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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憶鑒古堂》讀後雜談(大概沒怎麼雷)

作者:八千子│隨憶鑒古堂│2018-07-13 01:54:52│巴幣:26│人氣:698

今天晚上!拿到書了!(不過發文時好像已經換日了)

上一次寫《罪人》時沒預料到作者大人會看到,結果加了不正經的東西,這次我學乖了。加上這次不是寫推理小說評論,不用擔心綁手綁腳怕嚴重劇透。

可是一想到《隨憶鑒古堂》作者還是會看到這篇文就覺得內心五味雜陳,要是捧得太高會顯得很虛偽,但是寫負評又怕傷作者的心。尤其對象是那個筆尖,我覺得這篇的內容恐怕會造成她不必要的壓力。畢竟這篇心得肯定會摻雜許多個人囈語。許多,非常多,多到有點噁心。
但所謂私心就是這麼回事,只要預想到作者會仔細地讀過這篇文章,就會覺得不趁這個機會把想說的話說出來很可惜。呼呼嘿嘿呵呵呵。
另外也因為習慣不寫會劇透的心得文,這讓下筆更加困難,再加上我根本是想到什麼寫什麼,所以閱讀起來大概也是種折磨……總之,開始吧。
書名: 隨憶鑒古堂(圖好大哦……)
作者:筆尖的軌跡
出版社:尖端
字數:264頁,多少字我也不知道
【新書簡介】(我又直接複製官網頁面ㄌ)
  每一種「憶」,都代表著永遠回不了的過去……
  他所鑒定的不僅僅是古物,還有深埋在心中的糾結情感──

  太多話欲言又止,久而久之,就再也沒有出口的機會。
  謝意伶總以為,只要安分打工、省吃儉用,就能平靜度過高中生活──直到她收到了父親的死訊。
  不得已之下,她帶著父親的遺物,踏入了深夜營業的神祕古董店「隨憶」。

  在這裡,她遇到一個個深夜來訪的客人,聆聽早已被遺忘的往事──
  有人帶著珍藏的古董,只希望贈詞都是謊言;
  有人冒名從海的另一端寄了三十多年假信;
  也有人隱姓埋名,用三件價值連城的真貨,只為換取贗品。

  說不出口的愧疚、無人可解的誤會,還有再也回不了的過去……
  如果想等的人都不在了,這份思念還傳達得出去嗎?

  
前文廢言:
  我很喜歡這種一眼就覺得包裝著大量冷知識的書。
  人一輩子就活那幾年,哪天突然被宣布癌症末期也不奇怪,可是有太多書想看,所以我總是會挑些感覺能學到東西的書。
  《百器徒然袋》《萬能鑑定士Q》一開始覺得大概是這種調調。雖然當時跟筆尖姊聊到《隨憶鑒古堂》時她說這應該比較接近《冰菓》或《古書堂》的風格,不過正好這兩部我也非常喜歡。而且談起骨董,《隨憶鑒古堂》也有著完全不馬虎的考據以及時代下雋永的背景。
  的確是一部跟我口味非常和的作品。
  (老實說我原本以為是跟開運鑑定王一樣會有些阿公阿嬤帶傳家寶來然後發現是百元商店的量產物這類劇情呢……就各種方面而言,不是這種故事真是太好了XD)。
  然後這本書不會很女性向,讓肥宅吃也完全沒有問題哦。


雜談:
  這是一本閱讀起來節奏明快的書,並不是因為它的內容輕鬆到能讓人咻咻地看過去,而是筆尖原本的筆風讓這篇本來應該沉重的故事讀起來非常順暢。
  舉個例子:
上了國中後,我才知道這是鬼扯的。
因為輪迴六道裡面根本就不包含空心菜。
  節錄自書中內容,我很喜歡這句話,其實除了這類對白、行文以外一直覺得這本書的敘事口吻很可愛,只是隨便抓個代表而已。像是狗狗、海綿寶寶之類的,即使不知道作者是誰還是會讓人覺得「哇這八成是那個筆尖寫的嘛!」
  除此之外還有大量描述美食的橋段,看到這些時真慶幸自己還留在台灣,否則我想我應該承受不了……雖然如今不管是北美還是歐陸都能很簡單弄到台菜,但那價格總是讓我卻步……扯遠了。
  總之如果沒有這些內容點綴的話,這本書或許就得在讀者肩上壓幾根重量不輕的草桿子了。
  唯一的缺點就是後記寫太短了。雖然從後記的內容,我想筆尖姊大概也是不想讓讀者承受太大負擔吧……有時候真希望她別這麼體貼就是了。
  就像閱讀金先生的《罪人》時一樣,我喜歡思考一些作者特意在故事中放入的線索,這些線索和故事進行不會有直接關聯,但是卻明示或暗示作者的思想。或許是我認為能被讀者察覺這些巧思的作者很幸福吧!我也很喜歡揣測作者的心境,扮演作者時我覺得自己是反意圖主義,然而變成讀者時我又是個意圖主義者。真奇怪。
  所以,我一直在想本書中頻繁提起的《挪威的森林》在這裡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老實說我看見《挪威的森林》時非常開心,這樣說可能有點像是在往自己臉上貼金,不過當初我投稿的那篇正好也用上了村上春樹的元素(我是用《海邊的卡夫卡》當象徵),雖然我並不算是個忠誠村上粉,只是發現自己和筆尖又多了一個共通點還是令人開心。(另一個共通點是同為沒辦法參加抽獎的海外黨)
  或許在胡說八道前先去重溫一次《挪威的森林》比較好?不行,好累,我就預設看到這裡的人都讀過了吧。
  所以要是哪裡說錯了,請乾脆一點把我當作是個膚淺的人,讀錯了。
  有人說,村上的角色都有些共通點。那就是碰上不合常理的事時會顯得淡定,而且內心都無一倖免地被孤獨環繞。
  有時候我覺得這樣的說法其實並不是專屬於村上,高中時認識的乙一筆下許多角色也是如此(對,他是我高中時最喜歡的作家)。只是村上在這方面處裡得比任何人都更加晦澀些罷了。
  《挪威的森林》談起了生死,盡管這個概念我在幾乎快把整本書嗑完時才意識到(你知道的,像我這種庸俗的人每次都被渡邊的床事弄得搞錯重心),最後被作者留下了曖昧的結局於是只好又反覆翻了幾次,到頭來還是不敢說自己讀懂。
  那麼在《鑒古堂》中出現的《挪威的森林》我看懂了嗎?大概也沒有。
  雖然筆尖姊已經說得很明白了。
  死不是以生的對極形式,而是以生的一部份存在著。
  但我還是覺得自己漏掉了什麼。
  於是又想到知寒要意伶別想太多、褪下那層偽裝。
  會這麼說的人往往把人生看得很透澈,就像思齊所描述的知寒。
  冰冷,並維持著無法讓人親近的理性。
  我想,這樣的他難道自己就不是「想太多」的那方?如果說真的是我行我素般地過日子,那麼他絕對不單單是毫無猶豫地揭穿每一件贗品與其後的瘡疤,而那張臉也不可能有機會露出一絲笑容。
  只是事實上他並不是這樣,這個人的確擁有溫度,而他實際上也是披著面紗過活。
  如果說《挪威的森林》在生與死背後,是描述對生命、對生活的框架中面臨矛盾並掙扎的故事,那我想它在《鑒古堂》中就是象徵著意伶的成長。
  或者說,是意伶顯著的成長與知寒不太顯著的成長。
  從最初對周遭事物無主見、順迎著別人臉色的處世方式,到最後能坦然地表述自己的想法,並接受對家庭、對生活的種種不完美與完美。
  《鑒古堂》言明了,要找到心靈相通的人是不可能的,於是無可避免地談起了《挪威的森林》的直子。只是對比直子與渡邊始終太過模糊的感情,意伶最後能對自己的父親、知寒以至於生活中的一切有著正面的態度。
  所以我想這是在《挪威的森林》閱畢以後,屬於《鑒古堂》自己的故事。
  蘊含著筆尖總是能給予讀者希望的魔力。
  能看到這本書真是太好了。


本文:
  本書我想還是姑且將它分為三部份好了。
  對應三樣文物:漢八刀玉蟬、釉裡紅、石滔作圖。
  第一部分是主角意伶的故事—其實嚴格說來這部作品都是屬於她的故事,而這一章與其說是單元集,不如說是對後續的鋪陳。
  我很喜歡昭和町所建立出來的氛圍,不論是隨憶的布置,還是各人物的對白。雖然帶有濃濃的和風,但又宛如民國初年的小時代。對我而言,台灣就是個在不同歷史背景下淬鍊出來的小島,能夠兼容並蓄各方文化正是它最大的優點,《鑒古堂》因為有這些角色在舞台上渲染而讓人在小細節上收穫與故事主軸不同的感動。
  在往後的章節中仍能不時看見這份巧思。意伶的校園生活對比在隨憶的時光,就好像走進畫布一樣,霎時間一切都停滯在古物所依存的過往時日間,過於苦澀的現實,與明明已逝去卻遠比真實世界更加溫暖的過往,我想不僅是意伶,連讀者都會不自覺地希望時間能永遠留在隨憶裡。
  第二部分的釉裡紅比較能獨立拆出來看,有一種閱讀短篇作品的感覺,如果《鑒古堂》不是一卷完結的作品,就能期待許多類似架構的故事出現。
  我很喜歡這篇故事中所建立的時空背景,對於在那個時代的人才能體會的孤寂與惆悵作者掌握得非常到位—盡管那是以第三人稱之口所陳述,而直到最後謎團依然留存著一層淡淡的薄霧,但我總覺得自己還是能看見那跨越海峽的思念。對逐漸凋零的他們而言,或許這是最好的緬懷方式了。
  剛才提到的第二部份或許對本省人而言並不是太有共鳴感(我剛好是外省人和本省人的混原體),尤其對於台灣這個說很和諧好像也不是那麼和諧的社會而言,族群議題總是敏感話題。所以第三部分又轉向了另一個主題,而在這部分意伶父親的身分也逐漸揭曉。
  第三部分值得細思的部分很多,但最讓我在意的是對於「才能」的反思。
  這世界上不乏天才,但是要承認天才的存在卻是很困難的事。
  如果說天才距離自己足夠遙遠,那我們能很自然地賦予他「天才」這個身分,就好像我們祭神一樣,因為對我們而言太遙遠了,所以那其實就和神一樣,每個人都知道祂的存在,也不會否定祂,但就是看不見祂。
  因為看不見,所以反而令人安心。
  但要是天才,不過就是自己身邊的人呢?有血有肉的凡人,和你我一樣的存在。
  遺憾的是,我知道我沒有辦法面對這個事實—承認自己身邊的天才。
  因為總是有人很輕易地就能得到他想要的東西,不管是成績還是比賽,這對從小就不停比較與被比較的我們而言是注定得面對的事實。
  當然,如果真正的勇者出現了,大不了你就想辦法讓自己當勇者的夥伴就好了,你還是可以去討伐魔王,沒問題的。
  但萬一勇者不只一個呢?
  我想到高中時代,身邊盡是一堆隨便就能拔起石中劍的傢伙。
  如果沒有他們,我不只不會知道所謂才華真正的型態,也不會知道那種我一直以來渴望其寄予我身的東西每日都僅與自己相距數米。
  要是承認他們,就等同於承認自己的努力微不足道。
  於是我只能說「人家肯定比你更努力」,因為不這麼想不行,不這麼想人生就沒有意義。父母親也是這麼鼓勵你的,畢竟他們有義務相信自己的孩子,相信自己的孩子是最完美的造物,別家的孩子都是為了襯托自己的小孩而存在的。
  那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才怪。
  看新聞就知道了,那種高中一路玩三年,最後弄上個台大電機、台大醫科的人是存在的。那些傢伙跟我們一樣,都在十一點時去熱食部買沙茶羊,然後在第四堂課時嗑雞排飯,大細乾還會記得淋辣醬,可惡。
  吃著同樣的飯,讀同一本書,最後再告訴你你的努力全部都是屎。
  大概就是這樣。
  不過能怎麼辦?因為人家是天才呀!題目會寫錯也是出題老師的問題。
  於是你的父母只能說「你的努力還不夠」,再不然乾脆放棄理解這個事實,繼續許願,希望這場夢永遠別醒覺。
  亦誠也是這麼想的嗎?我想沒有才能的人或多或少都會抱持這樣的想法吧。
  想找個藉口恨著天才,但是那背影太過遙遠,怎麼追也追不上,最後只好怨恨距離比較近的自己。
  我覺得這是《鑒古堂》在故事中留下的遺憾。如果說作者真的給了每個故事圓滿的結局,那麼這部作品或許就是某種童話故事了。
  太夢幻所以不真實。
  因此我相當喜歡這種小小的缺憾,因為它不是只有在《鑒古堂》中才會發生的故事,它是我們生命中與每一個人邂逅後都有機會發生的化學反應,而且我們可悲地毫無能力抵抗。
  如果可以誰都希望能成為天才,所以當不了天才的我們只能安慰自己,說正是因為這份不完美才能造就生命的美麗吧。
  言下之意是指擁有完美人生的傢伙就不美麗嗎?
  嗯,那種人真是噁心死了。
  不過有趣的是,沒有人會認為自己有著盡善盡美的人生,對吧?
  所以說《鑒古堂》留下的遺憾非常美麗。
  到這邊心得就結束了。


後文廢言:
  這次把心得擺在前面,因為後面我想談一些關於自己,無關緊要的小事。
  老實說,身為一個讀者,我的心態糟糕至極。我總覺得自己和作者是兩條平行線,永遠不可能相會,因此過去我也未嘗試圖跑去作者的專頁加油,或是在網上發表些不知道給誰看的心得書評(另外一個原因是我心得寫得很爛)。
  我認為讀者就是乖乖掏錢買書,作者就是專心寫好書就行。可能是因為從以前就看些翻譯小說,所以才不會去想特別關注作者,因為關注也沒用,他的生活和我的生活都不會因此有任何改變。
  不過事情在16年時有了變化,那時誤打誤撞闖進筆尖的小屋,當時筆尖的第二部作品還沒問世,小屋裡除了《忘卻的愛麗絲》以外還有很多寫作心得文。
  真的很多。
  但說來慚愧,其實我對《愛麗絲》完全沒有興趣(畢竟標榜女性向嘛!我可是肥宅呀!唯一能做的反應是舔一遍小漩—還要小心不能舔到阿和&黎遠,不然甲爆),但是卻被其他文章吸引。
  老實說類似性質的文章肯定很多,其中又有很多是出自大佬之手,如果真的想學新東西,肯定有更好的選擇。
  然而,我還是把筆尖姊從最初到最新的文章都刷完了。怪哉。
  當初為什麼會這麼做我也不知道,如今只能很浮濫地說這就是筆尖姊的文字魅力吧。只是我很肯定自己絕對不是抱有任何企圖心,來學習寫作什麼的,當時的我雖然喜歡寫東西,但與生活圈周圍的人相比成不了氣候,要成為作家仍然是個太遙遠的夢想。
  總之,我把筆尖姊從fb粉專草創期(那時都沒什麼人按讚ㄏㄏ),到後來擁有許多粉絲正式成為暢銷作家時的文章,包含底下留言全部都看了一遍。當時心想這人為什麼對每個人都異常友善,不僅留言每篇都回,而且還不是罐頭留言,是那種很用心回覆、還找不到老梗的留言,真詭異。
  照套路發展,我應該也去留一下言,跟國中生玩BeeTalk一樣來認肆一下筆尖。
  可是我到最後不只沒留言,連按個讚都沒有。因為我得了與人產生交集就會血栓塞的病。
  結果只有筆尖的軌跡這個名字深深地烙印在腦中。
  如今回想,真是有夠變態。
  而且還糟透了,有我這種既沒買書又一聲不吭的讀者暗中觀察,筆尖她真是倒楣透頂。
  所以我就想,乾脆買來看一下吧。管它是男性向還是女性向,反正我的挑食一直都僅限於口腹之慾上的挑食。
  結果就是《愛麗絲》連同《魔王》一起來到書櫃上。
  咻咻地,看完了。
  好看嘛好看嘛~?
  嗯~兩本看完怎麼想都還是女生會喜歡的題材啊!!我這肥宅果然對帥哥起不了共鳴呢。
  想必我後來告訴筆尖姊我其實有買她的書時她大概也覺得莫名其妙吧。
「你這肥宅是在跟人湊什麼熱鬧啊?」當然體貼的她是不可能會直接說出來的。
  不過這也是很久以後的事了。
  時間回到去年,成為她的半個書迷後我沒有立刻告訴她:「嘿嘿,我是妳的粉絲哦」,就算她的fb很直白地說「歡迎隨意加友」也一樣。我覺得自己沒有什麼話能跟作者的她說,而她大概也會覺得要應付一個瀰漫死氣的讀者很麻煩。
  像我這種彆扭的傢伙真是太噁心了。
  那先來說說同一時間的另一個故事吧。
  除了筆尖姊,我還很喜歡另一個人寫的文章,姑且稱她為L子吧。如果說筆尖姊的文章能讓人感到朝氣、能對生活重新抱有希望,那L子的文章就是勸人趕快去死。
  是啊,勸人去死。L子那傢伙不是作家,只能說是某個朋友的朋友,有很嚴重的憂鬱症,已經嘗試自殺好幾次了,她的網誌上談過幾次燒炭的經驗,也曾很認真的思量自己要怎樣離去才不會添別人麻煩。
  她好像很在意自己的死狀會不會很淒慘。
  閱讀她寫的詩、她的散文,總是讓人有種這個世界值得你憎恨,而報復它的最好方式就是結束你那微不足道的生命的感覺。
  耐人尋味的是,當時我深深受L子的文章著迷。
  或許是因為我升上大學後,某個環節、某個齒輪就脫序、壞掉了,不再照著我或是任何人的藍圖走,就是種近似於虛無的情感,白話點說,那便是失去人生的意義與目標,好像我原本有著很遠大的抱負,而這份野心在我衝上三萬英呎的高空時便將我丟下,一路奔向外氣層去,以至於我在異地的生活就如行屍般無意義。
  (當妳說起自己曾在半夜跑去信義路上時,我倒是想起了在萊斯特郡也曾有個孤兒)
  不論用何種語言陳述起這份感受聽來都有些頹廢、有些病態,更甚者說,像是無病呻吟,畢竟這個世代的孩子似乎都沒資格抱怨人生,如今大多數年輕人生來就不曾需要為衣食發愁,而那些生計有困難的人—我們的社交圈也很自然地、殘酷地將他們排除在外,因此縱使我們多希望別人理解這樣養尊處優的我們也懷抱著不比任何人輕鬆的哀愁或是憂鬱時,那聽來都像是種原罪,好像我們必須有著幸福快樂的人生般,一但我們稍微抱怨起那些聽來不是這麼重要的問題時,就該先檢討為何自己明明坐擁世間萬物卻仍不滿足。
  那個L子,就是這種討人厭的傢伙。
  所以我認為,我和L子八成是同一種人。
  只是我因此去嘗試跟L子接觸了嗎?並沒有。我還是一樣,認為自己沒有任何理由或是資格和作者談話。
  我甚至覺得,不如就讓L子繼續病下去吧。她之所以能寫出那些文章,肯定跟她的憂鬱症脫不了關係。
  就說我是爛讀者了。
  妳或許猜到我要說什麼了。
  對,筆尖和L子,剛好是在我內心最迷網時,分屬兩個對立面的作者。用中二一點的說法就是光明與黑暗,用直白一點的說法則是一邊讓你覺得人生其實還不壞另一邊挑明告訴你下輩子會更好。
  筆尖的小說不是寫給我這種讀者看的,而L子她根本不寫小說。巧合的是,兩人所撰寫的散文、日記,卻沒來由地吸引著我。
  真是莫名其妙。
  這樣說有點自以為是,可是筆尖她給我的感覺就像是努力撐起笑容,為了讓人能因為她也感到快樂,即便她也的確懷著憂慮,但是她甚至連這份憂鬱中都試圖傳達像是希望、像是活力這類—某種軟綿綿的東西(盡管本人大概不這麼認為,她說她很喜歡說教(笑)。
  如果說那天我沒有誤闖進筆尖的小屋而是進了別的老師的blog,我會產生相同的感觸嗎?
  可能會,因為值得尊敬、能打動人心的作者太多了。
  只是無論如何,這個現實的我是碰到筆尖的我。就跟L子一樣,碰上L子的我註定會被她染上同一層情緒。
  遺憾的是,我還活著,這說明大概是筆尖勝利了。
  L子她或許最後還是沒死成,只不過blog很久沒更新了。她在最後的幾篇文章中曾引用了文學部的某段對話。
  “Just, if you think you know someone struggling with depression…”
  “You can help just by treating them like they’re a goodfriend.”
  “Spend time with them, even if they don’t feel like doing much.”
  “And remind them that they always have something to lookforward to.”
  “Making plans in advance, letting them borrow something, or even just saying ‘See you at school tomorrow’…”
  “All of those things can help your friend make it to the nextday.”
  我想她大概是去尋找那個願意為她這麼做的人了。
  然後,我開始寫小說,不過可能沒有用上筆尖教的技巧,因為我的小說內容也盡是一些傷天害理的東西,嘖嘖。
  結果就是看見自己的名字能跟筆尖出現在同一張單子上。
  終於,我心想,這次總算可以名正言順地騷擾筆尖了,呼呼嘿嘿呵呵呵。可笑的矜持讓我遲了好久才認識她。
  私訊了她,說了些無關緊要的話,告訴她我就只是個運氣好矇上來的、來沾沾妳的名氣以後多關照云云,而她也如我所知道的她一樣,告訴我我值得對自己更有自信。
  這些道理我也懂,但我忘不了L子,所以真正的我大概只是想跟筆尖的軌跡說話而已。說些什麼都好,把那些第一次闖進她的小屋時就該說的話說出來。
「我好喜歡妳的文章,雖然我看不太懂妳的小說。」
  這句話太難說出口了,如果只說前半,可能就會被問起:「為什麼喜歡呀?」這樣我就得完成後半部這存心來找碴的句子。
  所以才說我是個爛讀者。
  這種時候明明只要坦率地問她有沒有看過《如果有妹妹就好了》,然後告訴她我出現的理由跟螃蟹公一樣就行了。
「以前受到妳的文章影響很深,愛老虎油。」
  好羞恥,誰幹得出來啊……(打到刪節號才想起連刪節號的輸入法都是筆尖教的,更羞恥了)而且我也不是美少女,哀。
  再說這聽來有點蠢,筆尖她又不是寫了什麼雞湯文,結果卻有一個白癡擅自解讀,把它當作自殺防治手冊。明明只是跟粉絲打哈哈也會被莫名提溫。
  真可怕,難怪會說作者已死。難道你就不能乖乖當個讀者嗎?
  恐怕不行,所以才說這篇文就是跟筆尖有仇,讓她莫名承擔許多壓力。
  反正後來也是這樣,突然感到有些憂鬱就跑去找筆尖(例如發現今天買的豆腐破了或是早上通勤時多等一個紅綠燈),可是又很擔心打擾到她,結果只能跟JK塞巧克力給心儀學長然後迅速跑走一樣,看見她有答覆再厚臉皮地纏著她說個沒完。
  沒辦法呀。雖然她說她是個邊緣人,但是和她聊天的對象可是邊緣到創下一整學期都沒有人願意坐在旁邊的紀錄的人呀,是究極邊緣人,必須要犧牲小邊緣人才能召喚的那種邊緣人。
  所以光是聊天就讓我很開心了,某種童貞思維。我都說這是拿buff,只要跟筆尖聊天後就會對人生燃起希望,聽起來很誇張,但我猜這八成也不是她第一次聽見類似的形容了。
  我想起《鑒古堂》的評審團評語寫道:
  結局十分治癒人心,感覺和女主角一樣獲得救贖!
  當下真想說那是因為作者本來就是一個能治癒人的存在,而且那份救贖我也已經得到了。
  作者是個謙虛的傢伙,所以肯定沒有自覺,只是事實就是如此。
  沒辦法,我也是忍耐好一陣子才決定趁現在刷一波好感度。
  也或許是我從與她閒談中的某句話看見了她身上的一絲鬱色吧。
  當作我過度解讀也無不妥,只是如果能稍微做點一廂情願的回報給筆尖的話,我想告訴她有人的確因為她的文章、她的作品而更有動力面對這個世界。


「看到這裡壓力好大,八成真的碰上變態了。」
「不,其實從一開始到最後都是唬爛的,想寫得洋蔥點,直接拿去當小說新企劃。結果最後還是被退稿了。」
「被退稿了呀。」
「因為原本它應該要是一個BE,結果作者硬是讓它變成了HE。」
  
  謝謝妳,筆尖。

  啊,對惹。我是以打動妳和編輯為目標寫心得的,所以請不要當真,拜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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