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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同樣是"騎",路權卻總是"腳踏車>機車"

雷亞克 | 2008-01-05 17:58:08 | 巴幣 0 | 人氣 434



狀態大怒中
怕言多必失,所以長話短說
腳踏車不用考駕照,不用帶安全帽
可以紅燈右轉,可以逆向行駛
可以蛇行,可以亂鑽
這些機車都不行
但是腳踏車卻和機車一樣
走機車道,停機車格
我已經不只一次碰到這種情況了
十字路口要右轉時內側卡一台腳踏車
用走路都比他快的速度要直行
那我是要從他哪裡超車好呢?
從前面的話會被腳踏車駕駛罵
從後面的話會被我後面的車罵
停下來等的話就會被後面全部的人罵
腳踏車不用繳稅
享受的權利卻是道路上最大的,甚至比行人都還大
而且出事了,千錯萬錯都絕對不會是腳踏車的錯,因為傷者最大啊!
難道沒辦法規範一下這些行道上的路障嗎?
ˋˊ+
害我都沒心情寫文章了
晚一點就把最終話的試貼結束掉好了
火大

(註:原來台語"休寒"的意思就是放假過年的意思喔!寫寫寫…)

創作回應

齊木黑昀☆QMA★
記得以前小時後有個廣告
總統開車遇到行人會停下來
說路人最大
也就是說
路人>溜冰鞋>滑版>滑版車>腳踏車>摩托車>小客車>大客車
2008-01-05 18:15:23
雷亞克
我還是認為腳踏車>路人
所以我的排列組合是:
溜冰鞋>滑版>滑版車>腳踏車>路人>摩托車>小客車>大客車
以路人為中點
以前:因為路人不會主動去撞前面這些人,所以他們都大於路人
以後:因為有法律的限制,所以全部比路人小
2008-01-05 19:01:55
閒晃的路人
那就翻車吧!
2008-05-16 07:32:47
雷亞克
這次經驗以後
我騎車變得很小心^^"
2008-05-17 01: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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