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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馬談台灣第二十八章 找出藍綠之間的共識 打破政客的操弄 陽光法案

零下之翔 念雨居 | 2022-03-19 15:52:37 | 巴幣 0 | 人氣 53

 在台灣因為歷史、教育、血緣、宗教、語言的差異性,各族群之間都有默名的隔閡感覺,在早期甚至產生無數流血的衝突戰。
 然而或許是因為台灣太小,又是海島型國家,在多次因為生意往來,或者愛情通婚狀況下,彼此不得不『溝通』,各族群開始有了善意的理解,溝通、語言,一直是和平最佳的途徑和工具。
 現在的台灣種族的紛爭,最嚴重都是打打罵罵很少大部分流血衝突,就算有政客因為選舉操弄,都會被大部分理智的人阻擋和譴責。
 這一點比起其他國家來說,比方美國或者中國大陸,台灣實在是太和平了,在美國有對於種族歧視的法非常重,就是因為種族歧視引發美國內亂,差點滅國的歷史教訓。
 至於中國大陸則有西藏種族大屠殺恐怖的事件,這些都是証明台灣本質上是比其他國家還要善良的。
 基本上台灣除了深藍、深綠,非常頑固和難溝通,淺藍、淺綠
都是比較容易找到共通點的。
 至於純中間選民,大致上除了理性之外,也比較冷漠,一切只看在證據和事實,誰能給我好日子,我就支持誰,或者是我有飯吃就好,我管其它人會不會餓死的心態。
 這理簡單說明,淺藍綠比較有共識的話題。
第一點,大概就是『貪污』了,阿扁事件,因為媒體操作,加上政客煽風點火,一時之間,台灣藍綠對立,達到歷史新高,不管誰是誰非,其實除了深藍深綠之外,中間選民都能在阿扁事件看到很多奇特的現象,比方『臨時換法官』,『先收押在找證據』,或者『檢察官威脅證人說謊』,甚至『偵查不公開』變成一個大笑話。
試想當初馬英九貪污案,採用以上這些步驟,我相信一百個余文也救不了馬英九。
當然有人說貪污就是貪污,對於某些人就是要採取非法極端,這更是歪理,你可以因為要抓一個殺人犯,然後抓他無辜的三歲女兒,威脅他出來受死嗎?除非是獨裁專制國家。
事實上台灣的法律,非常不健全,法官得自由心證非常可怕,同樣的一件法案和證據,竟然會因為換個法官,就從有罪變無罪。
我覺得台灣在不修改法官法,或者採取美國的陪審團制,台灣的法律會一直是國際大笑話。
當然這些落差,直到林益世貪污事件,兩者比較,你會覺得更加諷刺,事實上林益世這才叫真正的『罪證確鑿』,想賴都賴不掉。
 這些並不是要幫某些政黨講話,要是馬總統和國民黨甚至深藍選民這麼痛恨貪污。
 那為怎麼陽光法案的『財產來源不明罪』,直到現在都不敢通過,政客就算了,而深藍選民竟然不會去介意這種事情,按照陳水扁得罵法和激動,應該會每天半夜跑到國民黨立法委員家,然後大罵為怎麼不敢通過才對阿,甚至不再把票投給國民黨。
  在下曾經跟朋友在網路或者街頭舉辦藍綠簽名讓這法案通過,結果很失望,除了罵我和朋友祖宗三代,還說我別有用心,才不會簽呢!然後還有很多後續,這裡就不提了。
  後來透過一些偽裝訪談,才知道深藍的人其實很怕這法案通過,萬一馬英九被抓,那這面子可就丟大了。
[在下和朋友沒有在任何政黨工作,或者加入黨,純粹是熱心和雞婆而已,另外我朋友在某些地區還差點被打。]
初期林益世事件只有口頭上的證據,跟阿扁一樣,但是這些人卻挺到底,還說一些很白癡的理論,後來錄音筆出現,連神都不知道該怎麼幫的情況下,這些人才慢慢住嘴。
事實上深藍他們恨的不是『貪污』,而是陳水扁這個人,這個人讓『台灣意識』抬頭,這個人讓『大中國教育思想』,差點消失在台灣,這個人是唯一能打敗國民黨的魔頭,所以這個人必須死,必須關到死,貪污只是合理化的藉口而已。
在早期有些深藍還會說他們恨的是阿扁對於『經濟的無能』,但是因為馬政府更加無能和貪污的情況下,他們在罵等於罵到自己,所以就不提了。
淺藍淺綠基本上都有共識,那就是財產來源不明罪,是對台灣有幫助的,初步的共識,或許突破這點,台灣政客貪污囂張的事件,就會消失非常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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