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一個殘存記憶點:
選舉的正功能之一:選舉渦力
即吸納,在公共行政學方面是指形式參與。
不過在國際政治學方面,選舉渦力是藉由讓反對派一起參與選舉、公共政策制定的過程,以提升統治的正當性。
(因為你們也參加了,我們並沒有排擠你,你們也確實感覺到你們自己參加了,這樣一來你們就不會反對了,反正從一開始你們要的就是一種對國家政治的參與感🥺)
阿吉里斯.儀式性開會(使組織無法產生學習效果的三個因素):
很多獨裁國家會開放假選舉(例如緬甸不小心讓翁山蘇姬選上)就是因為民間對於開放選舉的壓力太大。
民眾感覺自己完全沒有參與到政治,就很容易發生暴力革命。(反正體制內我無法參與,那就暴力革命)(另一種非體制內參與=不合作運動,目標是要癱瘓政府)
不合作運動(惡法非法)
如:黑白隔離政策,公車上黑人女士不讓座給白人=>(黑白衝突後,事態升級)全體黑人一起拒坐公車(最需要坐公車的那一群人一起集體走路或騎腳踏車 whatever)=>公車業者瀕臨倒閉=>當地取消黑白隔離政策。
甘地:小孩不上學、公民不納稅=>英國撤離印度。
開放假選舉=希望藉由選舉渦力來吸納反對派=降低暴力革命的可能(給國家機關減壓)。
BGM:中原明子-Fantasy
最上面:當代治理(公共行政學跟國際政治學一家親啦,抄同一頁沒有不好)
可以市場途徑=新公共管理,基於契約外包給公權力受託人/網絡結構治理/公私協力,基於共同願景與相互信賴感。
(政體)
中間:人民民主集中制
最大的區別:有一群人大(人民選出的人民代表,任期無限,人民代表大會=人大)兼任國家裡所有的官職(列寧首創,超怪的政體)
不是共產黨=無法加入人大=無法參與公共政策,一個民主國家的人怎麼看怎麼不可思議的制度(大概七八個人決定統治十三億人的法律怎麼制定)。
最下面:壓力團體與政黨都是人民參與政治(公共政策、社會價值權力性分配)的管道。
選擇題:下列何者非利益團體做的事?答:參選。(那是政黨的活動)
最上面:政黨體系。
全中華民國有註冊的魑魅魍魎政黨那麼多,有效的也就那幾個。
台灣目前是兩個半(DPP+KMT+白)
中間:行政機關是一種準利益團體,他們也會因為自主性,向議會爭取通過法案與預算案。
(好的,台灣目前是不論行政院丟啥預算、法案,立院都一律退回,說幾次爆笑幾次(。
下面:利益團體的殘補功能。
立委是區域性的代表,這東西就跟佛祖一樣,每個信佛者,皆得庇佑。
趙匡胤信佛,李煜也信佛,南唐滅亡前,李煜肉袒請罪,流下兩行清淚,自問何等虔誠,佛祖竟不保佑?
佛曰:你信我,趙匡胤也信我,所以我兩個都保佑=兩個都沒保佑。
有不同Self-interest的人,必須散戶匯聚成各個利團,進而向國家機關施壓,藉以改變法案或者公共政策。
國家機關鳥不鳥你取決於:
1. 該利團的人數多不多(人多力量大)
2. 該利團的菁英多不多(醫師、教授、律師、有錢人等)EX:扶輪社、獅子會。
所以有的利團對政府影響很大,有的利團對政府的影響力無限等於0。
(不是只要加入利益團體就=能對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過程產生影響,但所有壓力團體最終的目標,都是為了對公共政策與法律、法案產生影響。)
利益團體的戰術行動:
宣傳、廣告、推廣、標語、遊行(使社會大眾了解他們所關注的價值需求的正當性,例如不要用塑膠吸管噎死海龜)、遊說(立委)->遊說(黨中央)->以身試法(大法官釋憲、憲法法庭)
具有多元價值利益的各個利益團體一定會有衝突。
但是他們的衝突是國家機關必須要平衡(將壓力全部輸入,並輸出為公共政策)的事。
各個利益團體一定會爭取對國家機關的影響力,例如:與某政黨配合,公開聲援該政黨,換取該政黨上台執政後的公共政策承諾。
For Example:廢死聯盟+同婚團體一起公開聲明幫民進黨站台,換取民進黨上台執政後,制定對廢死還有同婚更有利的法律。
(反廢死跟反同婚的也可以去站台+投票給KMT,反正不同的利益團體就是在鬥法,這才是活躍的公民社會=民主國家常態,對國家機關才有干預力、監督與控制力。)
(活躍的公民社會取決於中產階級是否興盛。)
政黨:
應然面:應致力於增進公共利益。(張楚:好肉麻,好噁心喔,你們相信嗎?)
實然面:所有政黨都是為了獲得執政權。(所有組織都是目標導向)
杜瓦傑:
內造型政黨:所有成員都來自國會,都是議員。
外造型政黨:成員可能來自內閣、議員,或者不在政府體系內。(反正是內造型的相反)
骨幹型政黨:
黨中央出錢出力出人,所以黨員有沒有繳錢不是很在乎,沒有義務=沒有權利。
(雙務契約,有義務才有權利)
剛性政黨:
例如威廉哥說今天我就要通過廢死,民進黨的哪個立委敢跑票,一律開除黨籍。
有這個能力的才能叫剛性政黨。
但有一則大法官釋憲就是跟賴清德N年沒進台南市議會備詢有關。
而這又是因為DPP有議員跑票,李全教才會選上議長,由此可見DPP是柔性政黨。(我沒唬爛,這叫反面解釋,法理學!!)
113憲判9大法官之所以說舉手表決不符合程序正義,就是因為立委如果不
亮燈、亮名=導致
課責(accountability)問題。
選民不知道自己投的代議士有沒有參與這椿骯髒的勾當=不知道該不該去罷免 or 下次不要再投給他。
普涵型政黨:
這種政黨為了獲得幾乎大部分人口的支持,會針對婦女、勞工、年長者etc 發展出有差異性的政見(會不會芭樂票,媒具值為0是另一件事)。
不是普涵型政黨:工黨(標的人口為勞工)
是普涵型政黨:共和黨、民主黨。
申論必考薩托利。
第一種政黨體系分類方式:看有多少黨能在議會單獨過半。
(不論哪種分類方式,結果都是:一黨制、兩黨制、多黨制)
第二種分類方式:
政黨分化程度高:多黨制(因為選票被很多黨瓜分)
政黨分化程度低:兩黨制(選票被瓜分的程度低)
第三種分類方式:
民選公職(市長+代議士)席次的分配:
一黨制:共產黨(不是共產黨不能當官)
兩黨制:台灣已經不是了,因為柯文哲當過市長,而且議會裡也有白作為關鍵小黨(=相關性政黨)。
多黨制:以上席次與官位被多個小黨瓜分。
薩托利的七種政黨:
一黨制:憲法規定只能有一個政黨+不公平的作票選舉=一黨長期執政。
霸勢一黨制:憲法允許多黨存在+不公平的作票選舉=一黨長期執政。
優勢一黨制:民主國家,但選民特偏愛某黨(如自民黨),結果同上。
門檻:不論是在台灣還是在比例代表制的國家,門檻都會刷掉一些小黨,讓拿不夠多%數票的黨在立院的席次為0,除非它是相關性政黨,另兩黨必須+它才能過半,否則就不會有席次。
向心式:大、小黨的意識形態光譜都往中間靠,有三到五個黨。
(比較容易組成聯合政府)
極端+粉碎式:沒有大黨,而且每個黨的意識形態光譜都往極化處靠。
極端:五到八個黨。
粉碎:十個以上的黨。
共性:離心式(意識形態極其不合,無聯合政府的可能)+暴力革命傾向。
下面的表格:上面說過了,只是因為我覺得抄得不夠好,就重抄一次。
學者:杜瓦傑
一個國家形成一黨制、兩黨制、多黨制的時間跟該國家開放組黨的時間有關。(長期因素)
如台灣:開放組黨的時間是威權解體(KMT執政)+反威權(DPP)兩派在鬥,就形成兩黨制。(但台灣現在是兩個半,因為白是關鍵少數)
即使社會更加分化,例如經濟更進步導致很多人從勞工階級變中產,公民的利益價值變得更加多元,既有的政黨體系也不會因而改變。
國家的政黨體系形成原因:前三個都杜瓦傑,第四個曼沃寧。
曼沃寧的政治菁英說:
例如有一個人從KMT跑出來組了新黨、另外一個人從KMT跑出來組了親民黨。
因為新黨跟親民黨在台灣都曾經是有效政黨,所以曼沃寧的說法曾經符合台灣的政黨體系。
政治版圖(社會支持基礎)的縮減:
藍綠對決,第一輪藍勝綠敗,第二輪藍敗綠勝。
這不一定是因為藍的選民變少,而是因為有些藍的選民可能對藍切心,但也不想投綠,選擇棄票。
有可能綠的選民比藍少,但綠對選民的動員能力(例如:大罷免)更高,投票率更高因而勝選。
所有的黨都會有一部分的公民支持,但並不會所有的公民都支持同一黨,除非你叫共產黨。(依據該國憲法規定,列寧搞出來的破東西,馬克思叛徒。)
上面的棄票說(獨立選民變多)=/=社會支持基礎(選民)從藍轉綠。
要藍色選民真的變綠色選民,才是社會支持基礎有變遷,方為政黨變遷。
獨立選民:
不按對政黨的偏好來投票。(O)
一定是良好的公民(X)=>可以收錢投票。
假定一:選民因為對政黨的認同改變,進而投票行為產生改變,導致政黨重組(KMT從大黨變小黨之類的,只是舉例。)
假定二(馬克思學派):選民因為對階級的自我認同改變,進而發生投票行為的改變。
例如以前覺得自己是無產階級,後來覺得自己是有產階級,所以就不投工黨,改投保守黨。(這可以當申論素材寫,為什麼我知道?因為政治極化的申論我寫過。)
選區劃分:
選區不等於行政區。
選區是用數人頭的方式來進行,所以必須把20W人的那幾區劃為一個選區。
(如果利用劃選區的方式來圖利自己的政黨獲得席次=傑利蠑螈,美國麻州州長)
台灣目前是由內政部進行人口普查,每十年重劃一次,選區可能變多也可能變少,視當地人口數變化而定。(如:北中南三席,變成只剩下南、北兩席)
(上這段的時候,我一直想說E鄉的人不是公民?他們沒有選區?沒有投票權?)
這就好像在問綠島、蘭嶼、澎湖、金門、馬祖的人有沒有立委一樣XDDD(有啦一定有)
這個跟杜瓦傑法則一二三相關。
總之是選舉制度。
(杜瓦傑提出的前三因素是長期因素,選舉是短期因素,可用肉眼快速觀察,今年換制度,明年政黨體系就會改變)
選舉規則:多數決(相對、絕對->兩輪決選制)、比例代表制(政黨名單)、混合制(例如台灣可以同時選自家立委跟投政黨票)。
選區規模:大選區(一區選出六席以上)、中選區(二到五名)、小選區=單一選區。
杜瓦傑法則(申):
二、兩輪決選制:多黨兩聯盟
法國總統大選:第一輪所有黨都會推出自己的候選人。
第一輪如果有人絕對多數(50%+1)就當選,沒有就進第二輪。
第二輪開始腐敗交易+博弈論,第一輪拿越多票的小黨,能跟大黨交易越多籌碼=之後的官位。見印度莫迪險勝後怎麼跟小黨分蛋糕。
三、比例代表制只要有過門檻的政黨一律有席次,所以會造成多黨制。(因為選民不必棄保)
左上:選區規模,應選席次我都寫了。
相對多數決(美國也有用這制度):贏者全拿,會發生例如KMT四個選區都出候選人,四個選區都險勝(歐洲大概拿30%左右就能一個選區拿下一席),結果席次100%,票數40%的過度代表問題。(機械效應)
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不比例性:
不論是過度代表(總票數沒過半卻吃全部席位)或低度代表(明明得到總票數很高卻一席都沒有)都是不比例性。
票沒過半,席次過半=製造性多數。
(以上都杜瓦傑第一定律的機械效應)
絕對多數決:第一輪有過半就不必第二輪,第二輪會開始左右派各回各家、各找各媽。(意識光譜太遠的黨不可能組聯合政府)
比例代表制:投黨不投人。必有政黨名單。
大家應該都投過票,台灣的不分區立委就是這制度,除非把他黨籍開掉,不然不能罷免的,因為不是地區選出的立委。
我不知道怎麼算五十席40%得票率怎麼分席次(幹,我數學好還在這考國考?)
不論如何國民黨分到二十席=政黨名單前20名當選。
政黨名單有分開放式、封閉式。封閉式如台灣,名單上的排序由黨中央來排。
開放式是:選民投人不投黨,投了人以後票會被歸給黨,然後該候選人(如韓國瑜)得票率越高,他的排名就會越靠前。
所有該黨的候選人(如+謝龍介+張善政)得到的票,都成為KMT的總得票數,來算KMT最終在議會能分到多少席次。(該黨所得選票的比例=該黨在議會能得到的席次=比例代表制)
一樣是多數決但有一個人投一票(單計)、一個人投5票(應選名額5)、一個人投2~4票這三種。
全額:該選區能選幾個席次,選舉人就有幾張票。
限制:一張票+1~應選席次-1=可以投出去的票數。
P.S:選舉人有複數票,可以分散投,也可以全部投同一個人。
還有一種價值偏好型的投票更複雜,一張選票單上只列應選名額(or 候選人數量)1-5(也可能更多),名字處空白,你自己由價值偏好來填最喜歡的~最不喜歡的。這個我不會,有興趣的找別人(。
左:比例代表制(只有比例代表制才會開政黨名單)
選民的票投給黨,不投給人。
該選區為大選區,應選席次50(可選出50位代議士)。
KMT拿40%,最後分得20席。
時代力量也有出政黨名單,但因為得票只有0.5%,沒有通過中華民國的政黨門檻(5%),故沒有席次。
(大法官釋憲有說就是為了防止太多小黨出來選舉,才會有這個門檻)
右邊是開放式政黨名單,不是台灣採用的制度,前面已經講過了。
如:DPP的候選人有威廉哥、邁邁、卓榮泰、昌昌等人。
不論你投上述哪個,最後票都會歸給DPP,用來分配DPP在立院的席次。
但是威廉哥得票最高,所以在分配席次時,第一名就會是威廉哥,假如卓榮泰得票最少但剛好卡在第二十名的話,他就會以第二十名的身分進入議會。
假如昌昌拿到第二十一名,他就會差一名,無法進入議會得到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