTUBE滑到中午等吃飯XDDDDDD。
 
  總而言之,我覺得在最前面一段裡,作者「說」出來的角色性格跟角色「演」出來的真實性格不同,造成角色的形象感變得很弱。
 
  而故事進入正篇之後,整體來看……
 
  我覺得故事的起伏度不足。
 
  所謂的故事起伏度,我認為由兩大項目所影響。
 
  第一是事件本身,第二是事件所帶出的故事。
 
  事件本身,指的是事件夠不夠精采。例如《奪魂鋸》這種動不動就「ㄥㄥㄥㄥㄥ切下去切下去」的,事件強度就會很高。
 
  但是,一定要《奪魂鋸》這樣的事件才算精采嗎?
 
  顯然不是。
 
  如果是,那其他作品大概都要撞牆了,畢竟又不是每部作品都是死人死免錢的。
 
  影響故事起伏的,還有事件所帶出的「故事」。
 
  舉例來說,戀愛故事的「事件」其實超單純的,就是我可能喜歡妳,妳可能喜歡我也可能喜歡他,但是他喜歡的可能是她,然後她喜歡的……
 
  反正就是這樣啦,想要幾角戀就幾角戀。
 
  跟《奪魂鋸》的「ㄥㄥㄥㄥ切死妳」比起來,戀愛故事的「我喜歡妳」顯然很不夠力,但任誰都知道,戀愛故事未必比不上《奪魂鋸》。
 
  講了一大堆,我要說的是,事件精采不等於故事精采;換言之,哪怕事件不算精采,也不代表故事不精采。
 
  這並非是指角色沒有遭遇什麼事件,而是這些事件所帶出的故事不夠強烈,連帶也就造成了不夠「精采」。
 
  以你的故事來說,最前面是兩個孩子遇到了絕狼,接著是亞克與紫爾來到城市參加考試。
 
  這些事件放在一般的故事裡都很常見,也沒什麼問題,但整體看下去就會發現,事件所帶出的故事實在不夠精采。
 
  換句話說,讀者很難找到一頁接一頁不停往下看的「理由」。
 
  例如,故事裡面有體現什麼超帥氣的刀劍魔法元素,讓人心生嚮往嗎?
 
  沒有。不論是前面遇到絕狼,還是後面參加考試,成為護衛隊成員,都沒有展現出像是《特殊傳說》那樣絢麗的幻想風格。
 
  或者,故事裡面有任何讓讀者提心吊膽,屏住呼吸的緊張段落嗎?
 
  顯然也沒有。故事裡看不見非常強烈的衝突,也沒有什麼出人意表的「神展開」。嚴格來講,通篇劇情都是「情理之內,意料之內」。
 
  主角小時候遇到公主,遭遇危機但大難不死,長大以後非常順利就成為公主的護衛隊。
 
  這個發展太過簡單且必然,造成故事看起來沒有惹人在意的「懸念」。
 
  或者……故事有沒有很吸引人的角色動機和故事線?例如《進擊的巨人》裡面艾倫想要殺光巨人,或是《火影忍者》、《航海王》那樣,動不動就要大喊「我要成為○○○」?
 
  也沒有。整篇作品看下去,我並沒有看出來這部作品的「主線」是什麼,只知道「想成為騎士的亞克曾經保護過公主,之後又成為了公主的護衛隊」而已。
 
  總而言之,我覺得好像沒有辦法從故事裡找到明確的「看點」。
 
  另外,關於「精采」還有一些跟敘述相關,我們留到下一節再談。
 
 
二、關於敘述
 
  我認為你的文字能力算是蠻合宜的,既能清楚表達想說的劇情,又不至於太過文雅造成閱讀困難。
 
  但是,就像我前一節說到的,我認為故事的精采度不足,跟敘述有一定程度的關係。
 
  直接說重點吧。我認為你目前的敘述方式太省略,或者說,你太習慣「下結論」了。
 
  例如這一段:
 
  連野鹿都沒見過的奈月,第一次就遇上恐怖的怪物,早已腿軟癱在地上,手裡剩餘的鮮花更隨著發抖一朵朵落下。
  頭部被砸傷的絕狼發出低沉的吼聲,露出獠牙緩步接近,地上的樹枝被巨大的前掌一腳踩碎。
  兩人被逼退到一處斷崖,眼看已經沒有後路可退了。
  由於夜晚的森林視線太差,加上奈月也不熟悉山裡的地形,要擺脫追擊脫逃是不可能的事,就算藏起來,被嗅覺靈敏的狼找到也是遲早的問題。
 
  首先,雖然前面有一段寫到「少年握緊奈月的手,拔腿奔跑起來……」但對於僅僅這麼一句對於奔跑的描述,緊接著馬上就是「兩人被逼退到一處斷崖」,不免讓人覺得,劇情好像跳太快了。
 
  與其說是劇情「演」到這邊,不如說,更像是作者直接「告訴」了讀者一個結果。
 
  同樣的,後面的「由於夜晚的森林視線太差……」這一段,也是由作者透過旁白直接講出答案,而非讓角色思考、行動,最後得到結果。
 
  用個比喻來說,這讓你的故事變得比較像是一格一個答案的填充題,而非具有思辨、立論的申論題。
 
  除了劇情以外,角色也有讓我覺得思考跳太快的地方,例如接續下去的這一段:
 
  於是少年做出了決斷。
  「……奈月,妳還認得回去的路嗎?」
  少年呼喊著女孩的名字,溫和的語氣彷彿置身事外似的。
  「你要做什麼!?」
  察覺到少年打算做些危險的事,淚水奪眶而出的奈月,一把拉住走向絕狼的少年。
 
  嗯……人家只問妳記不記得回去的路,妳就什麼都發現了,這真的是一個涉世未深的天真少女該有的反應嗎?
 
  由於故事裡太多作者的結論,變相造成了角色跟故事其實不太有真正的「互動」,這就造成整體故事看起來「很薄」。
 
  這邊我稍微做個舉例。
 
  第一種:
 
  小明朝小華揮出拳頭,小華連忙側身避過,回以一個肘擊,正中小明的腹部。
  「咕呃……」
  小明的臉部因吃痛而猙獰,吐出一口酸水。
  「臭小子,再吃我一拳!」
  小華趁勝追擊,又是一拳砸向小明的鼻樑。
 
  第二種:
 
  小明跟小華大打出手,最後小明被小華揍得落花流水,連手都折斷了。
 
  兩個段落都是在講「打了一架」,但第一種的內容量明明就比較少,劇情卻比第二種還要「厚」,這就是結論式語句的缺點。
 
  不過,「下結論」並不是完全不能使用,而是要在「不重要」的段落使用,目的是要合理且快速地跳過劇情。
 
  另外還有一件事,我認為你可以稍微嘗試。
 
  儘管你的作品是第三人稱,但在段落裡適時切換成第一人稱,披露特定角色的心境,其實可以很好地讓讀者融入角色情緒,進而幫助讀者喜歡上某個角色。
 
  例如這一段:
 
  面對如此龐大的敵人,少年絞盡腦汁思考該如何解危。
  他心想要是這樣就害怕的話,不止有辱騎士的名譽,更沒辦法保護身後的奈月,因此強忍住身體的顫抖,正視眼前的恐懼。
 
  這一段雖然是第三人稱,但也可以在中間穿插第一人稱的想法,類似變成這樣:
 
  面對如此龐大的敵人,少年絞盡腦汁思考該如何解危。
  好可怕。
  少年直冒冷汗。
  但是,現在逃跑的話,就沒辦法保護身後的奈月了。
 
  用這種人稱穿插的方式,可以讓故事的氛圍變得更加強烈,進而增強故事的精采程度。
 
  不過使用的時候也要記得,別讓讀者感到混亂,務必以「看得懂」為第一優先。
 
  以人稱混亂來說,紫爾與亞克的劇情段落就蠻明顯。
 
  當視角突然從第三人稱切換到第一人稱,或者從第一人稱切換回第三人稱時,都會讓人有種不明所以的茫然感。
 
  嚴格說起來,應該是因為前一章節的斷點沒做好,而且讀者沒有感覺到切換人稱的「必要性」。
 
  例如,有些小說會在每一集的最後面,都放上一篇不同人稱、主角,類似於故事外傳的小段落。
 
  在這種段落裡面,切換人稱能夠幫助讀者以不同角度體會故事,做為讀者,當然很樂意閱讀這樣的故事,同時也覺得「在這邊切換視角很OK」。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478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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