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攻大陸10000年:
說到群體,心理學用來判斷 異常Or 正常 的基準,不就是群體?
先不論產生心理疾病的原因 (有心理醫生說那就跟感冒一樣,沒事坐在家裡都會得病....)
一件物品如果不能使用了,壞掉了, 對比它的正常狀態,婐们可以稱它為異常
但是心理狀態卻不能這樣歸類吧, 除了憂鬱症,躁鬱症,強迫症,這些明顯的對患者本身造成不便與傷害,我們可以將它與正常狀態比較,稱做是異常,或是疾病
可要是屬於單純心理狀態的"異常"呢,例如一些殺人犯,強姦犯,戀童癖,或者詐欺師,偷窺狂,食人魔,等等
這些人的心理狀態,他們本身並不覺得有什麼異常
例:安東尼霍普金斯:凌北就是喜歡吃腦將拌青豆! 再配上DRC的紅酒,這就是人生啊~
上述這些人要是不放進群體當中來看的話,他們都會是"正常人"
可是一放進群體,他們的行為就與群體格格不入,或給群體帶來傷害,於是兩相一比,就被判定為異常了
而這種群體化的機制,或許就是人類的一種保護機制,用來辨別群體之中可能造深危害的因子,以及用來讓自己不與群體格格不入,而受到群體傷害的機制
而這種機制擴展到外表,衣著,言行,認知等等,就形成上述實驗的結果,這簡直可以說是不可逆的天性了
以上,只是一個外行,淺薄的感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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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問一下大大,到底史金納的女兒有沒有自殺啊?
01-20 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