摹寫是對自然景色、宇宙萬物以及人生百態的摹擬。
除了視覺所得各種形狀的描繪外,也包含聽覺、嗅覺、味覺、觸覺等的感受。
也就是將對事物的各種感受加以敘述、佐以形容,使讀者身歷其境一種技巧。
然而,所謂的摹擬並非單純忠實的記錄,也並不要求做出完全寫真的描繪性質。
而是在主觀觀照下將客觀事物經過觀察、選擇、聯想、組織,然後再構築出來,
最後形成一新秩序,使讀者信服或產生共鳴的情緒。
當然,這樣說起來很抽象,也不太容易懂。
用比較簡單的方式來表達,「摹寫」的重點是把你自己的感受、體會呈現出來。
由於不同感官,會有不同形容字詞。我們就五感的不同、分類來做舉例:
(一)視覺摹寫:黑貓躺在鵝黃色床單上,靜靜依偎在棕髮少女的懷中。
(二)聽覺摹寫:喀啦喀啦、喀啦喀啦,巨大的齒輪在無垠黑夜中持續轉動著。
(三)嗅覺摹寫:隨著氣溫蒸騰,腐敗的氣息正在擴散,到處充滿了令人窒息的腥臭。
(四)味覺摹寫:她做給姊姊的點心總是甜甜膩膩的。或許,那就是幸福的滋味。
(五)觸覺摹寫:把腳伸入湖中,湖水冷冷的、滑滑的,空氣中帶著微微的濕意。
(六)綜合摹寫:火光照著我們期待而發紅的臉,照著香氣四溢的烤肉、照著滋滋作響的木炭。
同樣的,就跟其他修辭法一般,摹寫也有一些原則與技巧:
(一)盡可能地做動態性的摹寫
不變的真理就是變,我們不應該以捕捉那靜態的瞬間以為滿足,
應該是要摹寫變動中的世界以及人生,不是圖片,而是部動畫。
(二)採用綜合或者共感的摹寫
就像動畫有聲音和影像一般,應該同時針對不同的感覺來描敘,
畢竟我們觀賞一部動畫並不只看畫面或者只聽配樂、音效。
(三)必須通過作者主觀的觀照
摹寫並不只是客觀形象而已,而是經過主觀意識觀照後的意象。
不僅是要描寫景物,更要描寫自身的體會。
(四)不妨結合情緒表達、描繪作者的心境
既然需經過作者主觀的組合,那不妨也把心情和感觸添加進去。
寓情於景,情景交融,這樣更容易使讀者有同樣的感觸。
(五)具體的反應,使讀者產生鮮明的印象
只是抽象的描寫是不夠的,必須把具體反映直接訴諸讀者心靈。
我們不能只說花是紅的,而要把怎樣的「紅」給確實描敘出來。
(六)不妨採用其他修辭法、增添文章趣味
對於人事地物的直覺感受,我們沒必要只使用直接摹寫的形式,
結合轉化、譬喻、映襯、象徵等修辭法,也是可以的。
很明顯地,摹寫是描繪外在的修辭法,但不應該僅是模擬真實世界的能力而已;
更進階一點,我們必須用語言、引真實的景物,描寫出內心那自我編織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