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寫小說的,而且又公開發表作品的話,我想應該多少都會在意讀者吧= =?
如果不在意的話又何必發表呢?(雖然太在意其實也不好,所以我們就保持有點在意又不要太在意的程度就行了)
或許寫作一篇作品時(無論短篇長篇)都會想到「究竟該怎麼讓讀者看下去」這點,而且努力的想讓故事達到這樣的效果。其實有這個想法反而好,我一向不認為作者「投其所好」是一件壞事,尤其是公開發表的情況,表示作者希望讓更多人閱讀自己的作品,而且希望讀者能接受,甚至喜歡這樣的作品。
這是好事。
那麼,吸引讀者的要點究竟是什麼哩= =?簡而言之,就是「懸念」。
故事的懸念是可以
被製造的,我想大家都能認同這個說法,但究竟該如何去製造?有沒有哪些是作者在創造故事的懸念時應該了解的呢?
我最近一直在思考這樣的問題……尤其在看其他朋友的文章時會感受特別深刻;為什麼這篇故事可以引起我的興趣,另外一篇則否?有時候長篇故事越看越是引人入勝,反之另一篇短篇則是讓人無法看完?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
我想我今天想提出來討論分享的內容絕不能當作標準答案,但就當作是一個參考也未嘗不可= =b
懸念怎麼來? 對,我們都認同故事的懸念可以「被創造」,那仔細思考一個問題,
「究竟該怎麼『製造』它」? 有人說人們總是對於未知的事物充滿好奇,這話我也認同,但是在寫作,在分享故事的時候,我在這裡想提出一個個人的看法。
讀者知道的越多,越能夠製造應有的懸念。 我認為就因為讀者「知道」作者筆下的故事進展,所以反而會想繼續探索,會想知道更多。
通常作者可能會認為想製造懸念,就是要帶給讀者無法掌握的未知感;但有時候我們會忘記一件事情,那就是:
讀者本來就對我們的故事一無所知。
假設我們現在發表了一篇短篇作品,讀者點進來看,當然在點進來閱讀之前,讀者頂多只能從標題去推斷「這個故事吸不吸引人」,對故事本身想表達什麼、重點在哪裡、有哪些人物、劇情如何推移……種種一切都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閱讀這個故事的。
讀者本來就是一張白紙。所以作者的目的就是盡可能的讓
讀者在「最短的時間」(也就是花費最少的字數)讓讀者
進入故事的
情境。
再說得更白一點,就是作者要儘快讓讀者
「進入狀況」。
我們必須讓讀者盡可能的知道故事現階段他所應該知道的事情;如此一來,在製造懸念的過程中,我們就能夠先了解到一件事。
應該要先給讀者答案,而不是製造問號。
我看過很多作品的開頭,沒幾百個字就出現了兩三個或甚至更多的人物,或是使用第一人稱寫作,視角沒跳動的問題,但該主角卻彷彿陷入五里霧般,在自己的夢境裡面鬼打牆,說一些意義不明的話;讀者在無法掌握重點的情況下,別說往下探個究竟,反而會逼使他們立刻按下上一頁。
為什麼?因為看不懂啊!
所以,我們先瞭解到一點,就是「要製造懸念之前,一定要讓讀者進入狀況」。
讀者一無所知對作者反而是最不利的情況,那表示讀者沒對故事中的任何人物投注情感,或是因為了解劇情而對後續發展產生興趣;簡單的說,那種情況就是作者根本無法動搖讀者分毫,作者沒有任何籌碼跟讀者玩「撲朔迷離」的遊戲。
想抓住讀者目光,唯一的辦法就是先讓讀者進入狀況。
我想這是製造懸念的首要重點。
掌控一切的節奏 OK,我們現在發表一篇短篇故事,讀者看了第一段,沒有按下上一頁,至少第一步成功了,把讀者留住了。
接下來,作者就該善用對故事的主導權,開始說出讀者想知道的故事了。
掌握故事節奏的方法很多種,我記得之前曾經提過文字的節奏,而在這裡,我所提到的節奏則是故事的節奏,也就是故事的進展。
利用人物的所見所聞來推展故事會是一個穩當而且成功率較高的作法;我最近在閱讀奇幻作品的大作——迷霧之子,首部曲——最後帝國。在該書的第五十頁到五十六頁之間,也就是凱西爾跟多克森交談這個段落,我認為山德森真的給讀者—有志於寫作的讀者上了一課。
他們在計畫一樁行動,而且正在找咖,讀者在閱讀到這個段落時完全不知道他們究竟在計畫個什麼樣的行動?目標是誰?目的是什麼?行動的細節是什麼?有哪些成員?在什麼時候……等等一切的一切都沒有交代,讀者對於該行動毫無所知,頂多是從他們交談之間得知部份可能的成員的性格或是他們的能耐,簡單的說,讀者
唯一掌握的只有
「他們在計畫一件秘密行動」這個認知而已,只有掌握到這一點。
但是這段讀來卻絲毫不拖泥帶水,不讓人覺得沉悶,反而有趣極了,透過對人物活靈活現的描述,讀者一方面對於故事接下來即將發生的事件充滿好奇,也產生了對人物的認同感,我敢肯定十個讀者看到這裡,會有九個半願意繼續往下看,剩下半個可能是被書的厚度嚇到XD
這就是一段非常高段、成功的示範;讀者在這個時候我認為已經完全進入了山德森說故事的節奏裡頭;對,他們正在計畫一件行動,這很可能會是故事的主軸,藉由這條主軸,山德森會引出接下來讀者應該知道的,在故事裡會產生影響的人物,透過一個又一個人物的登場,以及他們在故事裡的精湛表現,讀者會越來越加深對故事的好奇心,然後忍不住一頁一頁的往下翻。
當然,山德森的等級畢竟是太過高段了,對我們來說。不過,仔細想想,這樣的作法未嘗不是一個值得參考的範例,是絕佳的教材;山德森在寫這部作品並不是一段一個視角到底的嚴格鎖定,而是稍微產生些許跳動的—這點從故事開頭的楔子,第一個段落就可見端倪。(在故事一開始都是以貴族的角度作出發,直到他喊了那個管理司卡的工頭,一下子跳到了該人物的身上。「反正,他們只是司卡。」這句非常明顯)
好,畢竟這篇文章並非在剖析迷霧之子,所以舉例適可而止就好XD(雖然我確實想這麼做)
以我自己的作品舉例的話,拿
「是誰在偷聽」這篇短篇作品,我是利用了時間點跳躍的方法,一開始先預示結局,之後再細說從頭的方式。這種手法在偵探推理小說尤其常見,對於短篇、單篇的作品尤其適用;對,一個男性正在侵犯一個女性,而且在文中已經暗示該女性已死亡,這是故事的結果,已經發生了。
但是究竟怎麼發生的?讀者先掌握到事件的結果,而故事的主體則是帶領讀者走到結局的過程。
又如
《獵.魔者—Aveline》的序,我算是刻意去利用視角操作,把敘事觀點設定在配角身上,一步一步的把主角給引導出來,試圖給予讀者一個意想不到的結尾。
利用事件的鋪陳、視角操作,這無一不是跟人物產生關聯;就我自己寫作發表的經驗,通常讀者最容易對於故事中的人物產生興趣,但有一點我認為必須作為此法的前提。
作者必須
不斷地保持劇情的推移。
也就是說,別浪費字數在描述人物的外貌或是能力,除非必要;當然一開始講述世界的歷史或是講設定更是大忌。畢竟讀者還沒有被我們的故事所吸引,讀者不確定這篇故事值得看,那自然不會願意花費力氣去了解人物相關的基本設定或是世界架構等資料。
資料、設定並不等於在寫故事;作者的任務是給予讀者確切的人物,引導讀者進入一個
「正在發生」或「即將發生」的事件,這才是足以吸引讀者閱讀的要件。
所以確保故事不斷地推進,這點至關重要,尤其是在故事的開頭更顯重要。
確定與不確定之間 給予讀者可信的(或是讓讀者誤以為此訊息可信)與不確定的訊息,我認為就是懸念製造的關鍵。
讓讀者認為「這個人物是主角」,瞭解到這個人物是應該被注意的,是主體,藉由這個主體去描述其他人、事、物,不管最後這個人物是否被推翻,(就像我曾寫過的
「公車上的女孩」)至少讓讀者保持
確實掌握故事主要視點的地位,以及
「他(她)究竟會面臨到些什麼」作為不確定的故事推展,如此懸念就能夠被製造出來。
或是說像迷霧之子那樣,人物已經先行為讀者所掌握,他們在講述一個感覺上是確定,但讀者還未能窺知全貌的一件行動;他們正要去做是確定的,但找誰來做、如何做……等等一切的細節則是不確定的要素,而這絕對足夠吸引讀者繼續往下探究。
我們要清楚的告訴讀者,哪些訊息是確定的(或是相對確定的)哪些訊息是猜測,或是不確定,或是根本沒有被料想到的;針對那些確定的因素加以發揮,(例如諜報影片很喜歡玩的,明明一直是同伴,到緊要關頭突然變成「抓耙仔」)或是隨著故事一步步推展,相對確定某些事件的事實,但因為這些事實而衍生出新的問題。(例如我的《獵.魔者—Aveline》第三章,讀者先確定蘿莎莉亞出了狀況,藉由打電話給艾芙琳,引誘主角踏入陷阱)
釋放出確定的消息,然後增加其不確定的因素,如此反覆,則能構成一個
正向的誘人循環。(就好比達文西密碼,讀者總是以為蘭登脫離險境,然後下一段哪個人又掌握到了他們的下一步行蹤,或是隨之得到一個不利於主角逃脫的訊息。)
懸念,說穿了,我認為並不神奇;上述所提到的多半是以事件或是劇情作為誘因,不過善於描寫人物的作者總能因為人物描述出色,而讓讀者因為想知道該人物如何對於某個狀況、情境做出反應而不斷不斷的往下追;這也說明了
懸念的要件可以是被重疊運用,
或是交互產生作用的。讀者隨著故事進展對人物產生投射心理,或是產生同情、認同感,反之則是厭惡感等等一切情緒,也都是吸引讀者的絕佳誘因。
總歸一句話,永遠讓讀者知道他們所應該知道的,永遠讓讀者跟隨著劇情的起伏發展,永遠讓讀者保持在「狀況內」。我想這就是故事之所以能吸引讀者的最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