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換
舊版
前往
大廳
主題

智財緊箍咒

KANASHIMI | 2012-02-11 23:03:23 | 巴幣 5 | 人氣 347


前一陣子 SOPAPIPA 才在美國網路上鬧得沸沸揚揚,諭示了一個緊收網路自由時代的來臨,令我想起前幾年各國的「三振條款」。網友 Mindless Wu 引用經濟部決修智財法新聞,也提到相關的憂慮。



從歷史背景的角度,我不禁要考慮這一連串可能與近年來網路對傳統媒體收益造成的影響。或許還加上這三年 金融海嘯之後,即使原先賺不少錢的公司也可能獲利大跌而變得斤斤計較。而臺灣近來因為希望藉加入 TIFATPP 等貿易聯盟而融入國際市場的企圖,卻可能引入豺狼虎豹;這點不只在智財法上影響著我們,還包括近幾日的美牛議題:這牛肉可不是甚麼選舉牛肉,而可能是狂牛症瘦肉精的肉堡,而我們只好期待猛獸後面能帶來肥滋滋的小綿羊。

因為美國現在掌握了大部分的智慧財產權,所以為了與中國等新興國家競爭,他們當然必須預先布局,預防超級強國的地位有所動搖。但會重推這種法案的,我想大多都不是為了什麼社會的公平正義,而主要是上面提到的產權持有大戶吧。只是,以這些日子子來我所見的一些報告,這種收緊銀根的方法不一定能夠收效,甚至可能造成反效果。可惜,就算他們或許會發現,實際效益比不上預期收益,但這對他們來說並沒啥致命的效果:他們大可以不介意地甩甩手,「就算賺不到那麼多錢,有總比沒有好。」至於對小家碧玉來說,這種法案有沒有其實沒有太大差別,因為對他們來說,重要的是買家的注意力:今天就算沒人盜版,但沒幾個人注意到你的知識存在的情況下,那又有何用?不如擴大知名度,越多人盜版,會買的人或依存的人說不定還更高。否則到最後,唯一的賺錢途徑可能就剩下打專利官司了:你這想法我之前的某某文章、某某產品早就提過了,因此要用你得先付錢。但真正打起來誰有那精力?誰又鬥得過大公司了呢?

若純粹當個哲學命題,那麼若我們認為比起個人收益,人類文明的進步更為重要的話;那麼最起碼,對於推動文明有所助益的那些知識,在原創者能藉此求得應有的收益(例如付出同樣的努力,足以求得溫飽)之下,或許就不應被封禁或高價出售。而即使要以最嚴苛標準,也不應涉入民生必需品(電腦與網路快成為這樣的東西了);使得一般百姓得付上日常收入的一大部分,給某些財團作為智財稅;否則就成官逼民反了。

由於真要雷厲風行,我想不說公權力吃不消(太過頻繁)、民怨四起,連財團本身都會意識到賺不到錢而鬆手吧。所以只要不把侵權申告變成不定時炸彈般的公訴罪;我猜最後就算成立,可能多還是時不時來個殺雞駭猴、口頭威嚇的效果較大。不過話說回來,現在的智慧財產權法本身就具有這樣的性質了。只能說這使得大公司多了一把投機主義的利劍。



創作回應

相關創作

更多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