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夕陽染紅整片海洋的時候,我一如往常的來到了海邊散步。要說唯一不同的地方的話,那就是有一位少女坐在本應該不會有人來的沙攤上。
那名少女有著一頭灰金色的長髮,身穿破爛的衣服。
少女雙手抱著自己的大腿,一臉寂寞地看向西沉的夕陽。
如果是平常,我是不會去管人家的。但是如果她是為了跳海才來這邊的話,那我就勢必要趕她走了。
「妳在這裡做什麼?」
我很自然地坐到少女旁邊……才怪,我緊張得要死。心臟一直蹦蹦跳的吵死了。
「我是誰?」
「啥?」
面對少女提出的疑問,我忍不住發出聲音。這是中二病嗎?
「我……不知道我是誰。只是一回神,我就坐在這裡了。」
「那要我幫妳叫警察嗎?還是幫妳叫救護車?」
「沒用的……」
少女搖了搖頭,雙眼始終看著夕陽。
「唉……這我也不知道要怎麼幫妳啊。反正妳不要想不開去跳海就好了。」
放棄了。果然灌別人人生雞湯不是我的專業啊。
我繼續著自己的散步路線。
只要我一有壓力或著是心情不好的時候,我就會過來散散步。
但現在變成一放學我就會過來走走。
果然,自己不適合融入團體裡面啊。興趣不合、話題不合、價值觀不合,完全是平行線的世界,要怎樣才能產生接觸呢?
大約走了二十分鐘後,我走到了一面牆壁,這裡就是沙灘的終點。上面就是公路,有許多汽車呼嘯而過。我對著幾乎要消失的夕陽大吼:
「去你的團體生活!」
聲嘶力竭地大吼,把囤積在身體裡面的憤怒和不甘全部吼出來。
如果興趣不合、話題不合、價值觀不合,宛如平行線的世界,要產生接觸的方法只有一個。那就是霸凌。不是合作,而是去欺凌他人,然後去獲得快感。
這就是學生時代,最正常也最異常的行為。
等夜晚的垂幕拉下時,我也已經筋疲力盡了。
「回去吧。」
感受到空虛的自己,沿著走過來的路走回去。
如果,自己能把在這邊大吼的力氣,拿來反抗那些人,自己會不會就不會再被欺負了?
「哼……」
答案是不會。反抗只是會被欺負的更慘。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
反正就忍忍吧。等上了高中就可以結束了。
「妳還在啊」
「……」
我對著完全沒改變姿勢的少女問道。但她似乎不想理我。
「妳不回家嗎?」
「哪裡……是我的家呢?」
是逃家少女嗎……事情感覺越來越麻煩了。
「妳叫什麼名字?」
「想不起來……」
少女搖了搖頭說道。
「唉……那妳今天打算怎麼辦?」
「不知道……」
少女嘆了口氣,在那張毫無表情的臉龐上似乎有多了些許的無奈。
「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辦啊……」
我拉著少女的手,強迫她和我走。
「你要……做什麼?」
「如果放妳一個人在這裡,我叫做人渣。把妳帶走的話我叫做禽獸。那我不如就個禽獸不如的傢伙好了。」
「可是……你是人類。不是禽獸。」
「這時就不要吐我嘈了。」
我對於說了一番異常中二台詞的我,感到深深的羞恥。
後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