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你過得好快樂,蠻羨慕的。」S小姐說。
「蛤?快樂看得出來哦?」我說。
聖誕節前後,我和S小姐約出來見了面,準備一起逛街、聚餐。
「我看你常常在IG、臉書放出遊照或美食照,感覺你現在的生活蠻豐富的。」
「可能是苦中作樂吧哈哈,努力工作就是要好好犒賞自己。你不這樣做嗎?」
「好難,我連放鬆都好難放鬆,玩也不能盡興。我覺得自己慢慢對『快樂』有點麻木了。」
確實如此,兒時的我們情緒是豐富的,而且不吝於呈現自己的情緒。隨著社會化的過程,我們學會了隱藏自己的情緒。這社會似乎認為不輕易表露情緒的人,才是高情商。為此,很多人都是在這個框架內活著,身不由己。
「麻木呀......我懂你的感覺。有時候人在經歷一連串險惡的事情,會慢慢對任何感覺麻木。」我說。
「嗯啊,我們都是有故事的人。」S小姐笑著說。
「可是你知道嗎,你不用逼自己一定要快樂。」我突然丟了一個命題給S小姐。
「嗯?是嗎?」S小姐確實感到疑惑了。
「你知道我上班以後,突然比以前喜歡自己、喜歡這種活著的感覺,就是因為我不再追求快樂了呢。很奇怪吧!」
「真的嗎?但你確實看起來很快樂啊。所以你是裝出來的哦?」
「一半一半,我在網路上或學生時代的東西,都是我最真實的樣子。但現實啦、出社會工作啦,這些地方不太能像在網路或學生時代上這麼灑脫,自然也會隱瞞自己的情緒。我還是會生氣、會厭世、甚至想X掉臭婊子或某些無可救藥的社會垃圾嘿嘿。」我對自己講出很黑暗的話,並不感到意外。
「原來你也會這樣哦。」S小姐驚訝的說,好像他又認識了另一個我。
「所以啦,不必讓自己快樂,這樣自在多了。」
「可以多說點嗎,我覺得這想法好特別。」於是我開始向S小姐說了自己「放棄追求快樂」的原委。
我以前算是「快樂工業」下的受害者。很多事情都被強迫(而且還是自己強迫自己)必須樂觀,任何事情都要往光明面去看。
我不否認積極的態度,但抹殺情緒久了容易失去動力。例如說,當下明明就是憤怒的情緒,我偏要拿「吃虧就是佔便宜」來騙自己,企圖填塞原本該是憤怒的情緒。又例如,明明對某項決定感到難過,還硬要拿「退一步海闊天空」來自我催眠,企圖取代本該是悲傷的情緒。
我後來很仔細去思考「快樂」這件事情。我發覺太看重「快樂」,乃至於過度追求,反而會變相成為一個人精神上的負擔。這種負擔源自於道德的譴責,好像不快樂的人,在道德上就是有罪的。
「我想這就是我放棄追求快樂的原因,如果快樂變成一個人活著最終的目的或意義,我們就會對其他同等重要的事情盲目、無感。」
「所以你的意思是,快樂不是最重要的事情?」
「對啲!悲傷的你、生氣的你,跟快樂的你一樣重要。」
「哇,這樣想突然覺得好舒坦。」S小姐的眉頭舒展了許多。
「我們都不該被快樂綁架。而且實際上來說,我們每個情緒之所以被上帝創造,就是為了應對生活中各種情況。當我們遇到危險,我們才能善用情緒選擇逃跑,硬著對幹反而更危險。另一個比喻是,你不可能畫一幅畫,卻只帶一支水彩筆吧!」
「有道理。」
「可是啊。」
「可是?」
「當你的情緒不能順利轉換,或是僵持在某個狀態太久,可能要注意一下了,我覺得需要尋求專業或去看身心科比較好。」
「這麼嚴重要看病喔?」
「情緒不好去看身心科不一定代表有病。我們對自己的健康有義務,生理心理都是。而且,在一個情緒裡面沈浸太久,會連累到之後的任何判斷,影響人格、影響人際,甚至影響工作。你常常看見新聞上啦、遊戲裡啦......那些情緒管控有問題的人,他們用情緒傷己害人,就是最好的負面教材。」
「嗯,我知道了。謝謝你囉。」
我跟S小姐收拾碗盤,去逛了街、找點好玩的東西。不為什麼,就是去尋找一個人情緒該擺放的位置,還有喜歡自己的任何樣子。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