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2年的某個月裡,一個小小的舉動改變了我的人生。 那天是回高雄外婆家的日子。
這年,兒時最好的玩伴已不住那兒了。對於已然成為宅男的我,外婆家沒電腦、沒網路,電視永遠只播新聞和鄉土劇,此地我自然是不想多待的。
不知怎麼,當天買午餐時我萌生了個大膽的想法。
走進7-11,隨手拿了個微波便當後,我假裝愜意地走向遊戲光碟區,其實早就鎖定好目標了──《星海爭霸二:自由之翼》。
(題外話,如今便利商店的遊戲光碟區已經萎縮到半排不到了。以前711的遊戲光碟專櫃大得很,賣一片一二十塊的遊戲光碟還送虛寶,簡直佛得不行,反觀當今黑心代理商不堪入目的吃相,轉個活動扭蛋就要好幾十塊,掉出來的大概還是垃圾,嘖嘖。)
直接選定了這部吃效能的大作,我沒留半點思緒為自己家裡的破電腦掂掂斤兩。
星海爭霸二,原價1950元。
我就像個大人一樣,完全沒跟媽媽討論,不假思索從口袋拿出兩張鈔票,連同遊戲片和微波便當砸在結帳台上,直接給買了。
沒有啦,其實新手入門版一片只要五十塊,我拿的是兩張一百==
(二)
總之我演得很好,我媽到現在都還以為那片星海爭霸是舅舅買給我的。
回南投家後,雖然過程有些曲折,總算還是成功安裝完畢,我興奮地點下進入遊戲。
(突然發現我的巴哈圖片空間還存著登入器的截圖,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存這個,不過既然有就放上來當個紀念好了。)
沒想到進入遊戲後才是痛苦的開始。
因為家裡電腦實在爛得可以,進入遊戲後特效全關,每秒最高幀數不超過二十張,會戰打起來一秒兩幀。
會戰一秒兩幀是什麼概念?就是在打仗的緊要關頭,畫面卡得比幻燈片還慘一些。
不知哪來的毅力,我有辦法忍受這種遊戲體驗繼續玩下去。(不過我很合理地推測,是因為我都玩二打二,反正靠隊友就好,我在旁邊看戲看得超開心的。)
然而,也因此我才認識了一群好友。其中最重要的兩個人,一位的ID叫INSceT,幾年前他去南部讀書後,便沒什麼在玩遊戲,不過現在偶爾還會找我聊幾句話;另一個叫FatalGary,這位兄弟到現在還不時被我在召喚峽谷裡雷到高血壓發作。
這些都是八年前的事了,但印象都還挺深刻的。《星海爭霸》或許不是我最喜歡的遊戲,但我很感謝它,也很感謝當年那個偷買遊戲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