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的時候發生了一件讓我很不爽的事情,就是遇到了警察交通釣魚執法
當然也許有些正義魔人會說,啊!交通違規被開單活該啊
可問題是我在完全沒違規的情況下被硬開單,又因為我車子沒裝行車記錄器只能硬吞罰單啊
好笑的是車牌還給我開錯,事後想想應該不糾正,這樣就能拿車牌烏龍罰單去申訴才對
然後事情經過是這樣的,在我今天要去好市多中華店的時候行經這條無號誌路口
在大老遠就看到警察站在那裡
然後我在停止線前有先停下了,在停下幾秒內有思考要不要過,最後仍然決定打方向燈左轉
接著我就被攔下開單了,然後違規的理由是........................
沒在停止線前停止
沒在停止線前停止
沒在停止線前停止
因為很重要所以我要說三次
花惹發,我還在那邊停下思考要不要過,結果用這理由給我開單
後面就看到不少苦主經過就百分百被開單
最後老子我就不爽到在路口大聲提醒前面有警察在開單
很可惜警察堅持不到半小時就走人了啊
也許有人覺得這樣作很幼稚,但這種對遵守交通規則卻被冤枉開單,讓人不知是否該前進經過而困擾實在不可取啊,更有可能因突然停止被追撞又要算誰的
當然如果那天有人看到有人不爽大聲提醒警察開單的影片,別懷疑那就是我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