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末我跑去台北玩、吃飯⋯⋯噢,不,是取材。
我原本就約了兩個現在還有頻繁聯絡的書店同事吃飯,想說為了之後可以長長久久寫出許多笑話,我決定劈頭就問:
「欸,你們記得以前上班,我有什麼笑話可說嗎?」
只見他們兩人一愣愣地看著我。
「你本身不就是笑話?」
不是啦!我不是要這種的!⋯⋯也可以啦!對啦!就是要說我的笑話啦!
可是能不能斟酌一下措詞啊!!!
我的心臟一下子死了三百萬個細胞耶!
「⋯⋯所以到底有什麼好笑的事?」
先別管我的心臟死了多少個細胞,還是正事要緊。
「嗯⋯⋯可是我現在只記得有哪些奇怪的客人。」
所以奇怪的客人蓋掉了我的耍笨事蹟。
那剛剛那句殺死我三百萬個細胞的話,我到底該怎麼看待才對⋯⋯?
我真不知道應該開心還是傷心。
「就那個嘛,拿傘亂打人的客人、叫人罰站的客人、撿垃圾也生氣的客人、叫人從櫃檯滾出去的客人⋯⋯我記得還有⋯⋯」
「算了,別說了。」
全都是些不能寫出來的東西。
我可不想被肉搜。
「你們再想想嘛,總有點什麼吧?」
「嗯⋯⋯」
一個人低頭沉思,另一個人抬頭問道:
「對著歐美系外國人大聲回答『はい』算嗎?」
「算。可是篇幅太小了。」
「你要求好多!」
「我要顧及廣大讀者。」
「⋯⋯那就只剩下客人的事了啊。」
所以你們都不記得自己幹過什麼蠢事是吧?
我可是記得很清楚。
有人跟我在後場學喬巴躲在牆後;有人假裝貞子蹲在角落;有人一邊包雜誌,一邊翻閱流口水;有人嚷著這個月沒錢了,但還是想買某個雜誌的附錄⋯⋯etc。
現在居然跟我說「不記得」?
⋯⋯⋯⋯⋯⋯⋯⋯
等一下。
所以我根本不需要取材嘛。
我記得這麼清楚,根本不需要取材嘛。
我居然為了一件不必要的事情,承受「你本身就是個笑話」這句話,然後還用一篇日誌證明這件事!!!
呵⋯⋯
侯文詠說得對。
「如果人生是一道證明題,你就是最好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