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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人專欄] 【BL】《彩虹色的白衣》上篇

作者:綾采姬〞│2017-05-28 15:41:57│巴幣:12│人氣:988
  2016年12月10日,天空正飄著綿綿細雨,凱達格蘭大道的「讓生命不再逝去婚姻平權音樂會」上擠滿了人潮,用空拍機鳥瞰的照片中可以看到總統府附近都被人群擠滿。
 
  每個人都擠在一起,幾乎難為了在場的工作人員,但幸好大多數的人都非常守秩序,即便已經貼成沙丁魚樣。
 
  在距離人擠人更遠一點的地方,出現了與此處格格不入的三個人。
 
  他們穿著白衣,其中兩個年紀較大的戴著墨鏡與口罩,走在仁愛路上。他們剛射完紙飛機,就從立法院前特地趕場過來。
 
  手上還拿著標語,上頭大大地寫著〝拒修民法〞四個大字。
 
  年紀較輕的男子是他們名叫方浩儒的兒子,或許是因為被迫參加,也可能是因為覺得現在的行為很丟臉,他尷尬地把標語捲成一棍,畏畏縮縮地走在雙親後方。
 
  這時身為一家之主的方屏山開了口:「人有點多啊!台灣這麼多同性戀?要是他們能結婚,一定會滅亡的啊!」
 
  看著擠得水洩不通的前方,方屏山心中著實地感到不悅。甚至他更不能接受的事情是居然有人推著嬰兒車,車的把手上還插著象徵LGBTQ的六色彩虹旗。
 
  方屏山大手一指,又是一句惡言:「孩子的媽妳看看,等他們的小孩都變成同性戀的時候,他們就會後悔了!」
 
  郝琵秋身為他的妻子,對於方屏山的話一直都當真理地相信著且認同著,她附和地道:「這些噁心的同性戀一定會下地獄!快點走才不會害我們浩儒變成同性戀。」
 
  他們左一句噁心右一句下地獄,說得跟在後方的方浩儒相當不自在。
 
  他不是自願以這種角色走在婚姻平權的活動上,他亦未曾覺得同性戀噁心,但他更不曾反抗過父母,所以他沒有多說什麼,只是低著頭希望趕快離開這個地方。
 
  「嗯,我也覺得早點離開比較好。」語畢,方屏山轉身朝著反方向走去,郝琵秋見狀趕緊挽住他的手,親暱地貼著。
 
  方浩儒則是無奈地拉開了與雙親間的距離,繼續默默地跟在後頭。旁邊不時投來視線,他無暇去一一了解對方的想法,直覺自己像做了件錯的事情。
 
  一旁的每個人都像參加同樂會一樣開心地笑鬧,滿滿的正能量讓他想要去了解這個活動,但他不敢踏出這一步。
 
  而他剛才去的另一個會場則是瀰漫著一股負能量,也影響著他。
 
  走了一段距離,方屏山感覺口渴,他張望了一下四周,發現不遠處有一間飲料店,於是他朝著店的方向走了過去。
 
  直到他站在店家前面,準備點飲料的時候方屏山才發現到一件事情。
 
  飲料店的櫃台上放著LGBTQ友善店家的牌子,並且插著兩支六色彩虹旗,彩虹旗的下方還有各式各樣的貼紙供人拿取。
 
  看到這滿滿的挺同物品,讓方屏山一陣嫌惡。此時的郝琵秋也是一樣的表情,更甚者,郝琵秋拿下了口罩看直接對櫃台內的工讀生破口大罵:「你們是店家耶!為什麼要這樣公然支持噁心的同性戀啊!你們是整家店都是同性戀嗎?該不會大家都有愛滋病吧?」
 
  「抱歉,這位客人,可以請您閉嘴嗎?本店不歡迎不友善的護家盟。」櫃台裡其中一個人員微笑著回答。
 
  這個答案讓郝琵秋氣得牙癢,她提高了聲量持續叫囂:「妳是工讀生吧!叫你們店長出來!我要跟他說他這樣違反消基法。」
 
  「我就是店長。」微笑的弧度更高了幾分,女店長對於郝琵秋的指控及威脅不為所動。
 
  她相信對的事情,而這個反應卻讓郝琵秋大發雷霆。
 
  郝琵秋在飲料店外大聲嚷嚷反同言論,甚至開口咒罵同性戀都下地獄不得好死,引來了不少人的注意,其中有一個男子朝他們走去。
 
  方站定,就聽到郝琵秋指著店長大罵:「妳這該死的同性戀,我這就打電話向消基會檢舉這裡有同性戀賣飲料。」
 
  「妳就去吧!我相信我不會被開罰。倒是妳,要是繼續妨礙我做生意的話,我就要拿那台監視器去告妳囉!」店長聳了聳肩,隨手指向上方的監視攝影機,面帶微笑地繼續道:「有錄音功能喔!」
 
  「一杯無糖綠去冰,謝謝。」男子漾著微笑點飲料,絲毫不把正在歇斯底里的郝琵秋放在眼裡,點完飲料之後甚至還向一旁的圍觀者發起了傳單。
 
  不是婚姻平權的傳單,而是台大關懷生命社的活動傳單,其中有兩張發到了方屏山跟方浩儒的手裡。
 
  就在方浩儒收過傳單的那一瞬間,他與男子對上了視線。
 
  須臾之間,他們倆身邊的景色彷彿都模糊了般,甚至一旁的人也都消失了一樣,似乎天地之間只剩下他們兩個人。
 
  他們凝視著對方,心裡泛起了漣漪。
 
  他們愛上了彼此,就在這一瞬間。
 
  一見鍾情。
 
  這如同時間靜止般的時刻僅短短的幾秒鐘,但他們卻覺得長達好幾分鐘。這一小段的時間結束在一陣怒吼。
 
  「六色彩虹?現在彩虹霸凌對動物也出手了是嗎?」方屏山看著傳單,皺著眉頭道。說完便把傳單丟到地上。
 
  方浩儒見狀,立刻撿了起來。同時,方屏山橫了他一眼。
 
  「不好意思,這個還你。」
 
  「不用特別注意彩虹吧!上面的毛小孩很可愛呀!」男子對著方浩儒眨了眨眼,示意他把傳單收起來,他感覺得出來方浩儒的友善。轉個身,他走向了郝琵秋。
 
  「這位太太,妳這樣做就不對了啊!妳應該祝她生意興隆啊!不然她店倒了去妳上班的公司當妳的同事,妳覺得比較好嗎?」男子撐著櫃檯,打趣地回應著,緊接著又說道:「不過她能當到店長,工作能力不差吧!我覺得到貴公司上班應該也能表現得不錯喔!」
 
  「先生,您的無糖綠茶去冰好了喔!」店長滿臉笑意地將飲料遞到男子眼前。
 
  「謝謝啦!」男子接過飲料,吸管插著直接喝了起來。
 
  「歪理!誰要跟同性戀當同事啊!」郝琵秋白了一眼男子,悻悻然地拉著在旁邊跟著看戲的父子倆離開現場。
 
  走了一段距離之後郝琵秋才放開方浩儒,但嘴裡仍嘟噥著那些歧視同性戀的話語。
 
  方浩儒沒有聽母親碎唸著的惡意,他默默的轉頭看向飲料店,只看到那位男子的微笑。
 
 
 
      ♂♂      ♀♀      ♂♀
 
 
 
  方浩儒把傳單帶去了學校,他有時候會把它拿出來看一看。
 
  第一次他有了自己想要做的事情,雖然是極其普通的一個決定。
 
  他比以往更努力念書,甚至他查了很多台大的校系。瀏覽過每個科系的簡介,他覺得社會工作學系還不錯,而且系所的網頁看起來跟時下的議題息息相關。
 
  對此,他也查了很多跟婚姻平權相關的資料,並把婚姻平權的相關資料都印了出來,他思考著。
 
  他不懂為什麼兩派的資料差距為何如此地大,但他仍然可以分辨出哪一份資料的可信度較高。
 
  不過,他不敢將資料拿給雙親過目。因為他知道,父母只聽只看只接受他們想要部分,況且他們手上的資料來自於教會。
 
  ──牧師親自發下來的資料。
 
  比起網路上的其他資訊,他的父母更相信牧師,相信自己的信仰。
 
  而他現在的心境變化已然與信仰相其違背。
 
  那天那一眼,他第一次有這種感覺,除了那男子以外,其他的地方甚至他的父母都彷彿消失了般,那一瞬間只有他們兩個人。
 
  在那之後,他腦海中甚是不斷地轉著男子的身影,及他說話的聲音。
 
  他不笨,他知道這是怎麼回事。
 
  只是他有點錯亂及錯愕。
 
  他不知道對方叫什麼名字、不曉得對方是甚麼樣的人、不清楚對方是否單身,甚者連對方是否是同性戀他也不知道。
 
  而他父母──厭惡同性戀!
 
  他只知道自己對男子一見鍾情,而對方是台大懷生社的人。
 
  方浩儒上網查過了懷生社,看到了臉書專頁,仔細地閱覽了上面的內容,在活動相簿中翻到了他朝思暮想的男子的照片。
 
  他馬上將照片下載存在手機裡面,壓抑不住心中的喜悅,微笑寫在臉上,他感受著那甜蜜的悸動。
 
  雖然僅是一張男子抱著一隻狗,協助送養的照片。
 
 
 
      ♂♂      ♀♀      ♂♀
 
 
  
  在飲料店前發台大懷生社關懷流浪動物傳單的男子──姜郁望。
 
  他倚在走廊的圍欄上,魂不守舍地望著天空。
 
  想著那天對眼看到的那個男子。感覺跟自己年紀相仿,重要的是那內斂的感覺讓他特別喜歡。
 
  只是從頭到尾他們兩個人都沒有正式的介紹過自己,他也不知道怎麼找對方。
 
  唯一能憑藉的也只是那天發的傳單,而且也要對方也對自己有興趣,上網搜尋他才行。雖然自己不是什麼大人物,但要是努力找,也一定可以找到些什麼。可是過了好幾天,台大懷生社那沒有收到任何有關他的訊息。
 
  思及此,他無奈地嘆了一口氣。
 
  「你嘆什麼氣呀?這幾天不是在發呆就是在嘆氣。」身為姜郁望的多年好友兼初戀對象的邱敬元也靠上了欄杆,他擔心地問著。
 
  「想人呀!」姜郁望沒有看他,僅是淡然地啟口,語氣甚是事不關己一般。
 
  「嗯?」聞言,邱敬元納悶出聲,對於姜郁望沒頭沒腦的發言感到不解。
 
  姜郁望高中畢業的時候向他表白過,他也明確地拒絕了!他們繼續當好友,他也希望姜郁望可以盡快找到新的對象。
 
  畢竟把時間花在異性戀身上形同浪費,無論如何邱敬元都無法愛上同性的他。
 
  只是此刻,他不明白是誰可以讓他在這段時間想到出神。
 
  不像是家人,卻又沒印象他跟學校裡的誰有如此交集過。
 
  姜郁望理解那單音所問何事,他偏著頭回想著那天的場景,輕聲道:「我在音樂會上對一個人一見鍾情。就在我發傳單的時候,感覺年紀跟我們差不多大……」
 
  他話說到這裡的時候停了下來,思考著怎麼將自己的心情傳達給邱敬元知道。況且他向他表白也才不過半年前的事情,現在朝思暮想的卻是另外一人,或許讓他顯得有點花心。
 
  但邱敬元的話語,讓他發現自己只是庸人自擾。
 
  「恭喜你結束那無法結果的單戀。」邱敬元伸手搭上他的肩,輕拍了兩下後接著問道:「後來呢?你跟對方有進一步認識嗎?」
 
  「就是因為沒辦法進一步認識他,所以我才只能嘆氣啊!」姜郁望又嘆了口氣。
 
  「沒辦法進一步認識?都已經在那個地方了!怎麼……?」邱敬元不能理解,既然能去參加婚姻平權音樂會,就算不是同性戀也至少會對同性戀友善吧?交個朋友也好,加個臉書或是LINE根本花不了多少時間。
 
  「他身旁跟著恐同的爸媽,當時他媽還正在找友善店家的麻煩,我總不能厚著臉皮說:『我對你們的兒子一見鍾情了!讓我認識他一下吧!』」姜郁望無奈地搖著頭,接著撇撇嘴續道:「我不被掐死才怪。」
 
  邱敬元聞言,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原本應該是肯定句的話變成了疑問句,一句玩笑話從他口中道出:「也是,你應該沒有那麼蠢……吧?」
 
  「喂喂!身為同校生,我覺得你羞辱我的智商並不是理智的行為喔!」
 
  「嗯,我也這麼覺得。」
 
  語畢,兩人相視而笑。
 
 
 
      ♂♂      ♀♀      ♂♀
 
 
  
  音樂會之後,反同人士大張旗鼓的要求撤掉性平教育。他們表示性平教育是教大家的小孩變成同性戀,是不正常且具毀滅性的教材。
 
  反同人士說性別沒有光譜,性別只有二分法,非女即男,反之亦然。
 
  他們強調顏色也有性別,女生就該用粉紅色,男生就該用藍色。
 
  如果男生用粉紅色,女生用藍色則會混淆他們的性別。會讓女生想要當男生,而男生想要當女生。
 
  他們不能接受小孩不認同自己的生理性別。
 
  同時,方家也瀰漫著一股濃濃的反性平教育的氣息,方浩儒覺得性平教育並無不妥,而且不能認同顏色有性別這個論點,尤其此刻他們班上一致決定畢業旅行的第一天要穿新製的班服,而那件班服正是──
 
  粉紅色。
 
  當初製作班服的時候反同人士還沒有大舉反對性平教育,更沒有顏色性別之說,所以根據設計,他們選出了粉紅為基色。
 
  但收到衣服的這個時期卻是正好遇上了這個麻煩,至少方浩儒對此感到了困擾。
 
  他很喜歡這件班服,但是一旦帶回去,一定會被父母發現。畢竟穿衣之前要先過水,有非常大的可能性被發現這件衣服。
 
  話雖如此,他還是將衣服夾在課本裡帶了回去,打算趁半夜的時候偷偷洗衣,然後帶到房間裡面陰乾。
 
  可惜天算不如人算,他的衣服還是被母親發現了!
 
  就在他與父親坐在餐桌前吃飯的同時,聽到從他房裡傳來的母親的尖叫聲──
 
  「啊──!」郝琵秋拿著班服衝了出來,當著方浩儒的面將衣服丟在地上,她氣得雙頰脹紅地吼道:「為什麼你有粉紅色的衣服?」
 
  方浩儒被這突如其來的舉動嚇到,他驚訝地低問:「您……翻我的書包?」
 
  他知曉母親會翻他的書包,但通常都是吃飯過後要他自己拎給她看,今天的突襲檢查是他始料未及的事情。
 
  受到驚嚇的他,甚至差點忘了呼吸。
 
  「我今天聽三班那個蕭輔賢的媽媽說你們班做了粉紅色班服,我剛開始還不相信!沒想到居然有!為什麼你沒跟媽媽說?難道你要穿粉紅色的衣服出門嗎?」
 
  「媽,這是班上共同決定的……」
 
  「孩子的媽,我們應該是要跟班導談一談,請他們退掉這衣服,不要讓他們穿出門才對。」
 
  「爸,這是同學花心力設計……」
 
  「同學設計的?你那個同學希望大家都變成娘娘腔嗎?他是不是娘娘腔?他一個人還不夠嗎?要全班一起嗎?浩儒,不是媽要說你,你聽媽的話,明天爸爸會在上班之前跟你一起去一趟學校,記得把衣服給老師,知道嗎?」
 
  方浩儒看著母親那因憤怒而充滿血絲的雙眼,他吞了吞口水,僵硬地點了頭。
 
  那晚,他已經沒有胃口吃飯,更沒有辦法入眠。隔天清晨帶著班服,走在父親身後進入教室,等待上課鐘響。
 
  那一天,他內心覺得煎熬無比。沒有心力去聽所有人說話,他只知道父親在教室內對著老師大聲咆哮,甚至搶過自己手裡的衣服朝著設計的同學臉上砸了過去。
 
  見到這一幕的方浩儒,無聲地張嘴,他想要喊出聲,可是聲音卻發不出來。
 
  不要這樣……

  此刻所有事情的發展,讓方浩儒倍感崩潰,他低下頭不打算去想,接著眼前一黑,他昏倒在教室裡面。
 
  當他再度醒來的時候,他的世界已經完全變了樣。
 
  平常跟他有說有笑的同學,都對他視而不見。沒有人關心他為何昏倒,也沒有人搭理他的問題。
 
  這天,他被孤立了!這天,他決定不去畢業旅行。
 
  這天──
                 
  他希望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
 
 
 
      ♂♂      ♀♀      ♂♀
 
 
  
  反同婚的基督徒發動禁食祈禱抗議,集結在中正廟外面的自由廣場上,這只是個接力活動。
 
  反同團體說這是來自基督教的儀式。
 
  當郝琵秋表示周末要上台北參加時,方浩儒納悶地去翻閱聖經,因為他記得曾經看過禁食禱告的片段,但跟母親敘述的方式不太一樣。
 
  因為曾經看完過聖經,他很快地找到了那個片段,就在《新約聖經馬太福音》第六章 16到18節:
 
  「你們禁食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臉上帶著愁容;因為他們把臉弄得難看,故意叫人看出他們是禁食。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 你禁食的時候,要梳頭洗臉, 不叫人看出你禁食來,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見;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裡面強調禁食禱告不能被別人看到,也不能臉上帶著愁容。而在自由廣場上禁食禱告的人,臉上帶著對同婚的恐懼,並且經過的人都可以看見,無疑與福音書所記載的內容相左。
 
  方浩儒拿著翻到的頁面,跑去找郝琵秋,輕道:「媽,福音書上面寫禁食禱告的時候不能叫別人看見,這次的禁食禱告好像沒有照著……」
 
  不聽方浩儒說完,郝琵秋一語打斷他的話,「你別管那麼多,媽說什麼就是什麼。難道你覺得牧師會帶頭做假嗎?他是神職人員,他說的也帶著神的旨意。聽媽的話,快去整理整理,我們要出門了!」
 
  方浩儒聞言沒多做解釋,母親從不接受任何他的解釋跟反駁,他也不記得何時開始放棄繼續說下去。一但被否定,他只要閉口點頭,就可以停止這個話題。
 
  無論父母是否正確。
 
  他也無心去想正確性,畢竟從小到大他都被教導父母永遠是對的。
 
  此刻的他僅是闔上書,被母親帶出門,坐車前往自由廣場。
 
  在車上,方浩儒滑開手機偷偷看著那張他一見鍾情對象的照片。他希望今天可以見到他,但又不希望母親發現他。
 
  他想確認好多事情,他想跟他講話,他想知道他叫什麼名字。
 
  下車後,方浩儒便跟在郝琵秋身後朝禁食的地點前進,途中經過了自由廣場的白色牌坊,就在快到禁食禱告指定地點的時候──
 
  他們又看見了彼此,相去僅十步之遙的距離。
 
  姜郁望向方浩儒問候般地點了點頭,隨後拿起相機記錄著那群人裝模作樣禱告的模樣。認真的表情看得方浩儒無奈地笑了,他拿出手機拍下了姜郁望拿著相機的模樣。
 
  幾秒鐘的拍攝之後,姜郁望發現方浩儒依然看著他。
 
  他們兩個尷尬地對望著,直到姜郁望緩步走向方浩儒。
 
  就在姜郁望慢慢縮短與方浩儒之間的距離時,郝琵秋注意到了他,她指著姜郁望大聲地斥責:「不准過來!你這個變態噁心的同性戀!」
 
  這一句充滿惡意的言語,止住了姜郁望前進的腳步。他皺著眉頭看向方浩儒,只見對方神色難過地抿了抿唇。
 
  這句話無疑地同時刺傷了兩個人,但郝琵秋並沒有發覺這件事情,她只是開心地看著因此皺眉的姜郁望。
 
  此時此刻,她認為自己獲得了勝利!
 
  接著下一秒,郝琵秋拉著方浩儒往更多人的地方走去,她想去分享她剛才是如何戰勝同性戀,如何地讓對方自慚形穢。
 
  被拖著走的方浩儒道歉般地回首望向姜郁望,他不知道該怎麼辦,匆忙之間他對著姜郁望比出了一個手指愛心。

  我喜歡你。
 
  這是他對他的表白。
 
 
 
 
───待續───
2017.05.28 14:45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婚姻平權時序,婚姻平權活動或是反智抗議的內容來自新聞。

傳送門:     中篇       下篇
 
郝琵秋:妣考邱諧音排列組合

不要問我攻受,與其說是BL,我希望他更像同志文學吧!

這篇大概是上中下吧~!不長不短的一篇~
 
 
原標題:說不出口的一見鍾情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359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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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8 篇留言

幽靈
一回來就是BL的作品呀@@

05-28 16:09

綾采姬〞
嗯~想寫很久了05-28 16:10
純真可愛老妖怪
積極在反同性戀的,似乎只有基督/伊斯蘭教系譜的宗教,他們拿著自己曲解過的東西,逼迫別人就範,甚至要求法律合乎他們的教義,真是惡魔的手法。

05-28 16:18

綾采姬〞
台灣信基督教的人數其實也不多,所以對他們的感覺更加噁心。05-28 16:25
INF.病毒
嗨~我覺得你寫的超棒的 很精準的切入我的想法~~~
希望你不會介意我是個基督徒,但是我的想法卻很矛盾,有好幾次我向我爸媽提出這個問題,但他們的回應都使我超挫敗(゜゜)

05-28 22:36

綾采姬〞
這一篇探討的不只是婚姻平權,我也一併寫入很多"家長"的通病,越聽話的孩子心理狀況越有問題,說真的我相信世界上真的有這麼一個角色,也相信他會心裡扭曲。
而且絕非個案......

基督徒啊......基本上我不信聖經這種東西啦!因為當初那些文物是拿來"統治"人民的依據(西方宗教治國),那你想想國王跟教皇們會不會為了政治方便而進行......"修改"之類的。
有些問題問家長可能也獲得的有限,畢竟人到了一定的年紀就難以接受新知,對新知排拒的也有,所以最快的方法是自己去查,可以的話反而是需要你給你父母資料。

不要覺得挫敗,要越挫越勇喔!
你看人權鬥士祈家威他爭取結婚從少年到白頭,如果挫敗就退縮,今天就不會有讓盟盟崩潰的新頁。
對吧~05-28 22:52
INF.病毒
但也不是說我一面倒地支持或反對啦…我現在還沒有找到我的答案

05-28 22:38

綾采姬〞
誠推這個專頁,她也是基督徒。

https://www.facebook.com/2KidsMommy/?fref=ts

還有一個很有名的牧師,歐陽文風
https://www.facebook.com/%E6%AD%90%E9%99%BD%E6%96%87%E9%A2%A8-203641883009903/

以上兩位是很有名的挺同基督徒。:D

其實很多資料網路上都有,但是要懂得判斷是否是謠言。
我是屬於一面倒的支持者,因為這本來就是人權之一。

我不會說同性戀都是好人,但一樣的,異性戀也不全是壞人。
每個性向都有好人跟壞人,因為一樣米養百種人(百種還太少)。
總之,別人結婚不干我的事情,但是不讓別人結婚,就是干涉了他的事情。
他都沒干涉異性戀結不結婚了!平什麼異性戀要干涉他要不要結婚呢?

同性戀跟異性戀一樣盡了國民義務,那他們就應該也要享有一樣的公民權益。
大家都是這個國家的公民。

希望我講這些有讓你找到一些答案(?
05-28 22:47
INF.病毒
可惡的字數限制,害我剛剛打的那一堆必須砍掉(怒

05-28 23:20

綾采姬〞
[e20]05-28 23:23
INF.病毒
我也認識不少反同性戀的同學,他們有很清楚的信念,我覺得也不錯,而且他們也是個不錯的人。
我覺得我缺少的就是一個確定的答案。

05-28 23:20

綾采姬〞
真的可以多上網看看,看看為什麼大家跟國際上都支持婚姻平權。
你就會知道其實他們只是要回屬於自己的權益而已,跟大家一樣平等。

同性戀就算不能結婚,他們也不會去跟異性結婚,因為他們只喜歡同性。
那最後~當有一方需要急救、過世了......
他們只能是陌生人,什麼關係都不是,甚至共有的財產也不再是另一個人的,他們無法共有一切,只能共有彼此的愛。
說真的,很讓人感傷。

還有我很推一個youtuber~他也有粉專,叫做黑特來了
聖經跟福音書的訊息是他給我的,他比許多基督徒更瞭解聖經,然而他也挺同。05-28 23:26
INF.病毒
就是一個屬於自己的信念吧
這個社會紛紛擾擾,我覺得我還是去隱居好了(?)
我還蠻好奇屋主你幾歲(?)

05-28 23:21

綾采姬〞
如果你還是學生,就多多看資料吧!當你能學會判斷,我相信你在職場上也能夠比較順利。
另外,年齡是女生的秘密 。[e5]05-28 23:30
INF.病毒
喔 剛剛說問我媽媽的那一段,其實我是想問為什麼教會不支持同性戀,我媽是個很開明的人,但是她給我的答案卻超級令人失望,這完全不是原因,至少就我來說

05-28 23:23

綾采姬〞
1.45歲以上
2.教會人士(主要聖教會、活水教會、靈糧堂、長老教會、......?),透過牧師給予資料
3.未曾"以自己如果是"去思考這個問題

另外,雖然這樣說真的很傷,但是很多基督徒/神職人員做假見證,然後盲信的信徒跟著一起了......
05-28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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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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