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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二隨筆] 不甘平凡然後憤世嫉俗

兔二:滾你奶奶的 | 2022-01-08 03:00:39 | 巴幣 246 | 人氣 322

  常說,音樂能直覺地傳遞共鳴,但或許是音樂的感受太直觀了,直觀得難以文字言說,一旦言說,就得像是作文,不想些修辭,羅列些故事,便顯得自己缺乏品味與涵養。久而久之,促成一個現象:分享自己喜歡甚麼歌和音樂,大概是最令人無感的事情,比廢文還不如。

  分享的人,歌曲和音樂也不見得是他做的;分享的過程,與其說是分享自己的感覺,不如說是展現自己的作文能力。回文的人也是尷尬,即使遇到原作者分享自己的創作,除了好聽等歌頌之詞外,大致就是一片沉默。因此,分享了幾次後,我反思了我自己分享歌曲和音樂連結這類行為,並歸納這是一件愚蠢的事情。如果我的目標是分享好作品,其實並沒有比用創作攀比創作更好的方法傳播,譬如在我的短片裡用上該音樂或歌曲,產生蒙太奇;或是好好cover。否則,只貼連結不是垃圾;但非得加上甚麼評語,又像作文大賽。

  說白了,你若是一個nobody,沒人在乎你喜歡甚麼,即使你是正在創作的人也一樣。你唯一扳回自尊的,就是或多或少有別於制式教育訓練出的行文或閱讀能力,看似能幫助傳播你的喜好;事實上,你卻是用文字說服受眾「應當欣賞該音樂或歌曲」、「欣賞了人生會更好」。這也是為什麼,閱讀、看動畫、看漫畫、看電影,甚至玩遊戲,都是一種向內的封閉行為,它們最大的產出在於內心的充實,而非在外在能獲得甚麼認同或共鳴,儘管有很多作品傳遞一種妄想:一部作品若好,就可以超越時空和人心。

  我不信。反而,這更像是創作者如何認知自己價值的標準。如果他們的作品能被人記下來、引用,即便是人死了,也跟活著沒兩樣,甚至附著在語言之中活在當代,比起活著卻沒有影響力的人更有威力。但事實上一點不容易,許多人自認喜歡一部作品,首先是被作品傳遞的符號建構的幻象吸引,最後投入自身於其中,與該作品的符號綁在一起,再聲稱自己喜歡這部作品。更進一步說,表面上你分享自己喜歡某些曲子的感受,不如說你想分享你自己的價值,包括選擇作品的品味,以及中間的使用體驗,你相信這是有價值的。那麼,到頭來不小心淪落成想被更多人在乎罷了,尤其是你不認識的人;但反過來解構這種念頭,更像是被迫接觸一堆不想接觸的人事物後,希望在他人心中留下正面的印象,於是,即使是私人的情緒感受,也想要獲得他人認同。

  在人群中,你感到自己的平凡;因此,你越需要證明自己不平凡。你痛恨人群,又不得不接觸。你已經不知道自己的平凡與討厭人類,討厭人類和自己的平凡之間,究竟誰為因、誰為果。最後,自己只剩下自己會,還有在乎的興趣,可以與人群的競逐中稍微掏出些工具,而不是任人宰割,儘管負隅頑抗的結果也終究是鎩羽而歸。或許,這就是我選擇廚之道的理由;不必證明自己比他人更不平凡,而是針對那些平凡的廚點嘻笑怒罵,廚之則足矣。再也不需恐慌自身的平凡或志向未伸,會有這些恐慌,是因為你不能適應周遭這些煩人的凡人。他們從眾、他們干居一般、他們打擊特殊。

  持強凌弱、恃眾凌寡就跟毒品一樣猖獗。面對這類---放膽廚他們就好了。

  大不了說聲拍水。



筆者資訊

兔二(nobuusa)
遊戲愛好者,尤好「粗鄙之語」與「王司徒」,現居於台北市。

最近的興趣是ANKI+學習理論與實踐的應用,尤其在遊戲領域,譬如如何玩遊戲學英文。請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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