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亞夜。
左營三越桌遊節結束了,嘛,以銷售場來說,這場的狀況差到不行,簡直是賠本賠到家了,跑這一趟高雄還不如去 FFK;但以測試場來說,這場還滿歡樂的。或許因為亞夜住台中,因此平常不會接觸到高雄這邊的玩家,也因此,認識了很多新朋友。亞夜的作品能得到更多人的青睞,這也算是美事一樁。

一早的樣子,還要幫忙場佈。一個攤位 4 張椅子,亞夜因為報了兩攤所以有 8 張椅子,當然全部移到試玩桌去。

桌布不夠大!不,這其實是毯子,摸起來質地超好,每個摸過都說讚
按照公布的地圖來說,桌遊展的面積有 110 坪。多大?大概就 FF「一區」的面積那麼大吧?隔壁 WS 也只有 150 坪,這麼小的空間還搭了舞台,所以人潮有多少可想而知。
然後因為是在百貨公司裡,所以場佈時間就不是營業時間,換句話說,為了場佈就必須以「廠商身分」進場。於是就還需要押證件換證,整個就超麻煩。然後,因為新光三越正式的營業時間是 11~22 時,所以一般遊客最快也要 11 時才會出現,但通常這段時間都是美食街的熱門時段,因此真正開始有人潮已經是 14 時以後了,跟 FF 之類的同人場很不一樣。
還有就是,因為在百貨公司裡面,所以必須「開發票或收據」。原本場地的規範條件就是「必須開發票」,後來主辦說「收據也可以」。還好有放寬,因為收據只要是商號就能開,亞夜未來只要去刻一個「巧克歐蕾」的印章就好了(收據需要蓋店章才會被會計承認,因此商號(非法人)就必須刻一個商號章才行)。不過反正兩天下來營業額是 0,因此完全不用考慮開發票的事,這算因禍得福嗎?XD
說起來,同人社團做到要刻商號章,是不是也算是解了一種人生成就?雖然同人社團玩到開公司(法人)的例子也不少,但比起同人社團的數量來說肯定還是少數對吧?
對了,亞夜還要感謝隔壁攤「無限彩」的大大幫忙指導開發票(收據)的過程。雖然最終沒有使用到,但多學會一個技能總是好事。
幫無彩限大大推廣作品~
雖說營業額掛蛋,但這次確實也是有所收穫的。跟幾位業界的大大交換名片,學到了開發票的法律(雖說這應該是自己查就好,但有人教就是不一樣)。另外呢,也順便推廣了《精靈元素使》一波,玩過的都說讚,雖然可能是外交辭令就是了……
由於是免費場,隔壁是動漫市集(雖然掛著 WS 的牌子,而且廠商地圖上也是寫 WS,但尊重人家主辦的海報,就叫他「動漫市集」吧。),而且沒有實體隔間隔開,所以也有一些 coser 跑過來體驗桌遊。

AniMkt 動漫市集。
這次主辦方的活動是,消費 300 或試玩 2 場遊戲就可以抽獎,每個小時會抽一張,而抽獎券只要投入票匭就可以再領一張新的,等於鼓勵大家多買多玩。不過如果是抽獎目的,玩兩次抵 300,那誰要消費?或許是跟促銷策略有所衝突導致。前年夏趴是消費 300 或玩 5 局,而且入場券可抵消費(具體是要花 100 買門票,但裡面有 50 元折價券 2 張,只是規定 1 件商品只能使用 1 張折價券),因此大家消費的意願明顯高不少,畢竟折價券不花白不花,而且 50 元對很多遊戲來說都是直接打了 9 折,當然買氣就比較好了。題外話:當時主辦方用 8 折也就是 40 元回收折價券,但對於攤位而言,花 10 元當促銷費其實完全划算。試想,首先不是所有人都會用折價券,再來一件商品也只能用一張折價券,相當於高價品也只會讓利 10 元,最重要的是,當顧客說想用折價券你卻說不收,極高機率會直接損失一筆訂單吧?何必呢?
除了 coser 以外,也有爸爸媽媽帶小朋友來的,不過比起這種基本盤,果然還是 coser 來玩桌遊比較 high。現場配上実谷なな翻唱的 samfree 曲子只能說 high 到不行。
不過由於活動到 22 時,禮拜六整理完場地後來到下榻處已經午夜了,還好旁邊有家小火鍋店開到 5 點,晚餐就靠小火鍋解決了。賣不好加上餓整天,於是飯就給他多吃了那麼一丟丟,呵呵,報應來了,體重啊(抓頭
禮拜天因為朋友晚上要上班,加上隔天亞夜也要上班,不可能真的留到 22 時,因此選擇提早撤場。還好有提早撤,雖然因為一點狀況耽擱但至少也是在 1530 左右離開(原本預計 15 時),拖了這半小時果然在南投附近遇到了大塞車,本來 2 小時多一點的車程直接放大成 3 小時,到家已經過 18 時半快要 19 時了。這還算幸運,要是再晚半小時出來,回到家恐怕是 21 時以後的事。(顯示為塞爛)
說起來,台灣人開車習慣真的需要好好再教育。一大堆開定速的龜速車佔用內線車道死不走當路隊長真的很要不得。為什麼知道他開定速?你只要跟在他後面保值速度恆定發現雙方車距都不會變自然就知道了。國道速限 110 公里,但是取締點為 120 公里。雖說 120 公里不取締但好歹也是超速,確實不應該要求人家超速,但是,絕大多數的車輛的時速表都是所謂的「快樂表」,顯示速度會比實際速度快 5~10 公里,換句話說,你開 110 公里定速,實際上只有 100~105 公里。
如果你在中間或外側車道就算了,重點是佔用內線車道!
內線車道為超車道,因此只有當「你要超車時」才可以切入。如果要佔用內側車道,除了超車以外,「應以速限最高時速行駛」。最高時速是多少?110 公里,那你開個 105 就是違規。因此為了避免違規,你本來就應該把定速設到 120,因為首先這樣你才不會是慢速車,二來就算你的表真的是少數的「真實表」好了,120 公里也還不是取締對象,那你怕個毛線?
然後安全車距,小型車以時速 110 公里行駛時,安全車距為 55 米,大約是車道線的黑白間隔 6 段。但是你有種距離這麼遠,還不被剪車剪到爆。唉,怪不得車禍一堆。
這次回台中的路上,在南投路段遇到塞車時,內線車道的走走停停很奇怪,他可以突然很順暢衝到 80 公里,接著無來由又立刻急煞到 0。亞夜現在開車比較保守,前車突然加速,亞夜也不會立刻衝上去,而是讓速度慢慢加上去,當然這段時間車距會拉大,然後就被切,很淦啊,但車上有朋友,安全還是最重要。這時意識到這樣下去肯定出事,於是找了個空檔就切出來中間車道了(其實塞車時胡亂變換車道是不對的,變換車道的行為會同時影響兩線,所以只會造成回堵問題更加嚴重),果不其然,亞夜切出來沒多久就看到事故「在.眼.前.發.生」。內線車道果然有車子追撞,這下好了,內線車道直接卡死,後面的車一直想鑽出來,然後中間車道也跟著殘廢了(攤手
歐對還有更屌的,機車上國道,以前都只有在警廣或新聞聽到,這次旅程直接親眼目睹,紅斑馬急馳而過,接著靠路肩,然後一輛機車被攔停,笑死。你 550 重機就算了(亞夜支持 550 上國道,因為交通規則說大型重機路權比照小客車,那麼小客車可以上國道 550 重機當然可以),白牌是上來銃三小?駕照雞腿換的?
結論:
這趟旅程有收穫但也有很多鳥事。雖說人生本來就是無常,但這些垃圾事還是少一點比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