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有很多「覺醒公民」抨擊老蔣總統當年不接受美國提出的「雙重代表案」,為面子而主動退出聯合國。在45年後的現在,以此理由繼續仇恨老蔣總統與國民黨。
由於這過程都已不再是機密,應該可以客觀的看待這段歷史。
陸以正大使曾寫過一篇短文:
《不再是機密的外交秘辛》
文中提到:『民國六十年十一月廿五日聯合國第廿六屆大會第一九七六次大會,通過第二七五八(XXVI)號決議案,排除中華民國,席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其中秘辛與當日會場內的詳細經過,兩年前我曾在台北報紙發表專文,大陸限閱但流通甚廣的「參考消息」同年十一月廿八日並曾全文轉載。今年我在拙著「微臣無力可回天」裏,第十章也把經過敘述得很清楚。
長話短說,故總統蔣公當時儘管十分不情願,早在聯大開幕前,就已同意接受美國國務院的建議,由美國與其盟國提出所謂「雙重代表權」的決議草案。外交部並訓令所有駐外大使館,向友邦解釋我國的立場:雖然促請各國繼續支持我國會籍,投票反對阿爾巴尼亞領銜的排我納匪案,但也說如果友邦決定同時支持雙重代表權案,我國表示瞭解。
換言之,我國當時已準備接受兩個中國的安排了,只因為第一九七六次大會開了八個多小時,結果非任何人所能控制,才落到全盤皆輸。這一段歷史事實,非個人所能捏造。當年美國的外交檔案早已解凍,我國外交部雖無錢出版檔案,我認識的好幾位學者都曾獲准去北投檔案庫看過有關資料。因此我實在不懂,專研法律應該明辨是非的陳隆志教授,怎麼會不知道事實真相,仍然諉罪於當時已經放棄的「漢賊不兩立」口號,硬說這才是導致「賊立漢不立」的原因呢?』
當時聯合國「雙重承認案」的過程:
1971年10月25日,時任美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喬治·赫伯特·沃克·布希(日後的老布希總統)連同日本等十七國(後增至十九國)提出臨時動議,主張將A/L.630以及附加文件1、2號決議草案分段表決,其中「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作為另一項議案。
如果能獲得足夠的贊成票,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以常任理事國身分參與聯合國,同時中華民國仍然保持其聯合國普通會員國的席位,是為「雙重代表案」。
但此動議在表決中以61票反對,51票贊成,16票棄權的結果未獲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