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住進新店這間辦公室後,6月4日我也交了第二任男朋友。
我的療傷期並沒有結束,我的療傷期並沒有結束,我的病也沒有好,但他告訴我從以前便喜歡我至今,甚至中間交往過女孩也都沒有感覺。
當時我還不明白我缺少的是什麼,我只覺得怎麼能有人能用情到如此至深?
於是便答應了交往。
只是我沒預料到我這段路還沒結束。
隨著我病情的演變,他的忙碌,以及來的時候不外乎便要伴隨性關係。在交往的人中,也許這很常見吧?但有時還是會覺得不舒服,卻也無力反駁。
他還是有做到帶我就診、帶我出去玩,各個地方能去就去,雖然我也曾不想去。
不忍說他的確在我憂鬱症的路上幫助了我許多忙:小從看病、生活起居、大至照顧。
但由於畢竟是個對社會接觸也少,且精神力亦可乎是病友等級(等於跟我差不多),後來發生了一些事情,我起了離開他的念頭。
首先是我有養四隻貓。其中一隻乳牛花紋的公貓其實相當膽小,但他不明的偏愛對那隻討摸和抓抱,我多次告知他貓咪並不喜歡如此,受到驚嚇對他們精神會有影響。結果有次他又這樣做了,不巧的是他被抓了個小傷,他便衝去追著貓打,貓已經嚇到躲到窗戶最裡邊,他手還拿東西要打他...
我已經嚇傻了,這是我認識的那個人嗎?
第二次是,我經痛難受了,但他卻告訴我「做愛可以緩解經痛」為由,開始壓住我並且脫取我的衣物......直到我幾近崩潰的大喊他的全名,他才停手看著我哭,然後我躲到桌下不斷啜泣。我告訴他,我這樣跟被強暴一樣。而他只是不斷道歉,說網路有說這樣可以......但我完全聽不進去。
第三件事......
就是在2015年12月23日,也是他生日的那天,被他受精神迫害的乳牛貓走了。我問他,可以來陪我送他一程嗎?他說家人可能不答應。
所以2016年的2月我開始跟他提出分手,他開始一哭二鬧三上吊,表示自己憂鬱症病發,看到有人要他去死,要帶他走,電話中的他驚恐驚慌的聲音我也亂了手腳,我不知道是真是假,我只能安撫他,並且要他快去看醫生。
後來陪他就診,這些幻聽幻視的事情他並沒有如實告知醫生,令我有一種同情心被濫用的感覺。
最後我還是堅持分手,我知道他替我做了很多,但我覺得這樣的恐懼我無法承受下去。
直到2016年3月,我為了不想再同一間診所遇到他,所以我擅自停藥了。
停到2016年12月11日,憂鬱症又再度啟程......
我的憂鬱人生,什麼時候結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