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精簡整理,欲看較詳細的內容,可點閱以上連結)
傘兵(英語:Paratrooper)顧名思義,乃接受過跳傘訓練的士兵,一般作為空降部隊的一部分來行動,主要是以空降到戰場為作戰方式,其特點是裝備輕、機動性高、兵員精銳。而傘兵通常獨立建制為師級或旅級,直接隸屬於軍團一級或更高級別的指揮機構。由於傘兵是由飛機運送,故世界各國對於該部隊歸於空軍或陸軍,也有不同的作法。
我國將傘兵(空降兵)列入陸軍管轄,而載運的飛機則屬於空軍。此可追溯至民國31年(1942),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中國、美國、英國、蘇俄四國結合為同盟國,我國因應抗日戰爭且基於盟軍戰略反攻的需要,於陪都重慶開始籌備傘兵學校及訓練陸軍士兵跳傘。
國民政府主席兼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上將(後任第八代總統)正式接受美國陸軍第十四航空隊司令陳納德(Claire Lee Chennault)少將的建議,批准成立中國第一支傘兵部隊,於民國33年(1944)1月1日,於雲南昆明成立傘兵第一團,授命當時駐當地之第五集團軍(國民革命軍第五軍)總司令杜聿明將軍(後遭共軍俘虜,民國70年病逝於大陸北京)負責編組督訓,於昆明北郊崗頭村永豐寺成立。
傘兵部隊首任團長為李漢萍將軍(湖南長沙人,黃埔軍校六期、陸軍大學十五期畢業,後調任第二兵團少將參謀長)兼任,副團長是第五集團軍司令部科長簡立上校(民國34年春調任駐印軍汽車兵團少將團長),繼任副團長喬九齡上校(黃埔軍校四期,陸大將官班畢業),團附鍾明達中校,團附姜鍵少校。該隊建制上直屬軍政部,但因人事補給、訓練等均由第五集團軍掌理,故實質上為第五集團軍直屬部隊。此時國軍傘兵部隊之規模始稍具雛形;然為保密考量,對外代號稱為「鴻翔部隊」。
鴻翔部隊成立之初,由於缺乏裝備及訓練器材,除了一般步兵基本戰鬥訓練外,只能著重於體能、戰技的加強;後經派員赴湖南衡陽等地招考一批熱血青年,始充實傘兵新血輪。這批學生在爾後爭取美方正式裝訓中國傘兵歷程中,肩負重要任務,均能圓滿達成。該團下設3個步兵營,第一營營長初為鍾明達中校,後為鄧紹華中校;第二營營長先後為張致忱中校、喬九齡中校、李海平中校;第三營營長為呼保佑中校(後第三營因美軍顧問團之建議而裁撤)。
直到民國34年(1945)1月,傘兵第一團在美軍顧問團的建議下,由連營制改為隊制,並開始由美軍協助裝訓傘兵,至此,中國傘兵部隊的建軍才進入了一個新的里程碑。美軍擬正式裝備訓練中國傘兵,美方人員亦由總部美軍顧問組(戰略情報局作戰組,OSSOG)調度,但美方對我國官兵接受傘訓及戰技能力存疑,故決定先予測試。美方每天派遣部分官士攜帶爾後編隊所使用之武器,由我國調派官兵參加訓練、考核、測試,至3月底認為成果很好,始正式決定裝訓中華民國傘兵部隊。
中美兩國共同研擬傘兵突擊隊之編制事宜,經過一整天的反覆演練、測試,始決定隊的編制裝備表。其戰鬥特性為降落敵軍後方要點,實施突擊、破壞、襲擾,以牽制敵人兵力,而使中國大軍攻擊順利推進,而非空降敵人陣前進行正面戰鬥,整隊編足員額含華美官兵約180人。
同年4月8日,為了配合盟軍反攻,將傘兵第一團擴編為陸軍突擊總隊,以李漢萍為突擊總隊司令,以榮譽第二師第五團少將團長張緒滋調任突擊總隊副司令,以喬九齡為上校參謀長。此時編制由3個營改為20個突擊隊。由於淘汰士兵較多,又成立2個補充大隊,各轄4個補充中隊。一至十八隊為突擊傘兵,十九、二十兩個隊為情報隊。每隊160人下有6個分隊,一、二、三分隊是步兵分隊(轄4組,每組12人),四分隊是30重機槍分隊,五分隊是60迫擊砲分隊,六分隊是爆破分隊。共3,200餘人。 井慶爽、姜健、李海平、潘榮輝、段超群分任一至五隊隊長。第六至二十隊之兵源,則由駐防昆明附近之青年軍第二○七師官兵中擇優編撥。陸軍突擊總隊正式擴編的同時,我國也成立傘兵學校與接收武器裝備,始正式具備作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