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看不懂英文,絕非吾輩層次不夠,而是使用英語書寫的人沒有照顧讀者感受的緣故。那麼按照這個邏輯推理,我想現代人的閲讀習慣也可以理解了。我們之所以看不懂深澀的中文詞句,絕不是吾輩沒有善用字典,也不是吾輩不願用心嘴嚼,而是使用奇辭淫句的創作者沒有照顧讀者感受的緣故。所以這一切都是創作者的錯,看不懂就是創作者最壞罪名。
那些人實在太可愛了,這世上竟然會有人認為自己的作品是百分百原創,是獨一無二的。殊不知人類的天性就是善於抄襲。我們抄襲雀鳥的聲音,因此有了歌;我們抄襲野獸的姿態,因此有了武術;我們抄襲天地;因此有了道。我們這些咬文嚼字的傢伙,只不過是把曾經看過的東西轉化而已,當中也包括別人作品中的人物和情節,天下間所有的創作根本沒有原創。請不要自誤了,以為自己是幻想世界的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