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我很羨慕在咖啡廳寫作的行為。
那個時候,我還在使用原子筆和筆記本寫小說。一有時間就趴在桌面,用著自己絕對稱不上優美的筆跡一個字、一個字地將腦海的畫面化成文字,捏緊筆桿,用力刻劃在16K筆記本的橫線當中。
小指到手腕的位置總是沾著濃淡不一的藍色墨跡,雖然有作為努力痕跡的筆繭,但是看在國中生的眼裡,指甲旁邊的軟軟肉團自然比不上待在清幽靜雅的咖啡廳內、一邊聽著輕柔鋼琴音樂一邊敲打鍵盤。那幅畫面是嚮往,是理想。
當我成為高中生之後,作為入學賀禮,得到了生平第一台筆電。
那是從親戚那邊得到的二手筆電,小小的,貼著產品標籤的邊緣塑膠膜微微掀起,光是開機就要跑上三分鐘的時間,登入信箱更是要跑上十分鐘以上,不過對於當時的我而言,只要有打字的軟體就足夠了。
那台筆電陪伴了我超過十年的時間,經過高中、大學到出社會,話雖如此,我帶著它到咖啡廳的次數卻不會超過三次。
如果在外出的時候碰撞、敲打到就不好了;電源線也很重;搭車出門的時間就可以打上幾百字了;咖啡廳如果人太少會很尷尬,如果人太多又會顧慮到用餐時間;倘若店員大聲聊天就更討厭了,就這樣用著各種理由說服自己別去實現小時候的嚮往。
作為奇妙的折衷,倒是曾經在速食店打過小說。
花費不少時間才找到有著插頭的座位,一邊擔心著使用插座的行為會不會被店員警告或是被收取額外費用,一邊小心翼翼地凝視著筆電開機的漆黑畫面,我坐在兒童遊戲區的旁邊座位,背靠著牆,讓螢幕面對牆壁。
雖然腦海那些不著邊際的擔憂沒有成真,然而注意力完全無法維持。
一會兒在意隔壁座位身穿西裝的大叔不停咳嗽,一會兒注意從面前經過的店員小姐或端著托盤的年輕情侶。雙手放在鍵盤有不短的時間,稿子卻遲遲沒有進展。早已吃完的漢堡塑膠紙被揉進薯條盒子裡面,擱在手邊。
記得那次,我待了半個小時就回去了。
根據親身經歷的結論,打字還是待在自己的房間最好,不必浪費搭車時間,不必擔心途中下雨會讓筆電淋濕也不必在意旁人的目光,盤腿而坐;搖頭晃腦或突然站起來繞著圈子走都無所謂。
嚮往的理想最終也只是理想而已。
當然,此刻的我依然嚮往著在咖啡廳寫作這個行為,不過也明瞭這麼做所必須付出的行動和代價。兩相權衡之下取其一,就只是這樣而已。
待在桌面、書架都堆滿書籍的房間內,夏天熱得只是坐著就會流汗,冬天則是必須拿棉被當成披風包裹住自己,在滾輪椅上盤著雙腳,如果瀏海太長就用不曉得哪裡找到的髮夾會鯊魚夾往上夾住,用著與小時候規劃的美好形象相差甚遠卻舒適有效率的方式持續寫作。
就像那些會出現在漫畫留白當中的台詞。
有些支離破碎,有些言不達意,卻可以烘托出氣氛一樣。
學會妥協並且變得懶散的我依照自己的步調,不疾不徐地營造出此刻的理想。
那些寫滿潦草字跡的筆記本被放在書架最上層。我不再有過將筆電帶出房間的想法,就讓它待在桌面的那個固定位置。書籤頁存了好幾組歌單,手邊總會擺放著固定幾本作品,偶爾是《金米糖灑落的地方》和《愛無比荒涼》,偶爾是《六百六十円的實情》和《少女不畢業》,不過在塑膠觀葉盆栽旁邊一定放著《豬排咖哩的日子》。倦了、累了就直接往旁邊的床鋪倒下,缺乏靈感的時候就拉起鯊魚布偶,雙手牽住牠的魚鰭,按照背景音樂的旋律繞著圈子走動。
或許是大學同學在群組內討論著團購茶包,或許是偶然在儲物間找到一個忘記何時收到胖胖的、鮮黃色的馬克杯,或許是在目錄看到特價品的緣故,諸多的或許和心血來潮交錯,在不知不覺間,筆電旁邊總是放著馬克杯這件事情也變成理所當然的日常。
由於家裡找不到攪拌棒,只好拿果醬抹刀作為代替,順時鐘攪拌完之後倒入牛奶作為收尾。簡單明快,從撕開茶包開始計時也尚未經過五分鐘,其中還包含了發呆的時間。
夏日午後,今天的筆電旁邊也擺放著胖胖的、鮮黃色的馬克杯,微微冒著幸福的熱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