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 年北好萊塢槍戰事件
1997 年 2 月 28 日,美國洛杉磯發生了震驚全世界的槍戰。這場槍戰不但被新聞媒體在現場直接轉播,激烈程度也是前所未見的。目瞪口呆的民眾和其他都市的警察在電視螢幕上看著洛杉磯警察局 (LAPD) 和兩名重武裝搶匪展開激烈的槍戰和追逐。這場槍戰也將徹底改變美國警界。
事件發生的地點:美國銀行北好萊塢分行
事件中的兩名搶劫嫌犯 Larry Phillips, Jr. 跟 Emil Mătăsăreanu 在健身房相識,都熱衷於健身跟舉重。Phillips 同時也擁有大量的槍枝和防彈衣,並且進口非法的鋼芯子彈,據信兩人從 1993 年就開始搶劫銀行和運鈔車。
1993 年 10 月兩人在駕車時因為超速而遭到警察攔下,隨後警察在搜查車上時發現兩把半自動步槍、兩枝手槍、1600 發 7.62x39mm 彈藥,1200 發手槍彈藥、防彈衣和數個加州車牌。兩人被控陰謀意圖搶劫,被判刑 100 天,緩刑三年。在兩人獲釋後,因為辯護律師聲稱兩人需要變賣他們的武器來支付律師費用,所以大部分當初遭到警方沒收的槍枝彈藥都被歸還。
本次事件中的兩名嫌犯 Larry Phillips, Jr. (左) 跟 Emil Mătăsăreanu (右)
1995 年 6 月14 日,兩人偷襲了一輛裝甲運鈔車,並且殺害了一名警衛。1996 年 5 月,兩人搶劫了兩家美國銀行,共搶得約 150 萬美元。警方稱呼兩人為重案搶匪 (High Incident Bandits),因為兩人每次作案都使用重武器行動。
1997 年 2 月 28 日當天,兩人在後車廂內放入兩把改造的 AIMS 步槍 (羅馬尼亞製 AK),一把改造的北方工業 Type 56 S-1,一把 HK91 步槍和一把改造的 AR-15。大多數的武器都非法改造成有自動射擊能力,AK 還裝配了非法的 75 發彈鼓,車內總共載了大約 3000 多發彈藥。除此之外,兩人身上還穿著加上了金屬防護板的多層防彈背心。Phillips 本人還將防彈背心拆開自行縫合,保護手臂和大腿。光是兩人在身上穿的防護加起來就差不多有 19 公斤。在作案前兩人都吃了強烈鎮定劑。
1997 年 2 月 28 日是二月份最後一個星期五,銀行為了應付前往兌現支票領薪水的民眾通常都會準備額外的現金,兩人預計至少能得手 75 萬元。Phillips 根據之前偷聽警方的無線電通訊後認為警方至少要八分鐘才能抵達現場,於是給自己定下八分鐘的行動時間。當時當兩人一身黑衣拿著 AK 步入銀行時卻被經過的巡邏警車發現,車上的警察立刻報告疑似 211 (搶劫案的代號),路過民眾見到也連忙報案,更多 LAPD 的單位抵達現場,並且封鎖周圍的道路。
「15L40 需要協助,在美國銀行疑似發生 211 事件......發生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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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40 通知,有幾名證人說他們看到裡面有二至三名嫌犯,戴著面具。可能有 AK-47。」
兩名嫌犯一進入銀行後就開始瘋狂掃射威嚇行員和顧客,但是自以為計畫周詳的嫌犯卻不知道銀行因為屢次遭搶,為了防範搶劫,決定不定期的更改運送現鈔的時間。當嫌犯發現金庫裡面的現金數量不如預期時大發雷霆,除了用槍威嚇銀行經理外還開槍朝自動櫃員機掃射試圖取出裡面的現金,結果當然徒勞無功。
兩人只搶得三十萬元後步出銀行後卻發現警方早就包圍現場,嫌犯二話不說就朝四周瘋狂掃射,在場的警察立刻開火還擊。
「15L40 要求 SWAT 支援,要求告知 SWAT 的 ETA!」
洛杉磯警察局當時的制式佩槍是 9mm 的貝瑞塔 92F,另外批准使用 S&W M5906 (跟 M5904 除了外觀上的差異基本上大致相同),少數警官還是使用舊式的 .38 左輪手槍。巡邏警車裡面另外還有配備霰彈槍,通常是發射十二號霰彈的 Ithaca 37 或是雷明頓 M870。這兩種彈藥完全無法穿透嫌犯身上的多層防彈衣。嫌犯用的 7.62mm 鋼芯子彈卻輕易的貫穿了警察用來當掩護的警車車身和攤販的木製攤位。
其中一名嫌犯正站在作案車輛旁邊用 HK91 步槍朝警方開火
「通知空中單位保持高度,這些傢伙在對所有的東西開火!」
嫌犯當時似乎不急著逃逸,只是直接站在銀行大門對四周掃射。因為銀行後面就是住宅區,面對嫌犯強大的火力,警方連忙呼叫 SWAT 支援,並且開槍還擊。不少警官和路過的民眾都受了傷。當地的新聞媒體在聽說搶案發生後也派遣採訪直升機到場進行實況轉播,讓民眾可以在電視上看到槍戰的實況,成了有史以來第一次實況轉播的槍戰。
「有沒有人知道到底有多少警官受傷?」
面對史無前例的槍戰,LAPD 立刻宣告全市的戰術警報 (TAC Alert) ,呼叫全市的警察支援。一批正在警察學校進行晨跑訓練的 SWAT 警官連衣服都來不及換就連忙出動,但是因為交通尖峰時間造成嚴重的交通堵塞,嚴重影響了部署時間。有警察冒著槍林彈雨開著他們的警車穿過嫌犯的火線協助將中彈的警官後撤,但是還有其他身中多槍的警察因為距離嫌犯太近,所以無法獲救。
「L40,SWAT 正準備出動 V-100 協助救援受傷的警官。」
「知道了......V-100 是什麼?是戰車嗎?」
不斷中彈但是仍然不倒下的嫌犯這時仍然不斷向四周掃射,甚至還對空中的採訪直升機射擊,幸好無人傷亡。在火力嚴重不足的情況下,一些警察只能連忙跑到附近的 B&B 槍店,緊急徵用店裡的民用版 AR-15A2 步槍。同時 LAPD 也徵用附近的裝甲運鈔車來救援受傷的民眾和警官。
LAPD 的警官用徵用的裝甲運鈔車當掩護,協助撤離受傷的民眾和警官。
隨著警察不斷還擊,兩名嫌犯終於打算離開。Mătăsăreanu 負責駕駛,Phillips 則站在車旁繼續向四周開火。眼看兩名嫌犯就要步出封鎖線,進入住宅區內,在場的警察連忙上前包圍。嫌犯車輛的四個輪胎都遭到擊破,但是嫌犯仍然繼續駕車前進。接著兩名嫌犯分散開來,Phillips 繼續沿著街道步行,並且對包圍上來的警察開火。接著 Phillips 的 AK 因為退彈不順而卡彈了。這通常是很容易就能排除的故障,但是因為 Phillips 的手遭到警方擊中而無法順利排除卡住的彈殼。Phillips 拋棄了故障的 AK,取出一把貝瑞塔 92F Inox 繼續頑抗。眼看嫌犯最大的威脅已經消失,在場的警察立刻開火壓制,身中多槍的 Phillips 眼看無路可逃,舉槍自盡。
抵達的 SWAT 這時徵用一輛重型運鈔車,將離銀行最近的幾名受傷民眾和警官撤離。因為當時對於嫌犯的情報相互矛盾,嫌犯的確實數量也不清楚,銀行內可能還有同夥。SWAT 決定先對付還在街上肆虐的嫌犯,之後在清理銀行內部。
Mătăsăreanu 則繼續開車前進,為了換掉他那輛已經彈痕累累的車,沿途他試圖攔下好幾輛路過民眾駕駛的車輛,但是都沒有成功。最後他直接透過擋風玻璃開槍,攔下一輛卡車。卡車駕駛倉皇跳下車逃逸,但是在臨走前還是先把車鑰匙取走。Mătăsăreanu 接著上前將車上的彈藥換上新車,這時才發現車鑰匙已經不見了。三名 SWAT 警官這時乘坐警車衝了過來,並且從車窗就直接向 Mătăsăreanu 開火,接著就直接停在卡車旁邊。雙方就隔著幾輛車近距離互相射擊著。
正從警車上和嫌犯互相射擊的 SWAT 警官
嫌犯當時身上穿著的多層防彈背心就連 SWAT 用 M16A2 直接擊中胸口都沒有辦法制止他,最後 SWAT 從車底下開火,Mătăsăreanu 並沒有像 Phillips 一樣在大腿也包上多層防護,Mătăsăreanu 雙腿後來中彈二十多次,終於不支倒地遭到逮捕。後來因為失血過多而死。
第二名嫌犯在遭到逮捕後遺留在現場的改造 AR-15,裝了 100 發的 Beta C 彈匣。
但是情況還沒結束,最初民眾的報案表示看到三名嫌犯,可能還有人躲藏在銀行內。SWAT 將現場交給制服員警後接著就突擊銀行。行員和顧客都躲在銀行的金庫內而逃過一劫。
獲救的銀行行員和顧客步出銀行大門。
穿著短褲和運動鞋的 SWAT 警官在收到呼叫時正準備開始晨跑,連衣服都來不及換就出動了。
接著民眾報案看到疑似搶匪的高大黑衣男子在附近出沒,LAPD 不敢大意。全副武裝的 SWAT 和 Metro 警官在 V-100 裝甲車 (LAPD 內部和民眾都用「戰車」來稱呼) 的掩護下在附近逐一搜索,最後證明嫌犯只有兩人,事件終於宣告結束。
事件中警方大約射擊了 600 多發子彈,而嫌犯則發射了 1100 多槍,共有十二名警官和八名民眾受傷,但是唯一死亡的就只有兩名嫌犯,不少身中多槍的警官之後都得以返回崗位。共有十九名警官獲頒英勇勳章 (Medal of Valor),LAPD 的最高榮譽。除了堪稱奇蹟外,在場警官的英勇表現也是傷亡人數能夠降到最低的主因。
為了能讓大眾了解事發經過,LAPD 後來公開了當時警方無線電通話錄音。不少其他的警察單位也透過管道取得完整的版本。有趣的是紐約市警局 ESU 的警官對於 LAPD 警官在呼救時的專業大表讚揚。無線電中洛杉磯警察雖然驚惶失措的在無線電上大聲呼喊,但是仍然不忘基本無線電通訊紀律。「聽聽這些警察呼叫 10-13 (NYPD 呼叫支援的代號),他們清楚的報出自己的位置,犯人的位置和自己的情況。在這裡,你在無線電上只能聽到喊叫聲和咒罵聲而以。而且聽聽這些無線電調度員,她們才是真正在說英語!」一名 ESU 警官如此評論道
LAPD 警官們英勇的表現在透過電視轉播後得到不少市民的讚揚和支持,讓自從 1992 暴動後就不斷遭到批評的 LAPD 士氣終於能得到回升。但是民權團體卻質疑第二名嫌犯 Mătăsăreanu 為什麼沒有立刻得到就醫,而是被銬在地上慢慢流血致死,之後救護車才珊珊來遲。Mătăsăreanu 的家人後來控告 LAPD 侵犯他的人權,但是因為陪審團無法作出決定而退審。家屬最後在檢方威脅用誣告罪名起訴他們後同意撤銷控訴。
在事件中被打成蜂窩的警車,這輛警車和嫌犯的作案用車現在都放在洛杉磯警察學校展示
這場槍擊案也轟動了全美的執法單位,配備重防彈衣和自動武器的嫌犯是前所未見的。不少警方都開始考慮配備 5.56mm 半自動步槍給巡邏警察。LAPD 也從國防部取得了一批 M16A1 步槍,改裝去除全自動射擊能力,配發給一些經過特別射擊訓練的巡佐,讓他們在必要時能夠為巡邏警察提供火力支援。邁阿密警察局也考慮直接配發 M16 步槍給巡邏警察。讓警察能夠在下一次事件來臨時能夠有充分的火力來制止窮凶惡極的罪犯。
附註:在 LAPD 的無線電通訊中,兩名搶匪一直都是以嫌犯 (suspect) 這個名詞稱呼的。畢竟按照美國法律,就算是現行犯,在被法庭定罪之前仍然都是以無罪推定的。本文中也按照這個慣例。相反的,在 NYPD 的用詞中就常用犯人 (Perp,是 perpetrator 的縮寫) 來描述嫌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