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欺負被人辱罵只要還手的話,就是你的不對,這話乍聽之下好像有那麼一點道理,可是仔細想想又好像哪裡不對勁,這應該不是那麼常遇到的事情,例如受到暴力的威脅,如果不還手的話,有可能會有生命危險。可是還手反擊的話,在許多方面都可以解釋成,兩個人的鬥毆,而不是受害者的反擊,所以受害者想要保持受害者應有的地位,就要乖乖的被打,不要還手最好。
被霸凌一定有理由的,所以找尋為什麼被霸凌,而不是追究霸凌者,但原因查到最後你會發現都沒有在談論解決霸凌,例如人際關係不好所以霸凌,長得醜所以霸凌,家裡很窮所以霸凌,沒有爸爸&沒有媽媽所有霸凌。成績太好所以霸凌,成績太差所以霸凌,個性內向所以霸凌,太受喜歡所以霸凌,看他不順眼所以霸凌,就是不爽就是霸凌,他是轉學生所以霸凌,他沒朋友所以霸凌。
就像被強姦一定有理由的,但理由到最後也有相同的結論,是他們引誘別人的性慾,所以自己小心一點就好,例如穿裙子才會被強姦,穿短褲才會被強姦,晚上回去才會被強姦,經過沒人的地方才會被強姦。穿的太性感才會被強姦,穿短袖才會被強姦,長相太漂亮才會被強姦,身材太好才會被強姦,一個人出門才會被強姦,為什麼沒有警覺心才會被強姦,為什麼之後又是為什麼。
PS:以上舉例可能讓人不舒服,這邊說聲抱歉沒惡意。
然後最後會迴向到「你為什麼不反抗」的死亡迴圈上,為什麼說是死亡迴圈呢,因為又會回到別人打你是他的不對,但是你還手就是你的不對,這一個像是老鼠跑滾輪,無論如何都不會前進的迴廊,永遠都在原地打轉。因為找理由找到了最後,發現從來理由就不重要,還是回到了最前面的地方,但為什麼要找理由呢,因為不相信,不相信為什麼別人不會被霸凌,而有人會。
理由是最沒有意義的,因為就說有理由也往往為什麼會發生,而不是導向惡意、故意的結論,彷彿說沒有誘發性憑空會發生這件事情的,但所謂的誘發性很多時候根本是無中生有,或許真的有可能真的找到有理由的,但卻不是引發的主要因素。例如一個人走路跌倒受傷,它一定是有理由的,有可能是他自己不小心,更有可能是這個道路的設計有問題,也有可能是鞋帶掉了,更可能是他受到外在的因素發生。
更多時候是沒有理由,就只是機率問題讓人跌倒。
根源是誰先動手就是誰的不對,給予應有的評價懲戒,這點最簡單,也不會讓問題複雜化,那為什麼卻不會這樣做,這樣做不是很好嗎,就好像學校校長承認底下有不良份子欺負別人,但他們有許多理由不想這樣做。所以讓一切模糊化,又想表現出有解決的誠意,所以想出了理由這件事情來拉扯,會讓全部人去尋找理由,到了後面根源好像就會自動消失,也沒有人在意了。
如同醫生說你得癌症了,所以我們要查出為什麼得癌症,你可能喔是體質問題,還是吃的東西有問題,所處的生活環境可能被污染了,還是某樣物品所引發的,放心、我們會找出原因的,可是完全卻不你談如何醫治,也沒有進行醫治。這就是理由於霸凌這件事的存在性質,也就是理由不是重點,也沒有成為重點的必要性,這沒有理由照樣會發生,理由只是當成必然的論點,最後結束這論點的過程。
所以當有人找霸凌的理由,無疑只是為了在霸凌這件事上將傷口割開攪一攪,然後問你有沒有事情啊,為什麼傷口不醫治一下呢,你沒有醫治傷口一定有問題,有可能是故意要把傷口弄大搞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