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
大廳
主題

Berkeley簡述

月見子 | 2022-03-20 01:37:33 | 巴幣 0 | 人氣 134

柏克萊於 1685 年出生於愛爾蘭基爾肯尼附近。 在基爾肯尼學院接受了幾年的教育後,他在 15 歲時進入都柏林的三一學院。他於 1707 年(畢業三年後)成為三一學院的院士,此後不久在英國聖公會教堂被任命。

柏克萊認為無論在天上的星辰,地上的山川景物,宇宙中所包含的一切物體,在人心以外都沒有獨立的存在,它們的存在就在於它們為人心所知覺、所認識。因此如果它們不真的為人所知覺,不真的存在於一切其他被造物的精神中,則它們就完全不存在。只有被感官經驗的,才是知識的範圍,才能有證據肯定它的存在。超出這個範圍,則是不可知的,所有談論都是獨斷的。例如這個房間存在一個看不見,摸不到的鬼。這是獨斷的,因爲他無法被感官經驗。我們對他一無所知,卻又斷定他存在在房間的某一個角落。凡是感官經驗外的事物,我們都沒有證據宣稱他們的存在,而且也是不可理解的。

正如我現在看到一個男人,而我又能摸到他,所以我能説有一個男人存在,但如果我閉上眼睛,我無法看到他,所以我只能說沒有人存在。這便是存在即被感知(to be is to be perceived)。一個東西存在,是指他被感知到,反過來説,沒有被感知的,便不能宣稱它的存在。

柏克萊的主張指出了只有被感知,才能説明它的存在。這樣,我們對事物的知識便不來自想象,假設,無法被經驗的意見上,而是必須建基在可以被感知的前提,他是一個更加徹底的經驗主義,於是傳統哲學的所謂超驗,理型等都是獨斷的。而且由於只有心靈和心靈感知的這兩樣東西存在,便沒有了笛卡兒的心身二元論,因爲沒有獨立心靈而存在的物質。

他的主張顯示了感知大於事物的存在,令他的理論成為唯心論。感知似乎是一切的基礎,其他非心靈的東西之所以存在,必須依賴心靈的感知。單純獨立的物質不存在,因為如果我們要宣稱物質的存在,便先要感知經驗它,否則這便是獨斷的。但如果物質存在,便不是獨立於心靈,這是邏輯上不可能的。所以他反對唯物論,即使物質存在,也並非獨立的,因為要依靠感知才能存在,因此他認為心靈才是最根本的存在。他稱物質為觀念,因為它們是被心靈感知才能存在的內容。

但是存在即被感知卻有非常嚴重的困難-事物的繼續存在性。如果只有被感知的東西才能存在,但似乎世界上有很多東西沒有被感知,卻依然存在。例如我房間裏的電腦,現在雖然沒有人感知着,但我相當確定它依然存在著。既然那些物質沒有被感知,為何存在呢?再加上,我睡覺時並沒有感知着房間的一切,但睡醒時,它又存在了。難道它消失了,又重新存在嗎?這顯然是難以置信的。感知會斷裂,就如同我們會眨眼一樣,但在感知斷裂時,物質卻依然存在,那麼又如何解釋物質的繼續存在性呢?

遇到無法解釋的問題,我們總會訴諸上帝,而柏克萊也不例外。他指出除了我們作為感知者外,還有更高級的心靈感知着一切,那便是全能的上帝。但始終人的感知與上帝的感知不同,人的感知根據他的感官特性,肉眼看到顏色,觸覺感到冷暖,鼻子聞到香或者臭,舌頭嘗到甜酸苦辣。在人的感知中,事物具有獨特的感覺性質。上帝的感知不同,衪不用視覺,觸覺,嗅覺和味覺。所以由上帝感知保證其繼續存在的事物,不是人所感知的事物,因此,上帝的感知無法保證人們感知世界的事物繼續存在。

於是,柏克萊指出感知時斷裂的事物並非消失不見,它還是繼續存在。當時它不是獨立於感知存在,而是只要我們去感知它,就可以感知到它的存在。這是說,事物依然存在,不過要我們去感知它。但是,這個答案依然有困難。只要我們去感知它,就可以去感知到它的存在是一個條件句,換言之,只有在某些條件下,事物才存在。在這裏,事物不是真實的存在,而只是一個可能的存在,這是說,它不是真實的事物,而僅是可能的存在。例如如果現在下雨,外面馬路會積水。這個描述沒有指出,外面馬路有真正的積水。它只是說在某個條件下,積水才存在。因此,柏克萊只是指出,一個可能的事情繼續存在,無法保證它真實地繼續存在。然而我們認為,感知的事物是真實地繼續存在,它不是可能地存在,因此論述是不成功的。

*此文僅限筆者整理自身所學,如若想尋找文章參考,筆者才疏學淺,請勿以此篇為例。

創作回應

更多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