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合法大抄時,也回想到小時候的一個畫面。大概就是從那時候開始,我再也不會刻意找小說看。
那時候,我還在新店高中。剛升上高一,走入自由期。記得當時很流行翻牆,但我不從來覺得那是違規,還會覺得明明是放學時間,但後門某段時間就是會關,反而不合理。總之,跟同學一起翻牆,被教官抓回來,罰寫悔過書,須給家長簽名。
當時父親仍中風住院,所以是姑姑審視我的悔過書。我永遠記得,她看了我的文章內容後,那種不可思議的表情和評語:「孟軒,你書不是看很多嗎?怎麼文章寫得毫無邏輯。」從那時候起,我記得,我再也不會主動碰小說,而專注研究無機質的文字,高三下偶然的機會下接觸批判性思考。
但真的進入邏輯學和批判性思考,也是大學的事情了。修辭術更晚,是最近才體會到「大眾演說」和「公關文章」的重要性。
回想起,那段時間書雖看得多,只看小說,只注重個人感覺的抒發。但說真的,這種閱讀傾向帶給我的是恥辱。勉勉強強的例外,是文學,高三的時候讀了余秋雨的散文,我認為用詞遣字的一種精妙示範就在這。
總之,因為不想被看不起、不服輸,我刻意抹殺自己感受這塊,追求機械性的「理智」。但最後的結果,我依然沒有贏,因為我並沒有順著社會的升遷規則走,無論追求財富或者是學歷、或可堪用且被重視的專長。也沒有被看得起。人們要是討厭你,不喜歡你,就能找到你的缺點。當你「理智強」,他們會嘲弄「缺乏感情」;當你「感情充沛」,他們會取笑「缺乏理性」。可是話說回來,我管他人喜歡我與否做甚麼呢?自我追求一個平衡的人生才是重要的。
至今,我依然能夠記得,因為翻個牆對我人生形成的轉捩點,以及污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