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呀,看到公投結果直接失眠,乾脆來打這篇文章。
這樣子的結果,的確能夠說是多數(民意)霸凌啊~
不過以積極面角度來說,還不能放棄,還不能服從。
如果在這裡就放棄、就沉默,那我們永遠也沒辦法面對那些因氣質、性向所苦的孩子們。
難不成要對他們說
「對不起,這個社會就是不能接納你們這群人,所以請乖乖被霸凌吧。」
這句話嗎?
我做不到,也不想做到。
就算民意反同,那也只不過是人類的重蹈覆轍罷了。
儘管這樣子會讓更多人死於名為自殺的「謀殺」之中。
所以,無論最後修法的方向是如何,我都秉持著一句話
「永遠不要靜靜的看著權益被剝奪。」
既然專法成為民意,那就更應該讓他們浪費時間訂出和民法一模一樣的專法。
至於性平教育的部分,看看那些和「性」有關的人身攻擊,那其實就是性平教育未落實的結果。
無論如何,記住這句話
「還沒呢!還沒有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