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現在想睡到不行,工作和課業都忙不完,我還是想上來打些東西,簡單談一下同性婚姻好了。
對於同性戀,在生理上我是排斥的,覺得噁心是直覺反應,這點無論如何也改變不了。過去曾經受到同性騷擾(是真的很噁心那種,只差沒有傳噁圖給我,警告過也沒用後來直接封鎖了==)讓我那一陣子對同性戀者有極度負面的觀感;另外我也不能接受花枝招展的同志大遊行,奇裝異服或許能吸引目光,但我只覺得這群人自私,不顧及大眾感受。
不過我支持同性婚姻,甚至去年底還投了修民法的那一票。
我相信正常與否不是取決於性取向。這個世界上從來沒少過變態,我沒有資格因為少數的極端行為,更沒有資格單純因為自己覺得噁心,而否決更多正常人的權益。
「請支持的人看看反對的人,請反對的人看看支持的人,
我們彼此的臉孔,並沒有那麼面目可憎。」
當然,在民主社會裡,反對者的聲音當然也必須傾聽。只有真正放下成見,才有徹底解決問題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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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只是想打篇普通的廢文結果一不小心就認真起來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