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看著手中的奔跑筆記本,越想越慌,剩下最後一次的出走機會。最後一次,他要到哪裡去好呢?
“輝小弟,你要深思什麼啊?”一旁的嫦娥姐姐突然溫柔的發問。
“啊,沒什麼。我。。。我要回到地球表面了。”
“唉,此去一別,又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有訪客光臨大駕了,你的這一次到訪,距離上一次阿姆斯特朗的到訪也相差了一百年呢!
真希望下一個訪客不會是以千年以後。 ”嫦娥感概的說。
“嫦娥姐姐,雖然我泡不到你,但你永遠是我的女神,我想,多年以後,你就是我當年的沈佳宜。”
“啊,什麼沈佳宜?”嫦娥笑容滿掬的問道。
於是,輝向她解釋了近期的熱門電影“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的內容大綱。
“沈佳宜是氣質型美女,她可是當年許多男生心目中的女神呢。。。”
。 。 。 。 。 。 。
從月球和嫦娥暢談了一天一夜後,輝疲憊卻又內心滿足的回到家,準備倒頭大睡。
“咔嚓”,甫打開大門,坐在客廳的母夜叉劈頭就問:
“輝仔,你最近都死去哪裡了,昨晚又沒有回來睡?你是不是結交了什麼壞朋友?加入了什麼黑社會是不是?最近都神神秘秘的到底跑去哪裡?”
“。。。。。。”
“你怎麼都不說話?難道是真的?啊,還是你去碰大麻還是海洛因什麼的?怎麼看起來這麼疲倦?
埃,等等,你口袋裡似乎有本簿子,啊,難道你成為了放貸大哥的跑腿,還是去跟別人收保護費?輝啊輝,我養你養到這麼大,你怎麼這樣對我。 。 。 ”
說著說著,這討厭的母夜叉就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真不知為什麼現實世界中的女人都這麼煩!
“阿母,沒有啦,你說的東西我全都沒做過啦,煩死了!”
輝為了避免母夜叉有一連串的說個沒完沒了,全盤否認後就躲進房裡去了。
臨關房門前,輝還是看到了母親忙著抹乾聲淚俱下後的臉龐後,露出舒了一口氣的表情。
也難為了母親,除了每天要和醉漢兼賭鬼的阿爸吵架外,還要擔心那唯一的兒子。
輝感到一絲愧疚,但他其實還是很討厭這兩人。
如果兩個人本來就不相愛,那為什麼要帶他來這個世界。他很厭惡他的現實世界,超級無敵的厭惡!
。 。 。 。 。 。 。
他決定了。決定成全自己最後一次的出走。
他打開電腦,把手頭上的所有家產--一萬五千台幣全都充值到網上游戲當中。
他打開衣櫃,選了一套自己穿起來最滿意的襯衫和長褲,還有自己最鍾愛的Axx運動鞋,穿戴上最愛的Sxx手錶。 。 。
在穿戴著自己最愛的手錶時,輝又觸及了自己的左手臂的傷口,那是一道深深的烙印,被刀劃過的傷口。剛在上個月弄傷的。
都怪自己在攜帶者筆記本奔跑時,居然想到竹x幫和天x盟廝殺的地點去,結果自己遭了池魚之殃,趕緊跑回來時,阿母呼天喊地的把輝送進醫院,所以才得以保住這一條手臂。
是的。即使擁有奔跑筆記本,但它不是一個護身符,輝受到的傷害還是要由自己來承受。因此,那一次的奔跑讓自己留下了這麼一個大傷口。
還有有一次進入食人族部落,輝被綁在火堆上燒,後來幸好Jack Sparrow船長駕到,僥倖救了輝一命,不過腳板還真是被熏黑和輕微燒傷了。
其實,奔跑了二十九次的三個月時間內,輝歷經不少趣味的冒險,但也得到不少教訓。
看著這些大大小小的傷痕,輝又猶豫了,但想到房門外的煩人世界,他又覺得自己必須勇往直前。就算是戰死沙場也好過無意義的呆在現實中的世界。 。 。
一切準備就緒了,輝背好著書包、把紅色筆記本放入口袋,然後衝出房門、屋子的大門、穿越過你們、我們、他們,朝著夢想中的世界奔跑著。 。 。
他決定了,這一次不再回頭,不再回到原點。 。 。 。 。 。
奔跑筆記本的第四条规则写着:
(四)筆記本主人可以穿梭任何地點,和任何人交際,但曾經發生的歷史事件不會被改變,現在和未來,則不得而知...
念及這一條規則,輝認為正在和繼續會讓各玩家繼續在盛世亂舞的三國遊戲將是他可以繼續呆下去的地點,在那一片亂世之中,即使是受傷了,也可以運用丹藥迅速恢復體力。 。 。還可以運用丹藥加速訓練,讓自己變得更強,還可以帶領一眾好漢稱霸天下。 。 。他覺得這是稱心如意不過的完美世界了。
。 。 。 。 。 。
再一次,輝進入了黃沙漫舞的三國戰場。
還沒來得及向群雄自我介紹和看清周遭環境時,左邊一群揚著黃旗的人馬,右邊一群舞著紅旗的人馬正以雷霆萬鈞的姿勢從兩個不同的方向朝他奔來,輝的本能反應是三十六計,走為上計,救命啊,跑啊。 。 。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