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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能:沒有獨立調查,對警不滿很可能繼續加劇 林鄭拒絕進行

大衛·克拉 | 2019-07-10 13:16:22 | 巴幣 0 | 人氣 41

李國能:沒有獨立調查,對警不滿很可能繼續加劇 林鄭拒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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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9日 下午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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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抗議引發連串警民衝突,民間紛紛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撰文首度為近日風波開腔,強調獨立調查的重要性。不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未有答應訴求進行獨立調查,稱將透過監警會專案組審視「還原真相」。民主派前監警會成員繼續批評,監警會缺乏調查權、傳召權及主動搜證權,質疑監警會的公平公正及可信性。


林鄭月娥今早表示,「法定、獨立的」監警會已經決定主動審視6月9日至7月2日的大型公眾活動:「究竟在這一系列的公眾活動中,特別涉及有些暴力行為,當日發生了甚麼事。簡單來說是還原真相,包括警方採取了甚麼相應行動,而這些相應行動在警方的常規和程序中有否缺失及不足,並就此提出建議。」林鄭形容監警會工作時,未有用上「調查」一詞,指監警會「爭取在6個月內完成這審視工作」,並向她提交報告,報告亦會向公眾公開,「社會是會知道在這段時間裡面,這些事件發生的真相。」她呼籲市民主動、積極地向監警會提供資料:「監警會已經說了,這些由公眾人士提供的資料,是會完全保密,未得到當事人的同意之下,一定不會交給其他機構。」林鄭指,尊重李國能的意見,感謝李國能支持她繼續服務香港。

政府曾就南丫島海難、鉛水風波、九巴車禍、港鐵沙中線紅磡站建造問題等爭議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在今次反送中風波,政府卻一直未有回應民間訴求進行獨立調查。監警會沒有正式的調查權,無法調查警隊高層的決定,亦不能從一個較廣闊的角度,調查今次風波背後的原因及給予建議。另外,監警會是透過警隊內的警察投訴課接收投訴,例如香港記者協會在6.12之後,向監警會呈交的27宗投訴,監警會將投訴轉介至投訴警察課進行調查,報告再提交監警會審核。因此,監警會專案組最終的審視報告內容,視乎警方提供多少資料,有關機制亦被質疑警方「自己人查自己人」。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早前指,專案組除了審視6月9日至7月2日的大型公眾活動外,亦會檢視《公安條例》等現行法例的問題。他承認,專案組沒有權力傳召證人或搜集證據,故監警會是「審視」而非「調查」警隊;也不能像獨立調查委員會一樣,為資料提供者設立免責安排,建議公眾以「第三者」的身份提供資料。梁定邦說,專案組內已有包括他在內的3名大律師,因此不會再加入退休法官。截止7月5日,監警會錄得與6月9日至7月2日大型公眾活動相關的須匯報投訴個案為53宗,須知會投訴個案為68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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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能表示,由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相關投訴,能更有效地探明真相。美聯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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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撰文指,由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相關投訴,能更有效地探明真相:「獨立調查委員會被視為一項司法程序,聆訊是公開的,公眾和傳媒能夠出席。它能傳召證人。聆訊上的證據在誓言下提出,受絕對特權保障,並受盤問驗證,亦不會在之後的程序被用作針對證人,相關各方有權委任法律代表。政府在1997年之前或之後多次引用獨立調查委員會機制,成績令人滿意。」李國能指出,監警會沒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權力、保障和特點。除了處理投訴個案,監警會只限於識別警方在常規或程序上的疏漏或缺失。

李國能又說:「獨立調查委員會提交報告需要一定時間,例如最少9個月。這段時間可讓社會緩和氣氛。再者,在公開聆訊中,指控和申訴均會被公開和探討。這對社會有療癒作用,有助和解進程。」李國能認為,在沒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情況下,社會對警方的不滿很可能繼續加劇:「由獨立調查委員會審視事件,短期內或對警方聲望有影響,但長遠而言能提升其聲望。獨立調查委員會是完全不偏不倚和公正的,它有機會還警方清白。即使對警方有所批評,警方也可透過行動,防範日後重蹈覆轍。」

曾任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監警會前身)副主席的資深大律師梁家傑向眾新聞表示,監警會平日只能審核投訴警察課受理的個案:「警察俾咩你,你就有咩,你唔可以傳召證人,亦冇主動搜證嘅權力⋯⋯靠投訴警察課供料俾你,而家叫公眾去投訴警察課供料,咪即係供番俾警察?」梁家傑指出,監警會只能審核投訴個案,而沒有調查權力,與獨立調查委員會相比權力較弱。雖然監警會可以用於處理一般個案,但這次「茲事體大」,牽涉到很多香港人,因此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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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處理投訴的程序。監警會網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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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傑稱,他擔任警監會副主席時,發現警察非常不想警監會成員直接面見證人。他又說,監警會目前大部分委員都欠缺公信力,政府委任他們是為政府護航。目前監警會內的立法會議員全部都是建制派,包括經民聯金融服務界張華峰,保險界陳健波,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

梁家傑質疑今次監警會專案小組的報告未必有公信力:「他們沒有主動搜證的權力,而且現在監警會的委員有邊個信得過?除咗梁定邦(監警會主席)叫做稍微似樣啲,其他我都睇唔到邊個係可以話服眾。咁樣嘅話,半年之後就一定得個吉。咁就浪費咗半年,呢半年民情咁高溫,你點降溫?咁你即係為香港添煩添亂。」

曾任監警會成員的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說,監警會並無傳召權,不可能做到廣泛調查,認為要了解各部門在過去一段時間如何處理修例,就有需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他強調,獨立調查委員會並非只檢視警方的武力使用問題,亦要檢討警方的訓練是否足夠等。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認為,監警會調查結果難以取信於民,質疑監警會根本沒有傳召權力:「如果命令鎮壓嘅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可唔可以主動傳召李家超?」岑子杰強調,只有獨立調查委員會才有全面調查今次事件的權力。

香港眾志發聲明指,警察暴力以及濫權已是香港市民感到極為憤怒的社會問題,然而監警會只是「無牙老虎」,欠缺實質調查權:「現時傾側於建制派的委任名單以及過去相對保守的工作方針,亦顯示其公正性以及公信力備受質疑。政府應馬上設立由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徹底調查整場運動中警方的濫權問題,包括但不限於6月12日警方開鎗責任,以確保示威者於未來遊行集會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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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不單調查警方使用武力,還有修例風波的成因、政府官員、示威者等。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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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林鄭昨再指,從來沒為6.12金鐘衝突作出一個「暴動」的定性,檢控工作按照《基本法》由律政司司長落實及作出決定,不受干涉。至於有人提議不追究、不檢控、甚至在現階段作出特赦,林鄭指有關要求違反香港的法治精神,「任何人士,包括行政長官,不應該、不可以在這階段干涉警務處的調查工作、律政司的檢控工作,甚至日後法庭的裁決工作,我們需要依法辦事才能夠展示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

李國能則表示:「至於特赦示威者的建議,以此推論,基於平等原則,特赦也會適用於警務人員。在現階段特赦,即特首指示警方不再調查,並不恰當,與法治不符。社會上每一個人都受法律約束,這是一項基本原則。每個人都須遵守法律,沒有例外,守法之外不應有其他選擇。1977年,儘管當局曾就當年之前的貪污罪行予以部分特赦,但當時環境與今天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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