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貓777:
理論上來說那些人說的沒錯
這條法律其實最大的問題在於"香港人對中共的不信任"假如不是看懶人包的話
就會知道其實香港是有自己的引渡條款的,在1997年移交中共之前英國為了香港人緊急訂立的
那台灣跟中共之所以不再引渡條款之內的原因在於這條引渡條款有前提是
需要與當時的香港也就是英國,有著同等程度的民主跟自由才能夠進行引渡
中共就不用說到現在都是民主墊底國,但台灣??以當時的背景來說台灣才剛解嚴沒有很久
所以並不在名單中,而這次修法看似只是修改這個但卻夾帶闖關了另外一條
違反中國法律的就可以引渡,這條根本是天方夜談,即使是在現在的國際引渡條款中
也大多是在兩國都有"相同或類似"的違法條款下進行引渡,看到關鍵字沒??
沒有任何國家會讓他國的司法制度凌駕自己國內的司法制度,更別提目前香港雖是一國兩制
但還是兩個制度呀,香港有自己獨立的司法制度
在了解這個前提後你會知道,其實修正條例本體方面添加中國,根本就違反基本的法條限制
同等民主 呵呵 中共民主全世界都不信連中共自己都不信!!
那堆議員連最基本的法條觀念都不懂這條沒修掉,只會造成法令衝突!!
這也是民主的悲劇之一,民選出來的議員或是立委很多根本法盲但是他們卻能修法XD
扯遠了拉回來!!
而只要不違法就沒差,但是那是建立在 執法者 是值得相對相信的機構
很可惜羅織法律的中共跟美國其實都不值得相信,FBI都是正義
ㄏㄏ真是正義不會到現在都無法判刑華為在加拿大被抓的總裁女兒,這暫且不提
但是FBI至少是不會明面違法至少還要臉的相對正義
至於中共??我爸是李剛難道都忘記了??那是個有權有勢能公然違法還可以殺被害者全家的國度呀!!
所以最大的問題在於中共政府的高層都"不守法紀"的觀念深入世界人心
甚至看看對岸的小說等等文媒,只要是寫都市的哪個沒有貪官汙吏??連他們自己人都不相信自己人!
所以通過這條法律100%會被濫用,也就特首相信不會濫用了
因為你永遠無法喚醒被買通的人
06-14 09:59
大帝:
感謝補充。
香港特首基本上快要跟官派沒兩樣了。
06-14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