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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近半環保問題的終極解決方案》元毓說

—— | 2017-06-23 18:26:10 | 巴幣 4 | 人氣 557

當初政府要王當初政府要王永慶兄弟到雲林麥寮海埔自己生陸地出來蓋六輕營運。20年後環保團體對於已經被趕到海之濱營運近20年的六輕仍有諸多意見。

對於自1940年代起就開始挖礦的 #亞洲水泥橫山廠、對於無良排放有毒廢水的 #日月光…等許多環保議題,我強烈建議這些環保人士 #自掏腰包花錢把這些上市公司買下來然後結束營業,並要求原本營運者簽約承諾競業禁止50年內不在台灣從事或投資相似行業。問題不就解決了?價格夠高這點小要求都不會是問題的。(要記得遵照你們的左派理念,給員工 #優渥遣散費#醫療費#養老金 喔)

甚至只要 #買超過50%股份,就能絕對掌握董事會並決策關閉台灣地區所有生產營運,把那些污染源工廠通通移往中國大陸、美國或世界任何其他國家。根本毋須吹風晒日地抗議,餓著肚皮絕食抗爭。

未來只要出現不環保的開發案,你們就花錢買下該案權利與競業禁止權,然後當場廢棄。什勞子的立法院、行政院通通不用跑了。

哪需要管礦業法?誰有礦權你們就通通買下廢棄!

什麼清境農場違法民宿?小問題,土地建築通通高價買下來然後封山,把山林還給動植物最環保。

什麼國有林地被盜採改為檳榔園?小問題,買下全台灣檳榔攤然後結束營業加競業禁止,既環保又照顧國人健康。

什麼排放廢氣廢水?小問題,工廠買下來結束營業,老闆員工安排國外提早退休都不用做了,污染源瞬間消失。

#如果環保真的這麼重要,我相信你們不會在乎這麼一點小錢的。或者,這麼點小錢一定很容易 #群眾募資 的。

這都要感謝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R. Coase的 #Coase定律 啊~

以下我進行一些簡單經濟分析:

為什麼要環保團體出價購買?因為從產權經濟學來看,真正覺得問題切身相關的人,應該是 #真正願意付出代價的人。是的,#口嫌體正直 是人性弱點,經濟學不斷告訴我們:不要看一個人說什麼,要看他把財產生命壓在哪裡。

單純透過政治活動運用政府合法暴力禁止污染源生產或繼續污染,Coase告訴我們,這樣的行為本身也侵害了污染者的權利。重點本身不在誰侵害了誰,而是產權要劃分給誰。污染者一般都有清楚劃定的生產權能,但產生的汙染,也就是所謂的「外部成本」(順帶一提外部成本是錯誤的經濟學觀念,不要再亂用了),其實只是難以被清楚界定劃分的污染權或不被污染權。

一種解決方案,是由污染者向被污染者購買「污染權」,這也是現在常見的安排 — 六輕之類的廠商給周遭人民或政府回饋金,比方2014年六輕就給麥寮鄉民達3億元回饋金。這樣的安排缺點在於:a. 每個人對於自身被污染代價願意用多少錢交換不一樣,因此有人有消費者剩餘,有人反倒是淨損;b. 污染範圍難以界定,邊際污染區的人可能根本拿不到回饋金;c. 政治力介入後回饋金也不見得是反應a點所指之交易,而牽涉到政治人物的算盤,與d.看不見的交易容易出現在政治人物與污染者之間。

因此被污染者如果 #真的在乎也計較污染,那另一種有效率的解決方案是透過市場交易,由被污染者買下污染者的產權與未來繼續生產權利。

這同時也說明,為什麼不能由政府出面收購污染者產權?

因為政府收入來自於稅金,稅金包含了污染者或其他並不在乎污染的人的錢,用政府資金買入則侵害了這二種人的權利。尤其是當污染者交的稅金遠高於被污染者(包含實際上可能沒被污染的環保人士)時,會出現:「你們強迫我納稅,再用我交的稅金強迫買下我的資產要我滾蛋」的實則侵害污染者產權的現象。

那為什麼現實沒有環保團體這樣出錢買下污染者產權呢?我認為理由有三:

1. 其實環保團體人士多數 #並不真的那麼在乎污染問題,因為他們不願意付出夠高的市價。又或者他們找不到足夠多的、真正在乎特定問題的資金,同時暗示著 #多數人其實也沒那麼在乎

2. 多數環保人士想利用政治影響,好付出低於市價的代價來達到目的。這是 #民主制度的弊病,無條件一人一選票必然產生的缺點。其結果是污染者權利受到侵害但沒有補償,同時透過政府也創造很大的 #尋租與制度化貪汙空間。因此帶來第三點:

3. 少數環保人士想要的是 #政治影響力與貪汙空間,並非真的在乎污染問題。(事實上若污染真的沒了,這些少數環保人士反倒失去收入了)。

本文主要談論了環保議題的解決方案之外,其實也順道談了法律經濟分析上一個重要題目–「#外部成本」。

一些自以為懂法律經濟分析的專家,文章、會議開口閉口「外部成本內部化」,其實會談「外部成本」本身就代表他 #經濟學不及格。之所以存在外部成本正是因為產權效果界定存在高度費用,才會有外部/內部之分別。換言之,不可能透過單純課稅或立法,就解決這個制度費用的問題,我們只能透過不同產權規劃排列得知序列上制度費用是否有所改變。

講白了,談「外部成本內部化」只是一種脫褲子放屁的套套邏輯言論,外部成本理論本身也不符合經濟學的科學方法要求,更對瞭解真實世界運作以及解決問題一點幫助都沒有。我知道許多學者嚷著外部成本還能用複雜軟體跑一堆統計迴歸show出成本,其實八成只是在編造故事,並非科學。

http://www.yuanyu.idv.tw/?p=1806

#一切都是環境的錯 #社會的錯 #你們的錯
#嘴巴那麼在乎環保就是不肯拿出錢來
#往別人褲兜掏錢是這些人最大特色
#用群眾暴力的方式要別人就範
#這跟聖戰組織有什麼兩樣
#民主真是個好東西

#有民主真好永慶兄弟到雲林麥寮海埔自己生陸地出來蓋六輕營運。20年後環保團體對於已經被趕到海之濱營運近20年的六輕仍有諸多意見。

對於自1940年代起就開始挖礦的 #亞洲水泥橫山廠、對於無良排放有毒廢水的 #日月光…等許多環保議題,我強烈建議這些環保人士 #自掏腰包花錢把這些上市公司買下來然後結束營業,並要求原本營運者簽約承諾競業禁止50年內不在台灣從事或投資相似行業。問題不就解決了?價格夠高這點小要求都不會是問題的。(要記得遵照你們的左派理念,給員工 #優渥遣散費#醫療費#養老金 喔)

甚至只要 #買超過50%股份,就能絕對掌握董事會並決策關閉台灣地區所有生產營運,把那些污染源工廠通通移往中國大陸、美國或世界任何其他國家。根本毋須吹風晒日地抗議,餓著肚皮絕食抗爭。

未來只要出現不環保的開發案,你們就花錢買下該案權利與競業禁止權,然後當場廢棄。什勞子的立法院、行政院通通不用跑了。

哪需要管礦業法?誰有礦權你們就通通買下廢棄!

什麼清境農場違法民宿?小問題,土地建築通通高價買下來然後封山,把山林還給動植物最環保。

什麼國有林地被盜採改為檳榔園?小問題,買下全台灣檳榔攤然後結束營業加競業禁止,既環保又照顧國人健康。

什麼排放廢氣廢水?小問題,工廠買下來結束營業,老闆員工安排國外提早退休都不用做了,污染源瞬間消失。

#如果環保真的這麼重要,我相信你們不會在乎這麼一點小錢的。或者,這麼點小錢一定很容易 #群眾募資 的。

這都要感謝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R. Coase的 #Coase定律 啊~

以下我進行一些簡單經濟分析:

為什麼要環保團體出價購買?因為從產權經濟學來看,真正覺得問題切身相關的人,應該是 #真正願意付出代價的人。是的,#口嫌體正直 是人性弱點,經濟學不斷告訴我們:不要看一個人說什麼,要看他把財產生命壓在哪裡。

單純透過政治活動運用政府合法暴力禁止污染源生產或繼續污染,Coase告訴我們,這樣的行為本身也侵害了污染者的權利。重點本身不在誰侵害了誰,而是產權要劃分給誰。污染者一般都有清楚劃定的生產權能,但產生的汙染,也就是所謂的「外部成本」(順帶一提外部成本是錯誤的經濟學觀念,不要再亂用了),其實只是難以被清楚界定劃分的污染權或不被污染權。

一種解決方案,是由污染者向被污染者購買「污染權」,這也是現在常見的安排 — 六輕之類的廠商給周遭人民或政府回饋金,比方2014年六輕就給麥寮鄉民達3億元回饋金。這樣的安排缺點在於:a. 每個人對於自身被污染代價願意用多少錢交換不一樣,因此有人有消費者剩餘,有人反倒是淨損;b. 污染範圍難以界定,邊際污染區的人可能根本拿不到回饋金;c. 政治力介入後回饋金也不見得是反應a點所指之交易,而牽涉到政治人物的算盤,與d.看不見的交易容易出現在政治人物與污染者之間。

因此被污染者如果 #真的在乎也計較污染,那另一種有效率的解決方案是透過市場交易,由被污染者買下污染者的產權與未來繼續生產權利。

這同時也說明,為什麼不能由政府出面收購污染者產權?

因為政府收入來自於稅金,稅金包含了污染者或其他並不在乎污染的人的錢,用政府資金買入則侵害了這二種人的權利。尤其是當污染者交的稅金遠高於被污染者(包含實際上可能沒被污染的環保人士)時,會出現:「你們強迫我納稅,再用我交的稅金強迫買下我的資產要我滾蛋」的實則侵害污染者產權的現象。

那為什麼現實沒有環保團體這樣出錢買下污染者產權呢?我認為理由有三:

1. 其實環保團體人士多數 #並不真的那麼在乎污染問題,因為他們不願意付出夠高的市價。又或者他們找不到足夠多的、真正在乎特定問題的資金,同時暗示著 #多數人其實也沒那麼在乎

2. 多數環保人士想利用政治影響,好付出低於市價的代價來達到目的。這是 #民主制度的弊病,無條件一人一選票必然產生的缺點。其結果是污染者權利受到侵害但沒有補償,同時透過政府也創造很大的 #尋租與制度化貪汙空間。因此帶來第三點:

3. 少數環保人士想要的是 #政治影響力與貪汙空間,並非真的在乎污染問題。(事實上若污染真的沒了,這些少數環保人士反倒失去收入了)。

本文主要談論了環保議題的解決方案之外,其實也順道談了法律經濟分析上一個重要題目–「#外部成本」。

一些自以為懂法律經濟分析的專家,文章、會議開口閉口「外部成本內部化」,其實會談「外部成本」本身就代表他 #經濟學不及格。之所以存在外部成本正是因為產權效果界定存在高度費用,才會有外部/內部之分別。換言之,不可能透過單純課稅或立法,就解決這個制度費用的問題,我們只能透過不同產權規劃排列得知序列上制度費用是否有所改變。

講白了,談「外部成本內部化」只是一種脫褲子放屁的套套邏輯言論,外部成本理論本身也不符合經濟學的科學方法要求,更對瞭解真實世界運作以及解決問題一點幫助都沒有。我知道許多學者嚷著外部成本還能用複雜軟體跑一堆統計迴歸show出成本,其實八成只是在編造故事,並非科學。

http://www.yuanyu.idv.tw/?p=1806

#一切都是環境的錯 #社會的錯 #你們的錯
#嘴巴那麼在乎環保就是不肯拿出錢來
#往別人褲兜掏錢是這些人最大特色
#用群眾暴力的方式要別人就範
#這跟聖戰組織有什麼兩樣
#民主真是個好東西

#有民主真好

連我爸爸都沒有打過我 - 貼文

創作回應

道門基本教意派份子
這種方法只有怪醫黑傑克在作

他手高額的醫療費…除了留一些自用外…其餘都買一大堆海島放著長草

台灣的環團都是作樣子的…怎麼比
2017-06-24 17: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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