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的「戒嚴時期」一般都從民國38年5月19日算起,
民國76年7月15日結束。但我近年來讀我國歷史有個想法:「
廣義來說,其實民國2年(大陸時期)就可以算起,民國81年11月7日(臺閩時期)結束。」也就是國民黨代理理事長宋教仁被暗殺後,國父孫中山先生發起「二次革命」開始。
一般常識來說,有戰爭、有重大危難,政府肯定實施戒嚴。從此角度出發,國父「二次革命」討伐袁世凱時,雙方肯定在自己領地各自「戒嚴」。而北洋軍閥網內互打,就打了上百場戰役,各地軍閥也會「自行戒嚴」,打完就解,但沒隔多久又打又戒,戒了又解、解了又戒。一直到民國17年12月29日「東北易幟」,連年爭戰不斷下,舉國各地的「戒嚴狀態」從沒真正解除過。
蔣公北伐成功後,緊接著就是面對「國共內戰」、「八年抗戰」,等於又繼續戒嚴,抗日完後,老共又不給蔣公喘息的機會,持續戒嚴,撤退至臺澎金馬仍是如此。一直到民國76年7月15日臺灣省解嚴、民國81年11月7日福建省(金門、馬祖)解嚴,算「完全解嚴」沒啥戰事的情況下,中華民國戒嚴時期等於有79年之久(民國2年 ~ 81年,1914 - 1992),只是各時期戒嚴的國家領導人不同罷了。在國家歷史上,也不該僅狹隘的侷限於臺澎金馬等自由地區(臺閩地區)上,前頭時局紛亂的大陸時期也應算上,有所連慣。
之所以提起戒嚴,並不是要譴責這段時代,反而要希望後人公平地重新檢視何謂「戒嚴時代」?
戒嚴時代,不是什麼「邪惡時代」,而是情非得已的歷史悲劇,也是政府在國家危急之下為保障國民不得不做的措施。不僅中華民國,
世界各國在面臨重大危安之際,都必須實施的非常手段!就連美國這樣的民主國家也不例外。以一個美國歷史的實例簡單地反問:
南北戰爭時,北方防備南方間諜滲入,林肯需不需要處理?
「戒嚴時代」往往飽受自由派分子所詬病,敝人認為許多自由派人士太過偏激,且過度忽視現實。國家危難時,還能一味追求自由與人權嗎?美國南北對立之際,林肯還能放任自己的國民在轄內自由享樂,甚至可以大肆批評自家的總統,讓南國間諜有機可趁嗎?當然,也不否認歷史上有些戒嚴確實是自私的爭權奪利(北洋政府的內戰就大多都是),但也不能一蹴而就。
戒嚴之下,國家政府難免矯枉過正,勢必有所過失。但當年處於內憂外患的情勢下,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你又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呢?
既無他法,也只能戒嚴,除非你甘於投降敵國?而既然戒嚴,政府必有過失,但關鍵在於:國家戒嚴期間,政府是否有顧及老百姓的民生需求以及經濟問題?綜觀整個中華民國的戒嚴史,政府遷臺後的兩蔣時代是盡到這方面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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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笑什麼?這是很嚴肅的事!」(那名泛綠青年一副大義凜然地大談白色恐怖,還如此嬉笑、這般兒戲?他是真心為確實冤枉的政治犯伸冤嗎?在我看來,根本是虛偽的正義,只憑熱血出風頭的小P孩。令人作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