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吐槽一下,雖然分類是在輕小說,但我自己覺得一點也不【輕】呢。
「我想要你更好的故事。」
「因為我是自私的膽小鬼阿,我想要得到你,想要你一直在我身邊,所以寫了那篇小說。但又害怕不可行,這樣討厭的我,又不想自己動手殺了妳,所以才空出了名字,讓艾莉絲幫我。我在這個世界上最討厭的,就是我自己。」
很適合但又加不進去的台詞,就先放在這裡吧。
重製作品對我來說是一件很奇怪的事,一方面,我否定了那時寫作的我投入的感情和努力,改了許多設定和標題,新增角色來潤色劇情。另一方面,我幾乎全盤肯定了所有概念,又用了兩萬多字來重新詮釋,花了三個月來重寫。像這樣的體驗真的很難得。
這部作品對我來說是非常特別的,可以說是我第一部為了故事性而做出讓步的作品,在此之前,我都以作品裡的故事未來一定會發生為前提進行創作(人偶勇者也是),所以即便有邏輯不通的地方或是故事性欠佳的場景,我也會將其納入作品裡,將其視做現實中難以解釋的事,放棄思考,像是【再現】就是一個好例子。但小說本就是虛構之物,不寫實是正常的,追求過於寫實這點不如去寫史書,難看的環節更是如此,但全是虛構的情節毫無意義,沒有人會喜歡永遠一帆風順的發展,全是好人的故事,那怕是最龍傲天的超長篇小說也是如此,其中也有必須有寫實的部分,而我認為,那就是人物。
而為甚麼要這麼大長篇的說明呢?是因為這次的主角,是以我為基礎來描寫的,可以說如果有人在我寫出來前在網路上被我看到的話,我一定會相信神的那種詳細。寫的過程中,我越加認識自己與自己的小說,說是被啟蒙了也不為過。但我再也不會寫這樣的小說了,實在是太累了。
說起來,我的小說角色大多是女性,而且很少會有名字,是因為我不喜歡我的名字和性別,而且還是第一人稱,所以經常忽略掉名字,性別則是因為我總是想像出情景後在寫,女生的畫比男生要好,所以就一直這樣了。
最後,來說說惡魔到底是甚麼呢?因為故事裡不需要答案,我就在這裡解答吧。生活在二十一世紀的我只知道那是故事裡的存在,與實際認為他們存在的人之間隔了幾百年,真相是甚麼早就不知道了。惡魔為甚麼現在看不見?為甚麼要蠱惑人們?為甚麼都有著肖像畫和描述?我試著藉由這部小說解答這三個問題,用講得通又有趣的解釋,構建出我心中認為的真正的惡魔。
而我認為的答案,其實非常簡單。如果惡魔存在,那他們已經被殺到幾乎不存在了,如果惡魔從來就都不存在,那人類即是惡魔本身,所以才能想像這麼邪惡的存在。我想,這樣便能合理的解釋現在我們對惡魔的認知和感覺了。
那麼,如果這部作品能讓你喜歡的話,是我的榮幸。
P.S.總覺得每次後記都會寫很多呢,可能是腦袋裡太多東西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