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什麼,就是剛好看到文章心中有感而發
然後這個議題吵起來有點麻煩所以不發到場外,又不適合放到社群媒體,所以又丟來小屋
這裡就是我ㄉ各種抱怨地
文章是這篇
其實也不知道怎麼說,因為每次當下看到這種新聞,腦中第一個想法就是:
「幹媽的哪來的白痴法官。」
可是冷靜下來想想,難道無期就算是輕判了嗎?
阿以這條來說確實啦,畢竟就二選一
第 272 條
殺直系血親尊親屬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後下面又要有人說:
「臺灣就是犯罪天堂啦」、「反正關不久就能夠假釋根本沒差,而且出來一定再犯」、「臺灣監獄都過很爽沒差啦」之類的。
我明白台灣的司法制度確實沒有如那些先進國家般完善,但假釋真的有他們所說這麼簡單嗎?
抱持了這樣的好奇心,跑去查了一堆關於假釋的法條和文章,內容大概是這樣的:
無期徒刑要假釋,首先要先關25年以上,又要累計什麼好寶寶分數,達到5、600點以上才能申請,還有什麼平均分數要達多少分以上的條件......
反正就是很複雜啦,而且25年的時間我覺得早就足夠讓一個人的資訊落差變得超大了,想想2000年前被關的人跳到了2023年,要完整回歸社會我覺得也沒那麼容易欸,再說還有更生人這種困難模式的條件存在,應該也不至於到爽爽過的程度吧。
題外話。
其實這種關於判刑結果的新聞總覺得也有不少問題存在,就是總感覺輿論永遠都是刻意想要導向到「白癡法官」這個結果去,刻意放大在於判決結果,又稱說是法官輕判等等的;而非把重點放在判決過程以及法規陳述。
大概是記者抓到了財富密碼吧,反正民眾罵法官也不是一天兩天,法官更是不會跳下來澄清等等的,根本就是騙流量的最佳選擇。
想講ㄉ大概就這些吧,而且這個死人時間打小屋有夠累的= =
如果有錯再說窩再看看,畢竟不是讀法律的。
話說文章14樓我看了還是一臉困惑
所以除死刑外,無期徒刑還有什麼更好的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