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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紀錄 作者篇 0019 福爾摩斯與華生

林賾流 | 2023-09-22 02:40:11 | 巴幣 0 | 人氣 85

福爾摩斯與華生

這是一個我很喜歡的人格搭配典型,從這個典型衍生出千千萬萬的例子,基本上可以解釋成領導與被領導,玩弄與被玩弄,包容與被包容,理解與被理解,需求與被需求,這些相對的關係都可以是雙向的,更妙的是,相對中又可以看到相同的本質。
 
接下來就會進入一個莫名其妙的分類題,覺得自己比較接近福爾摩斯還是華生呢?
 
老實說,我發明了一個標準來檢驗答案,那就是以寫日記與否來看,我果然是比較接近前者。
 
福爾摩斯看起來很孤僻,但是他其實很關心他所處的社會,而他會發表的文章並非自身冒險,乃在於他觀察研究的結果。反之,華生很喜歡寫朋友的事情,對身邊人際關係擁有溫暖的愛心,但是他對世界變化比較遲鈍,兩個缺一不可的互補角色對於「人」有著不同的牽繫。
 
我一直在思考某個問題,人類何以結繩記事?比之現代就是無數的部落格,心情抒發是直接的。而人類的目光往往又是直線式,覺得你說什麼就是什麼,我認為的就該是你所呈現的。
 
比如說,我是個作者,雖然相當少寫心情記事,但是還製造了不少文字垃圾。在網路上打滾五六年,我一直覺得相當有趣的是,當一個作者已經將他的信念、夢想、癖好總之你面對一個人好幾年未必能套得出來的心靈產物呈現了,人還是會汲營於打探可以寫成表格的資料,彷彿不這麼做,就無法認識一個人。
 
而我對於領土的設限,也曾經溫和或殘暴地打壞了不少人際關係。
 
有的朋友或許曾聽過我非常強調的「原則」,儘管他們永遠搞不清楚這個原則是指什麼。
 
或許我們可以這麼說,承認身為一個人的原則,而也只要求被承認為一個人的尊重,只要做到這點就滿足了,我並不需要多餘的禮節。
 
為了達到這最基本的原則,我一直都不太喜歡把個人資料做成簡報對外報告,因為我明白這種評量是不準確的,尋常如年齡或私人如性向或暗戀對象,這個公開的標準或許人人有個底,但對我而言,所有--都是干擾上述原則的因子。
 
人類依靠著外在的分類來區分群我,而我並不喜歡隨便地被劃分成朋黨,因為日後這個朋黨可能蠻容易就用跟想像不一樣的理由對我施加非難,同時也無法客觀地去嘗試理解(至少包容其存在)自己以外的人,比如說,認識這個「我」,儘管我並沒有嘗試被理解的訴求就是。
 
我喜歡福爾摩斯,對於一個習慣埋頭尋找沙灘上貝殼的人,大概都不會去質問為何你這麼不合群之類的廢話。華生並沒有主動告訴福爾摩斯他有個哥哥,反過來說福爾摩斯也一樣,而他大概也是覺得這樣做OK才在華生面前打古柯鹼。
 
很多時候關於對方的世界,都是一點點地,在不同時機下有更深入的認識,我承認這是我的不主動信念,我的世界就是創作與故事,因此我特別厭惡那種不煩我的故事而是來煩我的傢伙,很難有交集。
 
人類多少在訴求伴侶的關係,友伴也好,情人也好,手足之類的,再怎麼孤僻的瘋子也會有耶穌或佛祖當他的伴侶。
 
雖然說不主動的人多少需要點外來刺激,但是我覺得多於破壞生活軌道的刺激,大概並不會被該人認可吧,除非他是自找的。
 
再來說說一個人以外的時候,我其實是那個想做什麼就衝的人,如果剛好有倒楣的對象在我附近,也可能被我拉著一起跑就是。
 
許多人將孤獨視為一種病,為了表示正常,拚命讓世界充滿噪音,但每個人依舊覺得自己是孤獨的,對我而言倒是沒那麼羅曼蒂克的憂鬱,如果我的世界已經達到一個獨處也很美妙的狀態,那麼我對他人會比較包容,這是我的感覺。
 
承認新變化是可能的,但那不是我的至高目標。
 
外表看起來屬於妥協派的華生,其實也是孤獨的,他並沒有打從心底被社會馴化,從他會和福爾摩斯一拍即合就可以了解了,因為他的教養裡並沒有獨自站在自己世界的勇氣和喜好,若說福爾摩斯需要人際上的被動刺激,華生就是想要走出自己的日常生活世界了。
 
但我不覺得這兩個人選擇的生活方式有何對錯,人嘛,總是會適性發展的,差別只是發展成接受壓抑或放任自我不同的結果而已。
 
一事無成的人總會對現狀多加反省。這是我在某篇文章下的回應。我告訴別人的「我」,只是當前理解的一小部分,我終其一生都在試圖理解自己,不是沒有情感,只是沒有白描的習慣,不是什麼都不想,只是更喜歡任其沉澱,並無封閉自己的世界,只是順其自然地等待。
 
小時候我會去剝開蓓蕾,好奇裡頭會如何,稍長一點後,我只喜歡等待花開,這也無關好壞教訓,只是我認為這種姿態是最讓人自在的。
 
除了家人,我和沒有血緣者的關係大都是短暫的,所以我也愛著認識最深的自己。
 
從以前我就認為,無法自愛的人,不能明白愛人,太愛自己的人,也會傷人,兩種經驗我都經歷過。
 
若別人規定我去愛和包容他者對我這個人的侵犯,我想還很幼稚的自己大概沒那個雅量。
 
不過還好我是活在社會同時也活在實境的性格,人們透過他者來檢視自己的存在價值,而觀察這樣的人類生態也非常有趣。
 
比較像福爾摩斯還是華生?生活上我是自己的福爾摩斯,對自己的奇奇怪怪興趣非常滿足,也是自己的華生,寫著我的別人的不存在的故事,心理上也兼差扮演自己的博雅,對於無以名狀的絕望從出生到現在也差不多已經接近和平相處的態度。
 
若有人問,什麼樣的朋友會讓人覺得快樂?我還是覺得,博雅、華生之流,能夠在人生的片段,一起冒險的同伴最讓人嚮往,雖然一個人也是在冒險啦!
 
有人用水與杯比喻愛,但是我喜歡用沙來比擬自己對他人的情感,用北流的話來說就是靈魂等不知所謂的東西(或者是紫堂恭子老師的銀晶球),人和人接觸,總是會留下痕跡,但是人無法握取他人的靈魂之沙,無時無刻不在流洩,而我們能做到的,只是試圖記住。
 
幸運的話,就到達一片可以悠遊漫步的海岸。
 
 
 
※※※
可考日期:200610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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