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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O】基本規範

作者:凰澤 黑│2012-05-17 02:10:36│巴幣:4│人氣:456
基本注意事項:
1.每個會員皆需參與公會,其參予方始有下列幾種。
 (1)創作屬於自己的角色,並展開屬於自己的冒險。
 (2)創作系統地形、怪物、武器…等系統設定,輔助其他公會會員的冒險旅程。
 (3)參予公會的故事,如在故事串裡打下感想。
 (4)在工會發表閒聊串,吸引其他人加入於此,但請符合屬性框。
 (5)加入公會RC並在此露臉,只要能讓人知道你還在這公會,並有心待在此。
2.有待新增
 
角色注意事項:
1.創造角色時請先看過創角規範,在按照角色規格來創造。武器技能部分參照武器衍生來配合。
 
2.創完角色後,請先閱讀新手導引來了解公會基本活動
 
3.技能修練部分,凡是有使用到技能的叭啦皆視為練等串,叭啦結束後請到等級紀錄技能熟練度回報,每級技能的上限值為1000。
 
4.叭啦中所獲得的道具和坷爾(貨幣)請到角色背包進行回報,失去道具和坷爾也一樣進行回報來做清除。另外要注意自己的背包剩餘格數。
 
5.角色一開始會有基礎裝備,後續有裝備or卸下的動作請到角色裝備回報。角色剛出來時會有一次的修改裝備素質機會,請好好把握。
 
6.戰鬥方面請參照對戰規範來進行
 
7.創作部分,武器道具和場景請打出介紹,怪物則依怪物格式來創作,完成後請到作品集中區回報並進行審查登入。
 
8.主要角色如果死亡,即可從額外角色中選擇一隻繼任,但除非原來角色到達攻略組,否則不得使用攻略組角色。
 
9.後續有待新增........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160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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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1 篇留言

空虛Fish
1.創造角色時請先看過創角規範,在按照角色規格來創造。技能部分參照武器裝備衍生來配合。重他人,良好的交流環境需要你我共同維護。

本人建議:技能 改成 武器技能 ,畢竟有些技能是不是使用武器,我正在做 技能集中的整理。

05-17 18:45

凰澤 黑
我有看到 只是只有目錄03005-17 19:03
我要留言提醒:您尚未登入,請先登入再留言

2喜歡★ga2006225077 可決定是否刪除您的留言,請勿發表違反站規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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